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筆| 我將在50歲立下第一份遺囑

我想過,從去年開始有想法,想在50歲到公證處立遺囑。

不是說說而已,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春節前,已故姐妹的孩子來單位,忽又得知,他的父親也於半個月前病故。看着瘦瘦的,高高的,二十剛出頭的小夥子,還應在父母的羽翼下慢慢長大的孩子,卻在一夜之間坍塌,然後自己一點點重建。

父母總是希望所有的最好的一切都留給孩子,只有這樣心裏才踏實,纔會感覺沒有虧待孩子。世上也有一些家庭關係複雜,纔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家庭糾紛,其主要還是財產糾紛。

多年前,經歷了鄰居家的財產糾紛案,姐妹五人反目爲仇。當時曾想,爲什麼父母在世時沒有遺囑?如果有,大家還會如此嗎?

國外的企業家,普通人都會在生前立下遺囑,把自己的財產分配好,有的甚至會把全部財產捐贈給社會福利機構,我們,我們爲什麼不可以?

我不是一個富有的人,只有四套小公寓式的住房,一輛車,當然再過若干年後,這些還是否保值增值,都是不確定的。但我最多的資產是書,對,是書,我想給它們找一個家,這樣纔會安心。

放心,我沒有生病,沒有出現記憶斷片,沒有,我一切正常,而且熱愛生活,充滿生活情趣,每天把日子過成段子,加料加蜜,有滋有味。我只是想,50歲的時候,給自己立個遺囑,每隔5年修改一次。

最近,總有一些奇怪的想法,比如立遺囑,比如離開現在的工作我會成爲作家、美食家,還會在頭腦中清晰地列出近期計劃和遠期目標,像一雙穿越若干年的雙眼,看到了我的未來。

我會在50歲生日時,立下第一份遺囑。

我在此立遺囑,對本人財產作如下處理:

1、將名下的四套房產,分配給兒子、老公、弟弟,一套自住;

2、車子由兒子自行安排;

3、所有的存款三分之一捐給養老院,三分之一捐給福利院,三分之一由兒子處理;

4、所有的書捐給社區圖書館;

5、其他的財產由老公或兒子代爲處理。


活着的時候,有一天忽然想到死亡,就證明,你老了。

當有一天,我真的老了,走不動了,想不起來了,至少我還有回憶。回望自己50歲,55,60,65,70,75,80,甚至更長時間自己立下的遺囑,還會畏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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