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法律人的未來猜想

去年開始,辦案時會使用一些軟件,搜案例,查法條,根據不同條件瞭解判決結果的數據分析,感覺在民事案件中起的作用不明顯,但對刑事案件辦案的指導作用還是有一些的。有機會跟法官聊天時瞭解到,他們在工作中也會使用一些類似工具,互相交流一番後,紛紛感嘆,智能時代來了,我們法律人還是不是那麼不可替代。

靜下來想想,個人對於自己在職業生涯中的位置會不會被人工智能所取代倒沒有那麼強烈的危機感,倒是特別擔心滯後的立法工作如果跟不上日新月異的社會變革和技術更新,人們要如何在這個世界自處和共處。

雖然現在立法水平提高了,五年計劃中明確體現了法律、政策制定的時間表和路線圖,以保證立法的系統性、協調性和前瞻性,但由於立法工作有嚴格的程序要求,天生註定是滯後於社會現實的

司法解釋有點象給計算機程序打補丁,只要出現了新的事物需要把它納入法律框架,當補丁不能解決問題時,法律就必須全面升級。


智能時代,新的技術層出不窮,新技術一旦出來了,會不會推廣普及只看市場需求,法律沒有任何辦法去阻擋它前進的腳步,或者去阻攔別人不去學習它使用它,而只能去規範它怎麼使用,比如使用人的資格、使用的程序、如果使用給人造成損害如何承擔責任,等等。就象去年引起爭議的轉基因嬰兒一樣,科學家要探索未知領域,個別父母希望孩子能沒有缺陷,孩子出生了就塞不回去,整個人類社會只能思考如何與他們共處,如何避免或彌補新技術可能帶來的危害,如何懲罰未經許可就做這種驚世駭俗手術的醫生。

再往前想一步,如果有一天我有一個智能化程度極高的機器人,幫我處理任何事務都讓我覺得比我自己做都放心,我能不能授權它全權代理我?它簽署的文書或通過電腦系統做出的指令是否有效?我死以後,它是我的遺產還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我能不能把財產留給它?它有了財產以後,能不能自己開公司,能不能聘請自然人爲它打工?

以現在的眼光看,我買的機器人只能算我的財產,我死後它就是我的遺產,但它遲早會跟人工智能的高度發展和機器人的意識覺醒發生衝突,到那一天,機器人爲自身爭取權利的事也許不只是發生在電影裏面。

一旦我提出的上述系列問題在未來某一天經過國家法律規定給予了肯定,人類與機器人就必然成爲共處於一個世界的兩種生命類型,這個趨勢我們阻擋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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