鈦資本研究院:RegTech監管科技有望成爲投融資新風口

鈦資本研究院:RegTech監管科技有望成爲投融資新風口
2017年5月,×××官網公佈成立了金融科技(FinTech)委員會,旨在加強金融科技工作的研究規劃和統籌協調。公告認爲金融科技是技術驅動的金融創新,爲金融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給金融安全帶來了新挑戰。×××金融科技委員會將強化監管科技(RegTech)應用實踐,積極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雲計算等技術豐富金融監管手段,提升跨行業、跨市場交叉性金融風險的甄別、防範和化解能力。這也是中國金融監管部門首次就監管科技正式對外提出RegTech的表述。

而早在2016年6月,國際金融科技媒體MEDICI發佈了一份2015市場調研報告,認爲全球對於監管、遵從和治理軟件的需求將在2020年達到1187億美元,當時亞太市場就佔據了35%的市場份額。而在監管科技軟件方面的投資將在少於三年內爲金融服務公司帶來600%的ROI,因爲監管科技對於金融企業來說是剛需,例如HSBC銀行2015年的前九個月在監管和遵從方面的花費就高達22億美元、達33%的年增幅,而絕大多數金融企業還沒有投資監管科技。

實際上自從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各國對金融機構的監管都趨於嚴厲,金融機構也不得不在合規領域上投入前所未有的人力、物力,監管科技應運而生。作爲金融科技的一個分支,監管科技是科技與金融監管全方位融合的產物。隨着2017年5月×××金融科技委員會的成立,我國監管科技開始從討論階段走向了實質性的制度化和具體運用階段。2018年8月,證監會正式印發《中國證監會監管科技總體建設方案》,明確了監管科技1.0、2.0、3.0各類信息化建設工作需求和內容,明確了五大基礎數據分析能力、七大類32個監管業務分析場景,提出了大數據分析中心建設原則、數據資源管理工作思路和監管科技運行管理“十二大機制”。

監管科技將是一片藍海,具有非常大的發展空間。在鈦資本新一代企業級科技投資人投研社第13期中,鈦資本合夥人金豪義做了題爲《RegTech——監管進入科技時代》的分享。本次分享中,金豪義探討了FinTech不應是金融創新規避監管的手段,監管欠缺頂層設計,RegTech是監管願意大力投資的“法寶”以及金融機構降低合規成本的利器等觀點,並提出以區塊鏈爲首的新技術在監管領域大有可爲,RegTech有望成爲更加細分的投融資風口。

金融監管的現狀

隨着RegTech成爲一條藍海型投融資主賽道,很多金融科技公司也開始跟着熱度向RegTech靠近,跟風定義自己爲RegTech公司。但到底什麼是RegTech?

通過科技差異化的競爭而規避了監管要求,這是RegTech嗎?實際上,真正的RegTech不是通過金融創新去規避監管的手段,而是滿足合規要求的手段。當前的監管邏輯,其實缺乏頂層設計,因此RegTech是監管機構願意投資的“法寶”。因爲依靠傳統的人工無法應對複雜的數據和客戶變化,以及快速的科技創新,因此證監會、人民銀行陸續出臺了針對類似RegTech的管理要求。RegTech還解決了金融機構複覈的合規成本,其佔比超過RegTech市場的10%,尤其是對於海外的金融機構。對於國內的金融機構來說,RegTech也是降低合規成本的好工具。

區塊鏈、大數據和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在監管領域大有可爲,尤其是區塊鏈在很多其它場景難以落地,但是在監管領域則有很好的使用場景。縱觀這一百年來,金融機構“創新-短視(跟風)-失控-監管”的套路長期有效,所以監管科技的發展相對穩定和持久,不會形成大泡沫後的破滅,該領域的資產將是優質資產。

監管科技的定位是保護金融參與者主體的一個工具,金融體系的主要核心風險對應三種主體——投資者、金融機構和監管部門。投資者面對的主要是投資損失的風險,金融機構面對的主要是應對監管機構合規要求的主體風險,監管部門面對的主要是如何有效地監管規避系統化風險發生的難題,包括常說的灰犀牛或者黑天鵝事件。這三者共生共融,而不是互相對立、互相排斥。

我國的金融監管現狀是“婆婆媽媽多”。各種歸口主管單位要求報送數據,而爲了應付各種監管要求,金融機構相對疲於奔命。以銀行爲例,包括反洗錢報表、電信詐騙報表、個人徵信數據報送、企業徵信數據報送、金融統計報表、支付信息統計分析、標準化存貸款綜合抽樣統計、全國集中銀行賬戶報送、金融精準扶貧貸款專項統計、非現場監管報表(1104)、監管數據標準化(EAST3.0)、新版客戶風險統計、×××業務數據採集、銀行卡境外交易數據報送……都是全量數據且必須要滿足報關時間的要求,因此造成金融機構的壓力非常大。

當前我國的金融監管的現狀,總結來說:

第一、集中體現在以要求數據上報爲主,要求數據上報的口子非常地多,字段定義也不一樣。以銀監會EAST數據採集系統和分析爲例,整個EAST報表就有近1600個字段。

第二、現在金融監管的特點,是以“運動式”監管爲主,相對比較欠缺頂層的設計。這是因爲創新往往比法律法規發展的快,導致頂層設計跟不上,出現了拆東牆補西牆,發現了問題再去嚴打的“運動式”監管。尤其是近年來傳統的金融騙局也進行科技化後,金融市場變得非常複雜,給金融監管提出了新挑戰。

第三、分業監管遇到了系統性難題。我國金融業最早是混業經營,因爲混業經營出現了問題才進行分業監管,但是分業監管導致各個監管機構都是各掃門前雪,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互聯網金融企業的野蠻生長,野蠻生長之後各種風險頻發,監管機構再重點打擊。此外,我國現在出現了不少全牌照的大型金控集團,影子金融機構非常多,通過股權代持變相控制了城商行、保險和信託公司。去年民營保險機構通過虛增註冊資本套現保費,再用保費去實繳註冊資本,虛假注資後大量發行期限錯配的萬能險,短期的規模增長非常快、風險很高,也被事後監管了。

第四、合規和創新的平衡發展。在我國的金融體系裏,非合規創新往往快速增長。因爲法律法規的滯後,科技創新跑到了監管的前面,監管機構怎麼理解科技監管?怎麼跟上科技趨勢?現在的能力還是欠缺。另外就是“親孩子”和“野孩子”的邏輯,管死“親孩子”、放任“野孩子”, “野孩子”出事後再一棍子打死,往往造成相當惡劣的社會影響。

監管科技的定位

我國監管的現狀,對於“婆婆媽媽們”的挑戰和要求非常高。想要在科技發展的今天,跟上社會發展和科技發展的步伐,前瞻性地進行頂層設計,設計監管模式、監管科技和監管技術體系,這需要更全面、透徹地掌握行業、科技發展現狀。

監管手段相應會發生一些變化:1)需要從事後監管轉變爲事中和事前監管;2)數據規則從報送數據轉變爲業務數據能實時在線,在此基礎上設計規則、引入大數據和人工智能平臺,實時發現反洗錢、老鼠倉、監管套利等,都是能有效利用人工智能之處;3)隨着監管能力的提升,被動型監管向主動型監管轉變,監管主動出擊,甚至比金融機構更早地識別風險;4)當前立體式、多層次的數據的收集和管理存在較大的信息安全隱患,其中有很多創新的機會。

這兩年,不論是人民銀行還是證監會,都有了新變化。例如2017年人民銀行成立了金融科技委員會,第一次明確提出了監管科技的方向:要利用新技術、網絡化的動態監控,提出了事中和實時監控的要求,避免“烏龍指”這樣的金融風險;其次,要求積極引入包括雲計算、大數據技術進行穿透式監管;第三,利用人工智能技術進行輔助監管,以發現人工無法發現的風險。

證監會也出了證監會監管科技總體解決方案,更清楚地把監管科技分爲了1.0、2.0和3.0:1.0就是要建立系統收集數據,把業務數據過程在線化、數字化、自動化、標準化;2.0要構建大數據的平臺,爲3.0打基礎;3.0就是一個相當於智慧大腦的數據平臺,用規則和人工智能模型引擎去發現人工無法察覺的風險。

科技賦能監管

科技如何賦能監管?

首先,監管機構有能力直接構建相應的技術能力,比如利用大數據和AI構建有效的監管機制、提升效率。

英國央行和日本央行採取了相應措施,如擴大數據庫範圍,在結構化數據服務的基礎上建立更加完整的非結構化數據庫,將網絡公司的公告、公司研報信息收集起來結合市場情況進行分類。爲了監測每天產生的龐大信息,構建完善、統一的信息收集、加工處理和分析信息服務平臺,搭建評價反饋一體的諮詢信息化平臺。

香港交易所利用商業搜索引擎Handshakes分析內幕交易的實際案例,實際上就是通過外部大新聞的數據,通過結構化、非結構化的數據庫找到不同上市公司股權或者業務的關聯度;通過二級市場股價的波動來看與漲跌之間的關聯性;通過收集相應股權的結構、資金流向以及相互之間的關聯度和二級市場股價的波動,可以更清晰地掌握市場各種內幕交易的可能性。

其次,區塊鏈如何重塑金融的流程?利用區塊鏈技術,可極大縮短交易結算時間,讓各參與方對區塊鏈上的數據達成一致、提高效率。通過對自動合約的驗證來降低券、股、資金不足所帶來的風險,利用數據加密的方式,使得區塊鏈下的數據具有不可篡改、去中介化的優勢,從而降低成本。運用區塊鏈技術提升資產再抵押過程中的透明度,投資者可以查看底層資產擔保價值、風險評級、所有權歷史記錄等再做出決策;也可以實現自動化監管,監管機構可以更清晰地維護歷史交易和再抵押記錄,而且這些記錄是不可篡改的,這樣就可以確保資產再抵押不會超過監管機構和內部風控、監管設定的警戒線,達到風險審覈的要求,從而實現監督和處理風險的要求。監管機構可以通過區塊鏈技術進行合規監管,來提高不同交易環節的透明度,降低違約事件對整個交易市場的影響。智能合約也降低了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對底層資產盡職調查成本。

各國金融監管的模式雖然有差異,仍然表現爲規則監管和原則監管。規則監管和原則監管其實兼顧了金融監管的剛性和靈活性,規則監管爲剛性,原則監管帶有柔性和靈活性,監管科技在兩類監管模式下扮演的角色和發揮的作用存在差異。在採用科技賦能監管時,要注意這兩種監管模式的差別。
監管科技是投融資風口嗎?

首先,這是監管機構的管理要求。監管機構的管理要求很容易***到對應的金融機構中,往往隨着金融創新、投資人短視跟風、失控、監管介入這樣一個閉環而介入,呈現運動式、結果驅動型特點。很多行爲看上去合理,例如前面提到的保險例子,用保費增註冊資本、發行期限錯配的萬能險,這也符合當時法律法規,但最後造成的金融風險不可控,所以要新增法律法規以規避風險。此外,還要增加新技術手段以保證類似事情不再發生。監管機構對於監管科技的要求持續而長久。

第二、金融機構因爲監管要求而有合規化需求。金融機構不合規的成本非常高,包括導致業務暫停、鉅額罰款等,因此很多金融機構的合規監察和合規部門都有很高的公司地位。金融機構合規化的要求隨着監管要求層層落地、層層加碼越來越高,導致金融機構持續在監管科技上投入。

第三、在RegTech的變現能力方面,監管科技客戶的付費能力和意願都非常強。銀證轉帳、第三方存管等都得到了證監會的大力認可和推廣,去年資管新規出來之後也是同樣的情況。金融的ToB生意有三個層次:第一是滿足監管的要求,因爲要在短時間內不計成本的滿足要求,因此監管科技供應商的議價能力強;第二是沒有IT系統就沒辦法拓展業務,這樣也比較容易說服客戶;第三是IT的ROI往往難以衡量,但監管科技則是立竿見影的效果,因此很容易實現銷售。

要注意,在金融創新裏存在着創新式的陷阱:金融創新雖然好,但很容易被濫用,沒有風險發生時容易被認定爲優質投資資產,往往造成投資者的短視和跟風,追高的結果導致風險越被隱藏或被稀釋,暴雷後引發監管介入,這樣的循環不可避免。

對於監管科技的追求無止境,將導致RegTech接下來兩三年將在投融資領域被經常提及,大量的金融科技公司會貼上RegTech的標籤。RegTech領域的小創新在得到監管機構認可以後,很容易向整個行業快速複製推廣,因此RegTech給了小型創新企業以巨大的機會。

2018年是RegTech元年,目前還是以在傳統市場佔有率比較高的IT企業爲主,爲了滿足監管要求而開發了相應監管平臺。但從2019年往後,將是早期項目的介入機會。已經出現了創業公司把證券交易環節的集中風控,分散到交易的櫃面、櫃檯或者交易終端上,並在交易終端上嵌入了新規則,可顯著提升交易速度。雖然這樣的解決方案還非常早期,但有望在產品化後實現更好的市場佔有率及成長。

在國外,已經有金融科技公司給納斯達克提供了基於區塊鏈的整套解決方案,實現了私有股權轉讓交易的記錄。在投融資領域,截止到2017年的有關統計,全球RegTech投資的總金額約十幾億美元,佔整個FinTech投資的10%左右。

國內RegTech創業機會並不在人行等大型機構,人行的系統都是持續十多年的建設,基本上還是找IBM、埃森哲這樣的公司借鑑之前成熟的經驗。但如果把視野從最頂層的監管放到地方上,像騰訊陸續爲幾個地方的金融辦完成了地方的監管雲平臺,其實效果還不錯,也有很大的機會進行橫向複製。因此,地方上和小型的行業協會監管雲平臺,幫助當地所有的小貸金融公司形成滿足監管要求的數據彙總並統一接入人行等,類似這樣的小型監管解決方案更容易複製落地,而中國這樣的城市有成千上萬個。

在投資RegTech項目時,要注意對創新和監管合規的平衡。在溫室條件下難以生長出大樹,完全合法合規環境中也很難出現大型企業,英國有類似金融沙盒的創新機制,選定的機構可以在沙盒裏面向小範圍用戶提供創新服務,成功後再定性業務,頒發相應牌照,再去成長。我國今後也可能出現類似機制,有了試錯環境後,金融科技的力量也可大展手腳。金融創新項目到底是否合規,第一要看是否有利於保護投資者的利益,第二要看是否有利於監管機構的監管,第三要看是否有利於整個社會濟社會的發展。如果有項目符合這三個類似的原則,那麼即使打“擦邊球”也可以讓創新再飛一會兒。

總體來說,在整個金融領域,越來越多的科技公司開始利用監管技術做創新應用。未來在這個領域,一定會出現相應的獨角獸,特別是中國本土市場的RegTech獨角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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