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是本能,放棄也是本能,放棄喜歡是理智

從18歲開始,或者更早一些,用喜歡的方式過一生,成爲了我認爲在我之後幾十年努力奮鬥的終極目標。

那時候並不知道自己真正喜歡什麼,如今也在尋覓。在之後我遇到的各種人裏面,幾乎每個人都說過,用自己喜歡的方式過一生,那是一件多麼酷的事情啊。

他們每個人職業不同,性格不同,經歷不同,但用自己喜歡的方式過一生,成爲了不謀而合的目標。 我的人生快到而立之年,在這一年中,我開始明白,所謂用自己喜歡的方式過一生,也未免有點太毒了吧。

前幾日我在網絡上看到了一篇文章,“大衣哥朱之文,每天被直播的生活”。幾年前,樸實憨厚的農村人朱之文在參加一檔節目後徹底火遍大江南北,事情已經過去了好些年,大衣哥在成名後並沒有飄飄然,依然保持自己的農村人的生活習慣。 而整個村的人卻因此開始飄了,各種所謂的朋友幾乎踩踏了他家的院門。

於是朱之文有了經紀人,給他安排各種活動,每天源源不斷的人涌入這個並無特別的小村莊來找他。合影,跟蹤,拍照,朱之文的生活被徹底打亂,即使關門,依然有人每天守在門口等候朱之文,他感到很困惑,很煩惱,卻因爲自己的心軟,無法抽離。 從這件事可以看出來,名人真的有很多無奈,甚至悲哀。別人採訪朱之文,你想過什麼樣的生活?大衣哥回答:我只想做個農村人,種地,喂喂雞,吃飯,我住不慣酒店,我躺着酒店的牀上睡不着,但我現在回不去了。

你看,朱之文想要的簡單生活,本來是有的,而現在成了一種奢侈。現在的生活是他不喜歡的,但卻不得不進行下去。他現在是名人,但有做着自己不喜歡的事情。 在我們找工作的時候,能找到自己喜歡做的行業和崗位真的不容易,很難。很多人認爲,如果一份工作不是自己喜歡的,那真的很難做好。

我在上海工作過幾年,有一次面試一個人,我說你之前做的行業和現在這個崗位並不合適,他說我不喜歡我之前的工作,我覺得做不好,所以我想找自己喜歡的。 我說你喜歡什麼樣的工作,他說,我之前做廣告,我希望可以安排自己的時間,不那麼忙的。 而在我看來,這只是空有的一腔熱血。

一個人在自己原來的工作上做了好幾年,仍然沒有喜歡這份工作,也很正常,並不稀奇。我們多數人做的都不是自己喜歡的工作。 但如果你所謂喜歡的工作,只是因爲覺得輕鬆,舒服,那肯定你還沒有理解工作的意義。任何工作都是需要細心、耐心與決心。想要轉做自己喜歡的工作,也許這份工作只是在你的想象中,真正做起來,它真的也不輕鬆,也很無聊,甚至每天忙到暈頭轉向,可能你又會覺得,嗯,這個工作還沒我之前的好呢。

沒有決心,所謂喜歡,大概只是弱者的藉口。 強者談堅持,弱者才談喜歡。一句不喜歡,可以甩掉所有的不努力、不作爲、不堅持。


什麼是喜歡呢?

喜歡大概是一種熱情吧,我們會在人生的很多階段出現這種熱情,喜歡一個女孩,一種食物,一個地方,一個綜藝,一個明星,很多。

然而在時間的過程中,回頭再看,那個女孩我快忘了名字了,這東西吃多了會很膩,這個地方原來那麼小,這個綜藝時間久了會有點無聊,這個明星也老了,沒以前好看了。

熱情是一種極易消逝的東西,人作爲感性動物,熱情不足以讓我們在人生中保持長期的狀態。只是在某個時間裏你神經質的突然的情緒,若是真的讓你長久的去喜歡,未必不會發現,原來我的喜歡那麼不堪一擊,那麼的脆弱無聲。

我們羨慕名人也好,羨慕身邊人的生活也好。表面很光鮮的人,我們覺得他們的生活一定是自己喜歡的,他們也會心生厭倦,想過逃離吧,生活和婚姻一樣,都是圍城。

只談喜歡可以嗎?

吃飯,戀愛,喝酒,旅遊,工作,交際,幾乎每件事,只談喜歡,只談興趣,我們很難做好。用自己喜歡的方式過一生是一件很酷的時間,但也可能是一件很苦的事情。這件我們認爲很文藝很有範的話,已經在挖坑了。

只談喜歡的人難免會情緒化,他們的熱情很難長久。有點像孩子的臉一樣,多變。喜歡是本能,放棄也是本能,放棄喜歡是理智。 想往前走,去做自己不喜歡的事情吧。

我不喜歡吃西紅柿,但它會補充維生素;

我不喜歡跑步,但是它會讓我變得更健康;

我不喜歡和人交際,但它真的需要,並且會讓人成長很多;

我不喜歡這個工作,去做,你會變得更好。

用自己喜歡的方式過一生,真的很難,最終能做到的就更少。窮其一生,也許我們都不可能按照自己喜歡的方式過一生,但如願意努力去做不喜歡的事情,也許我們距離喜歡的方式過一生又近了一步。

這是一個人的人生,也是所有人的人生。 普通人,什麼是你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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