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有感》

第一次读余华老师的作品,首次感受到了文学带来的冲击力,它不在于用多么绚丽多彩的话语加以修饰,而在于最朴实无华的内心抒发情感。《活着》一部灵感取自于一首叫《老黑奴》的外文歌,用最朴素的话语告诉读者活着的意义和“生活虐我千百遍,我待生活如初恋”是怎样的一种人生豁达。蝼蚁尚且偷生,人为何不惜命?只要还在呼气吐气,就应该坚韧的活下去,没有什么因为,只不过是生下来、活下去,仅是如此罢了。正如书中写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福贵,一个芸芸众生般的名字,作为书中的主人公,年少时家财万贯,丰衣足食,正所谓饱暖思淫欲,书中的他早早的染上吃喝嫖赌种种陋习,
老婆家珍身怀六甲并带着小女儿凤霞去赌坊找福贵回家,输红眼的他对家人不予理睬,甚至拳打脚踢,因赌博败了家产,气病了父亲致使最后郁郁而终。一家人从大院搬进了茅屋,这一搬就是一辈子。看这本书时有三处触动了我的泪点。

一:是福贵一双拿惯了钱和筹码的手现如今也手持锄头下地务农,母亲生病,去城里给母亲抓药被国民党抓去做了壮丁去了前线打仗,被俘虏后回到家时母亲已经病逝,未能见到最后一面,女儿重病后导致变成了聋哑人,好在儿子很健全,但对福贵很生疏,背井离乡,死里逃生后一家人团聚的那种温情使我感动。二:是家里为了让小儿子友庆上学,把小凤霞卖到了别人家,最后凤霞偷偷跑回家,福贵把小凤霞送回去的路上心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最后把自己的女儿留到了家里,违了约。三:是凤霞出嫁,嫁给了二喜,作为读者很是替他们高兴,他们一家终于否极泰来了,希望的曙光终于照耀在他们这个茅屋里,我感觉此刻我是书里的一员,好似当时我就在出嫁的现场,为此兴奋的落泪。

福贵一生可以用饱经风霜来形容,家道中落后,颠沛流离,父母病死,小儿子献血过多英年早逝,女儿凤霞难产而死,媳妇家珍软骨病身体不支去世,女婿工作时被水泥板夹死,最小的外孙子也因福贵一时疏忽吃煮豆子撑死,最后陪在自己身边的就只有一头叫福贵的昏聩老牛,一同走在夕阳落幕下的黄昏里。这本书就是这样,刚让读者看到了福贵一家新的希望,好像一切都步入了正轨一般,但马上又从山峰跌倒了山谷。“希望”刚刚露出尖尖角,就被生活这把锉刀给磨平了。细一想现实中确实如此。活着就是生活给了你左脸一巴掌,你笑一笑,处变不惊的做好右脸被扇的准备。人生难免有挫折、有遗憾,大多时候是无力回天的,如福贵一样,在挫折中抓住希望,在遗憾中填补空白,最后发现人生不过大梦一场,黄粱梦醒,满目昏盲。

活着就是自己哄自己开心。面对纵有疾风起时的旷达,人生不言弃时的坚毅。用巍然不动的心态面对风起云涌的生活,不因狂风暴雨而影响我们扬帆起航。
生而为人均不易
昂首阔步走下去
人生纵有疾风起

扬起风帆不言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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