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小品(二)

兩個知名企業不同的用人策略

來源於一個朋友的博客,鏈接
故事發生的兩個企業:   

  企業A,某知名企業,現已沒落,名字隱去。

  企業B,某知名企業,歷久不衰,名字隱去。

  故事發生的背景:

  兩企業都有一個工作規定,上午工作到12點,公司分發中飯,吃飯後到13點30分上班,期間可以在休息室休息,也可以去體育館打球,公司提供體育用品。

  故事的內容:

  甲員工每天工作到12點準時吃飯,吃完飯必去打羽毛球,然後休息一會,13點30分準時上班,幾乎每天都這樣。

  乙員工每天工作到12點準時吃飯,幾乎從不休息,也不浪費時間運動,偶爾伏案小憩繼續工作,每天都比公司規定的時間要多。

  然後,老總的耳目或者說親信就對老總說:“乙員工每天都努力工作,每天都超過規定工作量,很認真,公司需要多一點如此努力和拼命工作的員工,而甲員工每天中午都出去玩一會,不如乙員工認真。”

  故事中兩位老總的處理方法:

  企業A的老總經過親自觀察,最終同意了祕書的話,久而久之越發喜歡乙員工,看不慣懶散的甲員工,後來藉故辭退了甲員工,新員工來後卻更加的努力幹活,老總很高興。

  企業B的老總卻說:“兩位員工都很優秀,我不會辭退任何一個。”

  故事的結局:

  企業A以員工的努力爲尺度不斷更新員工,最後老實的員工應忍受不了壓力和身體健康的原因紛紛離職,而狡猾的員工看透了老總的心思,只是在老總的面前表現自己的拼命和努力,最終競爭機制逐漸混亂,企業沒落。

  企業B中的兩種員工各司其職,願意多幹多幹,不願多幹的完成任務就行,雙方其樂融融,團結合作,企業欣欣向榮。

  故事的啓示:

  企業B的老總說的話就是故事的啓示。他說:“甲員工雖然中午喜歡休息和運動,那是他的生活習慣,而且他並沒有因此耽誤工作,他已完成公司規定的工作量,更重要的是,中午的一個多小時的時間是公司允許的活動休息時間,他是按公司規定辦事,沒有犯任何錯誤,我們有什麼理由辭退他呢?並且他每天的運動和休息也是爲了下午更好的工作,他是個有工作規律和方法的人,這樣的人公司很需要。

  而乙員工每天中午喜歡在公司規定的時間量之外繼續工作,這種態度公司很感動,可是這並不是區別員工好壞的尺度。他超量工作可能是因爲他渴望學習,渴望進步,這是他的生活態度,他是感到快樂的,可能他內心根本沒有想到以此來受到老總的欣賞和看重,他是純粹的喜歡工作而已。可是如果我們因此就大力讚賞乙員工而批評沒有犯錯的甲員工,這一方面會打擊甲員工的工作信心和熱情,另一方面原本沒有任何心機的乙員工也許因此助長了虛榮心,從此他的過量工作就有了一種表現的味道和目的。這非常不利於員工的團結,更可怕的是這種競爭機制會惡化,會出現人人想在領導面面表現和炫耀的局面,那麼這個企業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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