我出軌了,“愛無能”老公

劉珊 33歲 服裝店主

    王義(化名)既是一個受害者,也是一個給妻子造成傷害的始作俑者。他在婚姻上遭遇過失敗和打擊,或許就是這個原因讓他對妻子的態度始終達不到一個丈夫應有的親密。但是,我們絕不能以自己受過傷而去用“冷淡”傷害自己的親人。

我連外人都不如

    王義是我的第二個丈夫。之前第一個丈夫是我家人安排的,完全可以說是包辦婚姻,但是我和他性格相差太遠,結婚沒幾年就離了。王義是鄰居介紹認識的,當時,父母都不贊成,認爲他在國有企業上班,文化也比我高,我們差距太大,合不來。我說,第一個聽着你們的話搞得離婚了,這一個無論如何我要自己做主!

    王義比我大10歲,性格比較內向,不太愛說話。在我們認識3個月的時候,他就提出來和我結婚。我覺得認識時間還不太長,雙方瞭解不夠,再處一段時間好一些。從那以後,他就再也沒提出結婚的事。我們認識3年後,也就是一年前,我想,他文化層次比我高,和他在一起我多少也會得到提高;和他在一起雖然話不多,結了婚自然就好了,於是就和他打了結婚證。其實,在和他打證的時候,我還認識了一個男的,和他在一起比和王義開心多了,但我已經是第二次婚姻了,一定要慎重,不能只圖一時的開心——其實,我這是大錯特錯了。

    由於工作需要,王義半個月纔回一次家,住上三四天,其餘時間都不在昆明。他不在的時候,我就回家和父母住在一起,他回來之前打電話給我,我提前過去把家收拾好。不過,和他在一起,氣氛太壓抑了,基本上沒什麼好說的,一般就是跟他一起回他父母家打麻將打牌;有時候他還會告訴我:“我有事,你不用回來了!”聽他這麼說,我心裏特別不是滋味:我們是夫妻,你有什麼事,完全可以告訴我,也許我能幫你分擔;再說,什麼事情要花你幾天時間?我們那麼長時間才見一次啊。有一次,他又說他有事,讓我不要回去了;那天我和家人一起出去吃飯,本來想叫上他的,他都這麼說了,我還有什麼好說的?但想想他口氣有點不對,晚上回去看了一下,原來他腳扭傷了,可他居然不告訴我,就這麼一個人躺着,飯也沒吃!我又氣又急,忙着把飯做好端到他面前,那時已經晚上八九點鐘,看着他吃了兩三碗飯,挺開心的樣子。我想,他也是希望我關心他的,但他爲什麼要冷冷地對我?

    我是一個傳統的人,總覺得既然兩個人組成一個家庭,就應該把經濟合在一起。我自己開服裝店,完全可以自立,不需要他養我,但我喜歡兩個人密不可分的感覺。我幾次提出這個問題,但他每次都很生硬地說:“這根本不可能!”他爲什麼這麼不信任我?難道我會騙他的錢?!不過,凡是家裏需要的,只要我提出來,他總會很快就買回來,而且還撿着好的買,前段時間我說想要個好點的電視,他第二天就去買了一個2萬多的背投。可是,這僅限於家裏“公用”的,如果是用在我身上,他就會精打細算了。

    最讓我不開心的,是他有什麼事從來不帶着我,生怕別人知道我是他妻子。我知道,我文化沒他高,但也不至於會丟他的臉吧?既然怕我丟他的臉,當初爲什麼又要和我結婚?他對我父母也不太好,到我家去,他寧肯一個人呆着,也不願意和大家在一起。

    劉珊認爲,王義是一個穩重的人,對朋友、對同事都很好,甚至在他出差的時候,都會記着給她的朋友帶禮物,和她朋友出去吃飯,他也會做得無懈可擊。但爲何偏偏對本應是最親密的妻子這般冷淡?這樣的人,活得很累,他所做的一切,都不是發自內心;但更累,更無辜的,卻是作爲他妻子的她。

我被他捧在手心裏

    結婚沒有多久,我就認識了于波(化名)。于波文化程度和我差不多,在一個娛樂公司搞管理,性格開朗,也離過一次婚。由於當時沒什麼心思,我沒告訴他我已經結了婚。我有一個朋友見過他,對他比較有好感,讓我幫忙,我當時還煞費了一番“苦心”讓他們交往;我這個朋友長得很漂亮,但他卻無動於衷。

    不知道是不是王義對我“太冷”,在於波的熱情中我漸漸迷失了自己。直到有一天,我覺得不能再隱瞞下去了,不得不告訴他,我已經結婚了。他那一刻完全呆了!過了好半天才說:“你怎麼不早說?!我,我竟然成了破壞別人家庭的第三者!”清醒了一會兒後,他說:“你打算怎麼辦?如果你離婚,我會等你;如果你不打算離婚,就回去和他好好過。我不會這麼不清不白地跟你在一起的。”我說,我會離婚的!可我真不知道那是不是我的真心話。

    冷靜想了好長時間,我想,這已經是第二次婚姻,哪能隨便離呢?而且,我內心還是希望過王義給我的這種較高層次的生活。我收拾了一下,買了車票去找王義,告訴他,我想長期和他住在一起,離開昆明也在所不惜。可是,王義又給我潑了一瓢冷水:“這根本不可能!”失望傷心之下,不想再和他說任何話,第二天就回了昆明。

    之後,好長一段時間我也沒有和于波見面,我不想被人斥爲“不守婦道”,而且,也不習慣今天面對一個男人,明天又面對另一個男人,那不是正常女人該有的生活。但後來,記不清是爲了什麼,我有事找于波,再次聯繫上之後,就再也分不開了。主要是因爲他讓我覺得他是那麼在乎我、珍惜我。他做什麼事,都會叫上我,見人就介紹我是他的女朋友;而且,他把工資卡交了給我,讓我要怎麼花就怎麼花。他的工資不高,我也沒有花他什麼錢,就算他包裏只有10塊錢,他也會拿出來和我一起用。他這種信任,是王義絕對給不了我的。還記得打結婚證之不久,我租一個店面需要10000元押金,那天我和王交住在一起,覺得回父母家拿錢有點麻煩,就問王義有沒有10000元,我先用一下,他馬上說:“誰會隨身帶着10000元啊?”我沒說第二句話,隔天回家拿了自己的錢去交了押金。

    有一次,于波打電話告訴我,他脖子疼,說話很難受;我說,難受就少說話;他說,我想讓你知道嘛——完全像個小孩子在向大人討親熱、撒嬌。可是,我就喜歡這樣子,有什麼都直來直去地說出來,而不是像王義那樣,有什麼事都悶在心裏,要我去猜,那樣太累了。到我家去,于波會樂意陪我父母聊天,說,大家在一起多熱鬧多開心,幹嘛非得兩個人呆在一起呢。本來我還有些怪他不願意單獨和我相處,後來一想,他是因爲我的關係纔會多花時間陪我父母的,又感到很開心。

我和“好人”離婚了

    夾在兩個男人中間,我覺得很累。但是,我覺得王義讓我越來越失望,本來,有句俗話說:小別勝新婚,但我和他一點這種感覺都沒有。他要回來就回來,要走就走,不回來我也不在乎,反正他回不回來對我沒什麼意義,對着他,就象對着一個沒有生命的機器。我堅信,就算我現在不出軌,那也是早晚的事。

    幾個星期前,我思考了很長時間後,第一次向他提出離婚,他沒有答應,要我再好好想想,有什麼做他得不好的,他會改。後來,他每天都給我打電話。以前,他可沒有這麼殷情,以我們的收入,每天打一個電話不是什麼太大的負擔,但他幾乎從來不打;現在,我要離婚,他就這麼做了。我承認,他的確在用心想挽回我們的婚姻,但是,我真的太累了,不想再這樣下去。我希望過我想要的有情有愛的生活。

    上個星期他回來後,我又提出來離婚。他沒說什麼,只說,你要離就離吧,只要你覺得這樣做你高興。他還寫好了一份離婚協議書。然後說:“我很失敗,真的太失敗了。爲什麼會這樣?”是啊,我也想知道,爲什麼會這樣?一說我要離婚,朋友中十個有九個都不贊成,都說王義是個好人,我爲什麼要離開這樣的好人?的確,他是個好人,做事穩重,但卻給不了我想要的正常人的生活。

    在結婚時王義沒有給我買戒指,要離婚了,他卻提出:要不買個戒指給你當紀念?我真的不知道,他這個時候給我買戒指有什麼意義?

點評:

    劉珊是一個比較傳統的女性。在她看來,一家人,就該不分彼此,要她接受現在流行的“婚前財產公證”是不可能的,夫妻間實行AA制更是讓她反感,她喜歡親密無間的感覺。另一方面,她又是一個自立自強的現代女性。

    當然,丈夫的冷淡不該亦不能成爲妻子出軌的理由和原因。人活在社會裏,除了感情需要之外,還有道義和責任,我們決不能以錯制錯,那樣,受傷的不僅僅是對方,還有自己。誰能保證,第三者就是能爲自己付出真心的人?退一步說,這“真心”又能有多長時間屬於自己?也許,于波的確是把劉珊當作手中寶,但他們的做法不值得我們效仿。無論如何,搞婚外情是在玩火,一個女人,或許一生不止一份真情真愛,但絕不該在同一時間擁有和付出同一性質的情和愛,那樣會顧此失彼,更何況失去的是法律和道德都在保護的家庭和婚姻呢?

    王義既是一個受害者,也是一個給妻子造成傷害的始作俑者。他在婚姻上遭遇過失敗和打擊,或許就是這個原因讓他對妻子的態度始終達不到一個丈夫應有的親密。但是,我們絕不能以自己受過傷而去用“冷淡”傷害自己的親人,作爲一個年逾不惑的男人,他作爲一個丈夫的確是失敗的,他不懂得忘卻,不懂得從過去的陰影的中走出來,而是任由它一次次地傷害劉珊,讓劉珊一天天失望,走到了出軌這一步。有時候,“好人”不能與“好老公”劃等號,這不僅對女人來說是一種悲哀,對男人又何嘗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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