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和讨厌,原来可以因为同样一个理由

今天,夏至。

听说,夏至是一年中最热的那一天,可这长安城偏偏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

六月中旬,不应该是闪电齐鸣,电光火石吗?怎么这场雨竟像冬雪破冰,春风来时那般润物细无声?

我此时像极了一个诗人的心境,觉得些许反常背后也是必然,如我这班,心绪也不同往年。

我以前讨厌下雨天,湿气绵绵,像是所有的好心情都发了霉,使所有的下雨天都变成了糟糕的日子。最主要的是因为我记性不好,总是忘记带伞,然后淋得像一只落汤鸡,落魄的要命。

我唯一喜欢过雨天的日子是遇见他的时候,那是我们情窦初开,他递给我雨伞的样子还像个稚气的孩子,而我也还是个会满脸羞红的小女生。

最美的不是下雨天,是曾与你躲过雨的屋檐。也许我爱的根本不是雨天,是他表达出来对我的那一份喜欢和爱护。他走了以后,我更讨厌下雨天了,曾经的美好在回忆里总有一些苦涩的味道。

这些年里,都没能再遇到一个让我喜欢雨天的男孩,也没能遇到一个真正懂得爱护我的人。可时到今日,我也毫无期待。因为,在下雨天,比起有人送伞,或是有人接你回家的体面,我更喜欢自己一个人慢慢淋着雨走的潇洒。

我原因以为我不过是故作坚强,哪可能真的喜欢淋得湿漉漉的,一身冰冷的回家。后来,在下雨天,也有朋友说给我送伞,送我回家。我才发现,发自内心的抗拒。也许,是我觉得,不是相爱的人做这件事情,那都没有意义吧。

我现在喜欢下雨天,心绪安静,神态平和。可能,上了一定年纪,人就是会慢慢变得沉稳,慢慢学会接纳世间万物。想着以前讨厌下雨天和现在喜欢下雨天,都不过就是因为那是下雨天。

原来,你曾经讨厌某个事物,或是某个人的理由,可能会变成喜欢的理由;同样,曾经喜欢的理由,终有一天,也可能变成讨厌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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