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對自己好的小習慣

有個同事曾誇我的手“保養得好”,以爲我在家裏“什麼活也不幹”。那是冬天。

她的手小時候被凍傷過。往往還沒正式入冬,一雙手先知寒冷將至,變得紅腫起來。以前曾聽家裏長輩說“年年凍手年年凍”,接觸到冬天凍手凍腳的人,才相信是真的。

作爲一個資深家庭主婦,每天炒菜做飯洗刷刷,手保養得好的可能性比較小。年輕時在工廠生產一線從事機械加工,跟金屬打交道,每天裝卸工件,掄鐵錘砸樁子,雙手被潤滑油切屑液腐蝕過,早就不再細嫩。

“保養得好”只是相對的。我對同事說謝謝,還告訴她祕訣就是——

一年四季塗護手霜。

最近我才覺得,一年四季塗護手霜不算什麼,我偶然去朋友家吃飯,才知道她洗碗、手洗衣服時是一定會戴手套的,甚至炒菜時也會戴上浴帽。我以前連戴個圍裙都覺得麻煩,自從見識了她在廚房的樣子,就覺得需要向人家學習。

我覺得對女人來說,手比臉重要。大概就因爲這一雙手曾經每天滿是油膩,常常是抓把洗衣粉匯合着鋸沫用力揉搓清洗,也曾用手術刀片削去硬質的老皮,才比較地愛惜。

一張臉,早晚各洗一次,最多塗兩次護膚品,但一雙手,一天不知洗多少遍,如果不養護,該會是怎樣的粗糙?

去年陪父母去辦護照。辦理過程中需要錄入指紋,我媽的手每到冬天都皴裂,年紀大了指紋紋路也不甚清晰,試了八個指頭機器都無法識別,我媽嫌棄怎麼這麼費事,我在一邊又感慨又心疼:那雙手,洗過多少衣服,做過多少飯,裂過多少次口子啊……那天,我媽想起,“雷雷小的時候,我領着他,他說‘姥姥的手剌人’……”雷雷是我外甥。

每年都給我媽買護手霜,馬油,塑膠手套,讓她洗衣刷碗時戴着,洗手後塗上,她覺得太費事了,戴手套幹活不方便,便有時戴有時不戴,護手霜一支能用兩個冬天。

我們姐妹仨皮膚都隨我媽,比較乾性,手腳冬天很容易裂口。我自知這一點,便堅持一年四季塗護手霜, 家裏有,辦公室裏有,包裏沒有口紅,一定有一隻護手霜。大概正因如此,才收穫了一雙在同事看來“保養得好”的手吧。

現在,我也跟朋友學着,每次刷碗、手洗衣服時,必戴手套。廚房一副,洗手間一副,掛在順手的地方。此時正值盛夏,戴手套容易出汗,又跟她學會了在裏面加一雙純棉薄手套,吸汗。

有時也覺得麻煩,但想到這是對自己好的事情,也就堅持了下來。堅持久了,大概就會成爲習慣了。

夏天出門一定要塗防曬霜。

我對防曬霜一度有偏見。認爲“沒用”,覺得塗完又多了層油膩,不喜歡。每次一隻防曬霜用到過期都用不完,又覺得浪費,便不常備。

直到去年偶然看到一篇文章,大S還是小S介紹養顏祕訣,“一年四季塗防曬霜”,理由是紫外線並不是只有夏天才有。

我覺得文章有道理。咱不是明星不需要靠臉吃飯,不用一年四季塗防曬,至少夏天出門前要塗的。所以,現在我每次出門前在鏡子前捯飭自己的時間長了很多,這也是因爲養了個愛美的閨女的緣故。

太陽傘、太陽帽、防曬衫,最少要隨身帶一件。

以前覺得拿太陽傘好麻煩啊,從A點走到B點,有一大段距離要冒着大太陽,寧肯曬着也不願撐傘。還美其名曰“曬曬更健康”,“曬曬不招蟲”。一個夏天過去,穿短袖衫的胳膊上便會有明顯的分界線,那是太陽的痕跡。

有次我看到篇文章,是建議男士夏天出門也要帶太陽傘的。就覺得自己作爲一個女人,實在是活得太糙,太不精緻優雅了。不願戴太陽帽是因爲頭型不好,帽子每每把頭髮壓趴有損形象,撐一把太陽傘還是非常有必要的。而且,夏天的雨說來就來,陽傘還可以當雨傘用。一舉兩得。

防曬衫跟太陽傘太陽帽比起來,算是個新生事物。雖然大熱天,多穿一點點衣服都是累贅,但爲了遮擋紫外線,還有有必要準備一件的。特別是出遊時。

喜歡戴太陽鏡的人,光天白日時出門不防戴上。像我這種近視眼,想戴也有點無能爲力。雖然買過那種夾在鏡片上的太陽鏡,但因爲不習慣,也就擱置了。

我女兒昨天中午外出,只塗了防曬霜,覺得拿傘戴帽子麻煩,穿防曬衫又太熱。晚上回來就嚷着胳膊癢,撓了很久。我估計是曬傷了。原來有個同事就是過敏體質,夏天身體裸露的部位很容易過敏,她夏天出門也是會圍絲巾的。

對了,即便是夏天,女士們最好也在包裏帶條圍巾。棉的、絲的,都可以。一是抵擋空調房的涼意,二也是防曬。這一點,我是在柏邦妮的微博裏看到的。

一年四季都塗護手霜,每次出門都塗防曬,戴太陽傘太陽帽防曬衫,以及圍巾……都是對自己好的生活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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