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與食物

今天與朋友到一家書店咖啡館閒坐,聊了半會天,看了一小時書,各自喝了一杯飲料,吃了一份甜點,臨了談起一個話題:爲什麼我們在書上花錢總比在食物上花錢要猶豫?

這個話題的起因是這家書店咖啡館的經營模式。書店裏超過2/3的書都有可以試看的樣品,顧客可以挑選任意一本帶進咖啡館裏閱讀。這裏的書種類繁多,既有經典讀物又有暢銷新書,我和朋友總會選取那些熱門但又不確定自己是否喜歡的作品進去閱讀,同時點一份下午茶套餐。

可仔細想想,一本書的價格通常在40-50元之間,而一份下午茶套餐的價格也在50元左右。我們之所以來這裏試看,就是爲避免一時衝動買下不喜歡的書,看不完丟到一旁浪費。可算下來,我們在食物上的花銷與書籍本身價格相差無幾。那爲什麼我們在買書的事情上猶猶豫豫,卻在食物上消費連眼睛都不眨呢?

理論一:書籍和食品兩件事上踩雷的可能性是一樣的。碰上不喜歡的食物,我們頂多是剩下不吃,眼不見心不煩。可書卻能永久存放,即便我們買回家後丟到一邊,它卻總有機會出現在眼前,提醒我們那次吃虧上當的經歷。而且當每次面對不確定書籍時,這種經驗會一直縈繞在我們心頭。所以如果買到自己不喜歡的書,最好的辦法就是轉賣或存放在一個永遠也看不到的地方。

理論二:讀書和美食是可以兼得的。顧客來到這家書店咖啡館,如果食物好吃書不好看,那隻花了書一半的價錢就避雷成功;如果食物不好吃書好看,那就當原價買了本好書看;如果書好看食物也好吃就更棒了,等於以50%的消費撬動了100%的精神與物質的雙重滿足。所以有3/4的概率我們在食物上的花費並不會吃虧。

理論三:人的本能只有吃喝與排泄,對於本能的投入也是我們的本能之一。

所以到底是哪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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