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日(6)

明清穩定期

唐宋以後,節日的發展比較平緩,遼、金、元時期,融入了一些少數民族習俗。明清時期,節日風俗出現了三種變化:一是更加講究禮儀性和應酬性,如逢年過節,人們出於禮尚往來而互相拜訪送禮。二是明代資本主義萌芽出現以後,一些以小農經濟爲基礎的節日風俗逐漸被人們所冷淡,如祭土地神習俗已不像先前那樣受到重視。三是遊樂性繼續發展,如元宵節觀燈,明代由宋代的5天增加到10天,晝市夜燈,熱鬧異常。滿清入關以後,又增加了舞獅、舞龍、旱船、高蹺、秧歌、腰鼓等“百戲”活動。但從總體說來,這一時期的節日風俗沒有太大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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