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3日 星期六 陰–3~11℃
熟悉的
儘管虹是過去我的老工友,跟她卻沒有什麼交集,她能來我這裏,還是挺意外。
有事嗎?當然有事,沒事她也絕對不會來找我。
虹進屋就開門見山,“看我老父親真不省心,把一攤爛事留下來,他竟一走了之。”
原來,她母親去世後,她父親再娶,與繼母生活了十四年後,也駕鶴西去。
她父親這一走,麻煩大了。
她父親在世時住的那套房子,要過戶給她二哥,需要她父親和繼母結婚證明材料,以及她父親和繼母之間沒有子女的證明。
結婚證被繼母帶走,一是她懶得去打擾,二是繼母現在在哪,她也不清楚。那該怎麼辦呢?到檔案館去查她父親和繼母的婚姻檔案,是解決這個問題的唯一辦法。
她之所以說她父親不省心,是因爲她父親再娶後老伴。
她說她父親是廚師,在她母親還活着時,就是她父親做飯吃。她母親不在了,自己也能做飯吃,倒娶什麼後老伴?
我說不對呀,他再娶,還不是爲了有個伴兒?再說,也省了你們操心。她說,那他登記幹嘛?
登記不是爲了後老伴嗎?像後老伴那樣的家庭婦女,與你父親這樣的退休工人結婚,一旦你父親走前頭,她不就能得到遺屬錢了嗎?
說得是,這麼一想,就不難理解老人家的做法了。
其實,她辦這事不是爲自己,而是爲她二哥。她二哥工作忙,沒工夫,正好她閒着,就出來替她二哥跑跑腿。
她心還是蠻好的。
不熟悉的
一個男人問,“大姐,不認識我啦?”
我一看,不認識。可我又不好意思說不認識,滿懷狐疑地問,“你是——?”
他笑嘻嘻地套近乎,所答非所問,“你是不是在這裏幹了好多年?”“嗯呢,是有年頭了。”
我問他貴姓?他說姓蒼。姓蒼?沒印象,一點印象都沒有。
我問他有什麼事?他說他兒子要辦離婚,問我熟不熟悉辦離婚的女子。
辦離婚的人是個男的。再說,是不是女的又怎樣?熟不熟悉又怎樣?手續不全,怎麼樣都辦不了。
他說,“你能不能說上話,叫他們把我兒子的婚給離了。”
這怎麼能是走後門的事情呢?手續齊全,兩人同意,來了就給辦理;手續不合格,找誰都沒用。
他從兜裏掏出一份離婚協議,問我行不行?我怎知行不行?
也別說,他套近乎挺管用,在我還想不起來他是誰之前(總覺得人家與我熟悉,我卻不認識人家,是我的一種虧欠),帶他去找登記員。
男人明白了協議該怎麼修改後,又過來找我要登記員的電話號碼。
“要人家電話號碼幹嘛?你只要把協議照着他要求的改一下就行了。”
他說,“我是想讓我兒子跟他說一說。”“說什麼?協議改好後,兩個人帶着手續過來就可辦理,什麼都不用說。”
這個男人絮絮叨叨,沒完沒了。這回,我直截了當問他到底是誰?
一聽他在老幹辦工作,哼,老幹辦裏的人,我怎麼會認識?
男人心眼真多,他抓住人性的弱點,故意說認識我,套近乎,在我還矇在鼓裏,譴責自己怎麼不記得人家的時候,他把自己需要辦的事情給辦妥了。
最終,我才反應過來,這不是被他忽悠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