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婚姻让我心神皆伤

倾诉人:赵女士,43岁,高中学历

离婚使我一无所有

    我在22岁的时候和一个相识了8年的同事结婚。婚后感情非常好,我是一般的工人,丈夫是采购员。第二年,我们就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一家三口其乐融融,我觉得是那么幸福。但好景不长,丈夫开始整夜整夜不回家,他都说是应酬、出差——我们在一个单位上班,这些借口哪能瞒得了我?原来,他是和一个比他小10岁的女人泡在一起了!从幸福的云端一下子跌进痛苦的深渊,我整天抱着女儿以泪洗面,不到一个月时间,体重从56公斤降到了45公斤。但是,我还想要这个家,还想让我的丈夫回到身边,我没有把这些说出去,而是希望丈夫能想到我们多年的感情,看在女儿的份上能和那女的分手。但多次和他谈话的结果,他都只告诉我一句话:他要这个家,要我和女儿,也要那个女的。这让我欲哭无泪:男的都是这般贪得无厌么?我提出离婚,但他坚决不同意。

    纸终究包不住火,丈夫有婚外情的事还是闹得沸沸扬扬。他恼羞成怒,认为是我宣扬出去的,和我大吵大闹,我心力交瘁,终于病倒了。整整一个多月,我都是在病床上度过的。他一次都没来看过我。出院以后,他把离婚协议摆在我面前。房子、财产、女儿他都要,我要离婚的话,就什么都没有了。我说,其他都可以给他,但女儿要给我。他和他家的人都不同意。朋友劝我,现在我身体这么差,能保命就不错了,哪里还有精力照顾女儿?我咬咬牙,在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给这段10年的婚姻、18年的感情划上了句号。

女儿让我牵肠挂肚   

    10年的心血,10年的感情随着几页纸毁于一旦,那种痛让我无以自拨;午夜梦回,我都会被一阵阵心痛弄得醒过来。再想到女儿我从那个“家”里搬出来时,女儿哭叫着不肯让我走的场面,更让我痛不欲生。离婚也许对我是一种解脱,但女儿跟着他会不会受委屈?那个女的会不会好好对她?几乎一闭眼我就会看到女儿哭着叫妈妈。但前夫一直不愿意让女儿和我见面。离婚两个多月,我收到了女儿写给我的数十封信。我想女儿想得茶饭不思:才9岁就没有了妈妈的疼爱,会对她造成多大的伤害?一个完整的家,关系到每一个人的一生啊。我下了决心,等有了条件后,一定要把女儿接到身边来。

走进第二次婚姻

    离婚一年后,由人介绍,我认识了现在的丈夫浩。浩比我大15岁,是个干部,妻子在一年前病故,两个儿子也已成年。我想,他可以算是个有点身份的人,人品应该没有问题,比我大15岁,一定会很疼人的;而且,和他结了婚,我也就有了家,可以把女儿接来和我在一起。就这样,我勿勿第二次进了围城。

    浩真的是一个会疼人的人,他对儿子的爱让我目瞪口呆。我们结婚的时候,他的两个儿子都已经是20多岁了,但一直没有正式职业,大儿子诚在外面租房住,小儿子斌在家里闲着,一切费用都是由浩负责。那时,我换到了服务行业工作,每天早上9点上班,中午1点钟才回到家,但一进门,天天都能看到斌还躺在床上等着我做好饭叫他。我多次和浩说起这事,但他认为,现在这个时代这种事是很正常的。工作那么难找,孩子一时找不到工作,如果不让他呆在家里,到社会上乱闯,跟着坏人学坏了怎么办?我无话可说,只能让浩尽快想办法给斌找工作。

    再婚后的第二年,我终于争取到了女儿的抚养权。但是,她父亲一直没有支付任何抚养费,孩子的生活费、学费等全都是我一个人出,我的工资几乎全部花在了女儿身上。

后夫的负担也很重

    不久,浩为斌在找了一个开洒水车的活,但没几天,他就嫌无聊不干了。后来,又为他在一家私营公司找到一个驾驶员的工作,但没做多长时间,就因为私偷汽油被开除了。接下来,好几个工作不是因为嫌累,就是觉得无聊,再就是犯错被开除,全都做不长,最长的也就只做了八、九个月。

    2009年,斌结婚了。婚后夫妻俩都在家里住,从来不交一分钱。浩也无法可施。2012年,浩的大儿子诚因为与妻子口角,自杀身亡。浩承受不了这个打击,病倒了,诚的后事全是我一手操办的。

    以后,浩对斌更是无微不至。去年,浩拿出了将近6万元,给他买了一辆车子,但他也是包给别人去开。在这期间,斌离婚了,不久又与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的女子结了婚,浩拿出8万元给他们买了房子,家电家具一应俱全。但是,浩不敢把房产证给斌,他怕斌把房子卖了挥霍一空。因为有过先例:斌第一次结婚时就把浩买给他的彩电卖了。

    浩一生的积蓄就这样被儿子榨得点滴不剩。他曾经答应过我:今年春节的时候带我去泰国玩。但后来没了下文他也是有心无力。这样的日子,我真的很累。但是,我还是会好好和浩过下去,因为他是一个好人。

    点评:    按法律规定,父母离异的不论孩子跟着谁,另一方都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对此,赵女士很无奈地说:“懒得去讲这些了。一个家庭都分裂了,伤害已经这么大,能过得去就算了。还讲这些干什么?”

中国女性,真的善良到了软弱的地步吗?

为什么总是善良的人吃苦受累?是因为她们逆来顺受,不懂得去争取她们应得的利益和权利!可以说,也是这些善良的人助长了那些第三者和负心人的气焰。

    关于浩对两个儿子的教养,我也感到他是爱而不得其法。对一个人最大的帮助,不是无限地在经济上给他援助,而是应该教会他谋生的技能和为人处世的方法,正所谓“授人以鱼,不若授人以渔”。对于斌,可以用鲁迅的一句话来概括: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最重要的,是为人父母者,切莫让自己的爱毁了孩子的一生和自身的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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