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股指期貨招商_國內最主要的股指期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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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證指數

  上證指數也稱作上證歸納指數。由我國上海證券買賣所編制和發佈的股價指數。它是新中國建立以來大陸呈現的榜首個股價指數。其前身是工商銀行上海信託出資公司靜安證券業務部於1987年11月2日開端編制的“靜安指數”。

  該指數主要參閱道·瓊斯均勻股價指數的辦法編制,以簡略均勻法覈算均勻股價,並運用除數調整法剔除了盈利發放、增資減資及股種增減等非商場因素對股價的影響。但它以悉數上市股票爲覈算對象,而且採樣價格取均勻成交價格,而不是開市價,收市價或最新成交價。

  “靜安指數”於1990年3月19日初次在上海信託出資公司編髮的未公開發行的《股票年報》上宣佈。1990年12月19日上海證券買賣所正式開業以後,該指數改稱現名上證指數,編制辦法不變。

  上證指數以1990年3月19日爲基期,以當日均勻股價爲基數,最初以在上海證券買賣所上市的悉數9種股票覈算,它們是:延中、電真空、小飛樂、愛使、申華、大飛樂、豫園、鳳凰、興業。跟着股種不添加,上證指數是上海股市行情變化的“晴雨表”,出資者應善於用它來分析股價動態和趨勢。上證指數分爲上證歸納指數和上證分類指數。兩者均以上市股票的發行量爲權數。分類指數含有:工業、商業、地產、公用事業、歸納等類。另外還有上證30指數,它是從上證所上市股票中挑選30只爲樣本股。

  上證指數的樣本股是悉數上市股票,包括A股和B股,從總體上反映了上海證券買賣所上市股票價格的變化情況,自1991年7月15日起正式發佈。

    二、深證A股指數

  由我國深圳證券買賣所編制和發佈的股票價指數。其前身爲深圳證券買賣所1991年4月3日開端的深圳股價指數,即A股指數。1992年2月28日榜首隻B股在深圳證券買賣上市後,改稱現名。現在,深證指數包括一個歸納指數和A股、B股兩個分類指數。其間,深證歸納指數和A股指數以1991年4月3日爲基期,B股指數以1992年2月28日爲基期,基期指數值均爲100。

  當採樣股的股本結構因舊股增資、新股上市等發生變化時,則按基數調整法加以調整。深證歸納指數及A股、B股分類指數按編制和發佈的時刻週期不同,又分爲現時指數和收市指數兩種,現時指數每5分鐘覈算和發佈一次,其採樣股的價格以現時最新成交價爲準,若現時無成交,則用最近成交價。收市指數以深圳證券買賣所每日收市價爲採樣價格覈算,自1992年10月B股開端買賣的榜首日起,每日經由深圳市內的報價體系發佈。深證指數又分爲歸納指數和成分指數。前者以總股本爲權數,後者選用流轉股市值較大、交投活潑、有職業代表性的股票作爲成分股,用可流轉股數爲權數。成分指數又分:工、商、地產、公用、歸納等六類。

   三、滬深300指數

  2006年9月19日,中國金融期貨買賣所在其官方網站上發佈了暫定滬深300指數爲股指期貨合約標的物。因此有必要對滬深300指數進行詳細解讀,以便於在後面的章節裏更好的認識股指期貨。

  滬深300指數是由上海和深圳證券商場中選取300只A股作爲樣本編制而成的成分股指數。滬深300指數樣本覆蓋了滬深商場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商場代表性。滬深300指數是滬深證券買賣所榜首次聯合發佈的反映A股商場全體走勢的指數。它的推出,豐富了商場現有的指數體系,添加了一項用於調查商場走勢的目標,有利於出資者全面把握商場運行狀況,也進一步爲指數出資產品的創新和開展供給了根底條件。2005年4月8日建立的滬深300指數以2004年12月31日爲基日,基日點位1000點。到2006年9月29日製圖時的收盤指數是1404.87點,上漲了404.87點。

    (一)統一指數編制方針

  滬深300統一指數的編制目,標的反映中國證券商場股票價格變化概貌和運行狀況的,並能夠作爲出資業績的評價標準,爲指數化出資及指數衍生產品創新供給根底條件。

  (二)指數名稱

  滬深300指數(SHANGHAI SHENZHEN 300INDEX),簡稱滬深300(SHSE-SZSE300)。

  (三)指數代碼

  上海行情運用代碼爲000300,深圳行情運用代碼399300。

  (四)指數基日和基點

  以2004年12月31日爲基日,基點爲1000點。

  (五)指數選樣

  指數成分股的數量:300只,成分股列表詳見附錄2。

  指數成分股的選樣辦法:

  (1)選樣空間。

  上市時刻一般不少於一個季度,除非該股票上市以來日均總市值在悉數滬深A股中排在前30位。

  非ST、*ST股票,非暫停上市股票。

  公司運營狀況良好,最近一年無重大違法違規事件、財務報告無重大問題。

  股票價格無明顯的反常動搖或商場操縱。

  剔除其他經專家委員會確定的不能進入指數的股票

  (2)選樣標準。

  選取規模大、流動性好的股票作爲樣本股。

  (3)選樣辦法。

  先覈算樣本空間股票在最近一年(新股爲上市以來)的日均總市值、日均流轉市值、日均流轉股份數、日均成交金額和日均成交股份數五個目標,再將上述目標的比重按2 ∶ 2 ∶ 2 ∶ 1 ∶ 1進行加權均勻,然後將覈算結果從高到低排序,選取排名在前300的股票。

  (六)指數覈算

  指數以調整股本爲權重,選用派許加權歸納價格指數公式進行覈算。其間,調整股本根據分級靠檔辦法獲得。分級靠檔辦法如表2-1所示。

  表2-1

  舉例如下:某股票流轉股份額(流轉股本/總股本)爲7%,低於10%,則選用流轉股本爲權數;某股票流轉份額爲35%,落在區間(30,40]對應的加權份額爲40%,則將總股本的40%作爲權數。

  (七)指數批改

  滬深300指數選用“除數批改法”批改。當樣本股名單、股本結構發生變化或樣本股的調整市值呈現非買賣因素的變化時,選用“除數批改法”批改原固定除數,以保證指數的連續性。

  批改公式爲:

  批改前的調整市值批改後的調整市值

  原除數新除數

  其間,批改後的調整市值=批改前的調整市值+新增(減)調整市值;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數(即批改後的除數,又稱新基期),並據此覈算指數。

  需要批改的情況包括:

  (1)除息:凡有樣本股除息(分紅派息),指數不予批改,聽之任之回落。

  (2)除權:凡有樣本股送股或配股,在樣本股的除權基準日前批改指數。批改後調整市值=除權報價×除權後的股本數+批改前調整市值(不含除權股票)。

  (3)停牌:當某一樣本股停牌,取其最後成交價覈算指數,直至復牌。

  (4)摘牌:凡有樣本股摘牌(中止買賣),在其摘牌日前進行指數批改。

  (5)股本變化:凡有樣本股發生其他股本變化(如增發新股、配股上市、內部職工股上市引起的流轉股本添加等),在樣本股的股本變化日前批改指數。

  (6)停市:部分樣本股停市時,指數照舊覈算;悉數樣本股停市時,指數中止覈算。

  (八)成分股的定期調整

  (1)原則上指數成分股每半年進行一次調整,一般爲1月初和7月初實施調整,調整計劃提前兩週發佈。

  (2)每次調整的份額定爲不超越10%。樣本調整設置緩衝區,排名在240名內的新樣本優先進入,排名在360名之前的老樣本優先保留。

  (3)最近一次財務報告虧損的股票原則上不進入新選樣本,除非該股票影響指數的代表性。

  滬深300指數代表性不只包括商場代表性,也包括指數的職業代表性。指數的職業分佈和方針商場越接近,則指數越能代表商場,越有利於指數化出資者較充分地渙散組合的職業風險。以證監會的職業分類爲根據,滬深300指數的成分股覆蓋了悉數13個職業,覈算結果顯現,滬深300指數總市值的職業違背度僅爲2.05%,同時從表2-2中也可以發現,滬深300指數用較少的股票樣本完成了指數職業比重與全體商場的高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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