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卻滅火
可燃物一旦達到着火點,就會燃燒或持續燃燒。,在一定條件下,將可燃物的溫度降到着火點以下,燃燒就會停止。
用水滅火的原理就是通過冷卻作用來實現的,水具有較大的比熱容和很高的汽化熱,可將可燃物冷卻降溫,達到能滅火效果。
隔離滅火
燃燒三要素是可燃物、引火源、助燃物。將可燃物與氧氣、火焰隔離,就可以中止燃燒、撲滅火災。
例如,自動噴水—泡沫聯用系統在噴水的時候又噴出泡沫,水起到冷卻作用,泡沫起到覆蓋於可燃物並將其隔離空氣的作用。
窒息滅火
可燃物的燃燒是氧化作用。需要在最低氧濃度以上才能進行,低於氧濃度,火災即滅。
具體可以向着火場所注入二氧化碳、氮氣、蒸汽等非助燃氣體,來降低氧濃度。當助燃物低到不能滿足燃燒了,火災便不能發生。
化學抑制滅火
由於有焰燃燒是通過鏈式反應進行的,如果有效地抑制自由基的產生或降低火焰中的自由基濃度,即可使燃燒中止。
火災能持續燃燒除了燃燒三要素之外,還需要有鏈式反應自由基的作用才行。化學抑制滅火的常見滅火劑有乾粉滅火劑和七氟丙烷滅火劑。它們能降低鏈式反應中的分子運動,達到滅火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