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可以都喜歡

  記得大二的時候一個同學突然問我:你說真愛是唯一的嗎?我想了想說:在某個階段是唯一的,沒有永恆的唯一。這段原本沉睡的對話此刻是如此清晰地重現。走在情感的十字路口上,我也同樣地情不自禁地問:可不可以同時喜歡兩個人?向左?向右?不曉得的。爲什麼一定要選擇?!
 
   不曾深深地愛過一個人,不曾正兒八經地開始一段戀情,即便有,也是隻談情不言愛。朋友問:爲什麼不嘗試認真地談一場戀愛呢?我說:沒有感覺,自然提不起勁來。於是被大批特批柏拉圖,勸我說感覺這玩意別太當回事,如果在出入江湖多年了還被感覺牽制着,給面子的說法叫單純,實際是幼稚。又說沒有任何一個人與生俱來符合自己的要求的,自己也不能這樣符合別人的要求,幸福快樂是雙方共同用心經營的結果,何不給自己一個機會,也給別人一個機會。我認真地想想他們說的,覺得很有道理,我肯定被書上描寫的美好故事誤導了,虛假繁榮。當我嘗試地讓別人走進我的世界的時候,又困惑了:可不可以同時喜歡兩個人?可不可以同時和兩個人交往?
 
   A君和B君都說喜歡我,要我做他們的GF,他們對我都不賴,我絲毫沒有反感誰,我只能說當他們拖着我的手的時候,我真的沒有絲毫傳說中的心跳加速面紅耳赤之類的異常表現。我都自我嘲笑自己是不是性冷淡了。我不介意和他們牽手,但當被問及願不願當GF的時候,我卻什麼答案都沒有,並且說不要問我這個問題。我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嘛?我嘗試和說喜歡我的人交往,但是在我不能判斷我到底喜不喜歡哪個的時候,我怎麼處理和各自的關係?難道135和這個出去,246和那位出去?
 
  怎麼辦嘛,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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