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項目經理需要具備的7大核心素質特徵

項目管理能力素質標準包含7項核心素質:客戶服務精神、影響力、合作精神、領導能力、成就導向、關注次序質量和準確性、邏輯思維能力。對照評價標準,項目經理可以自評項目管理水平。

項目經理級別

核心內容

二級

三級

四級

五級

素質

 客戶服務精神

3

3

4

 

 影響力

2

3

3

 

 合作精神

2

3

3

 

 領導能力

1

2

3

 

 成就導向

2

3

4

 

 關注秩序質量和準確性

2

3

3

 

 邏輯思維能力

2

3

3

 

 

客戶服務精神

定義:具有幫助客戶、服務客戶、滿足客戶需求的願望。即關注如何發現並滿足客戶的需求。

0 級:不能正確理解客戶的需求或不願根據客戶需求採取行動;當問題發生時,時常推脫自己責任,不關注問題的有效解決。

1 級:對客戶的需求、報怨給出直接、簡單的正向反應,但沒有關注客戶深層的問題或困難。

2 級:對客戶需求提供有效的信息、友善的幫助,使客戶瞭解相關規定;不推卸責任,採取不袒護自己的行動,滿足客戶合理要求。

3 級:理解客戶真正的需求,根據客戶需求的緊急程度,主動採取行動,並及時反饋進展情況,確保問題有最終的處理結果。

4 級:從客戶角度出發,主動找出客戶的潛在需求(指深層次的需求),並採取相應的行動。


影響力

定義:一種說服、影響及使人信服並讓人們按照預期的目標行動的願望和能力。

0 級:不能清楚地傳遞要表達的內容,或沒有讓別人接受自己觀點的願望。

1 級:陳述意圖,表達出希望對方接受自己觀點的願望。

2 級:採取一種或多種方式影響別人,但沒有考慮到對方的需求。

3 級:充分考慮、預測對方的反應,及時調整並採取有針對性的方式; 或給對方留下好印象,藉助情感影響對方;或採用非直接的因果鏈去影響對方,即由A到B,再由B至C。

4 級:運用策略使得一羣人支持自己所期望的想法或觀點,形成廣泛的影響。


合作精神

定義:具有作爲羣體中的一個成員,與其他人一起協作完成任務的願望;與喜歡獨立工作或突出個人表現的願望相反。

0 級:不願與他人合作;喜歡表現自己;不願意配合他人。

1 級:願意與他人合作,支持團隊決定,在他人需要時提供幫助;與他人分享相關工作信息(工作要求、進度等)。

2 級:對他人的能力表示認可,並對其工作成果做出正向期待,表現出理智及對他人智慧的尊重;與他人分享自己的觀點、經驗。

3 級:真誠地欣賞和尊重別人,贏得他人的配合與支持; 善於發現並學習別人的長處;毫無保留地將自己的觀點、經驗、知識、技能與團隊成員共享。

4 級:公開稱讚、鼓勵他人;組織多種形式的活動營造觀點、經驗、知識、技能共享的工作氛圍,使團隊成員意識到自己與他人都重要,形成合作習慣。


領導能力

定義:即有能力並願意做一組人或一羣人的領導

0 級:無領導他人的意識,甘願做一個被領導的人

1 級:能有效組織會議,體現在明確會議議程目標控制時間及分配任務;並能確保團隊的人員得知必要的信息。

2 級:能採用複雜的戰略提高團隊士氣,並有建立團隊精神的行爲,以提高團隊的工作效率。

3 級:保護本團隊的形象和名譽,確保團隊的人、財、物、信息等資源滿足實際的需要;定位自己是領導,並以身作則,確保任務的完成

4 級:確保其它人接受使命、目標、工作安排、所創的氣氛等等,能充分與下屬溝通,用激動人心的遠景激勵大家,對團隊配合表現出極大的熱情及獻身精神。

成就導向

定義: 是指個人具有不斷挑戰現狀、追求卓越的願望。

0 級:安於現狀,不追求個人能力的提升,或無達到既定目的願望。

1 級:努力將工作做得更好,或達到某個優秀的標準,表現出對成功的渴望和熱忱。

2 級:設立個人傑出標準,注重用更快、更有效的方法達到設定的目標,使得業績得到明顯的改善。

3 級:爲達到有難度的目標(約有50%的成功機會)付出超常的努力。

4 級:在仔細權衡投入產出後設定挑戰目標,爲支持組織獲得較大利益甘冒風險。

關注秩序、質量和準確性

定義:對秩序和質量的關心、反映了一個人對減少周圍環境的無序的突出的驅動力。它表現出這樣一種形式,即對工作或信息的監控與檢查,以便不斷界定清楚工作的角色和功能,建立並維護清晰的信息系統。

0 級:工作中沒有需遵守紀律流程或制度的意識

1 級:要求工作有條理,保持一個有效的工作空間(譬如檔案、工具等……),關注工作的流程和規範,清楚自己的角色、期望、任務和數據

2 級:爲保證自己的工作結果,經常仔細地審查自己的工作,確保準確

3 級:監控他人或項目,按照質量、時間及成本基線來管理項目的進展,確保工作質量及數據的準確性;期望現在的系統更加有序。

4 級:通過優化流程或開發新系統來加強秩序及保證數據的準確,確保工作質量。

 

邏輯思維能力

定義:主要包括演繹思維和歸納思維兩方面。演繹思維即是將事物拆成小部分,採用步步推進的方法對事物進行剖析; 對不同特性或方面進行系統比較、確定時間秩序、找出因果關係, 制定出先後對策;歸納思維是運用已有的概念、知識、經驗找出零散事物或現象中隱含的規律或內在關聯,確定出關鍵或潛在的問題。

0 級:沒有分解問題的意識和能力;不能根據已有的經驗或知識確定重複發生事件的問題所在。

1 級:將問題分解,使之更容易把握;根據簡單規則、經驗和常識確定問題所在。

2 級:將問題分解,找出直接的因果關係,確定問題的輕重緩急;根據當前情況與過去類似情況的類比,辨認出共同點、不同點及變化趨勢。

3 級:發現產生問題的多種原因、一種原因導致的多種結果、事件的線性多重因果關係;提出解決方案;運用理論知識及過去不同情況的經驗,分析當前情況,找出複雜事物之間的聯繫(舉一反三)。

4 級:將複雜問題拆分成多重因果鏈,提出(確定)多個解決方案並權衡其利弊;用易於理解的概念、方式詮釋複雜的問題(深入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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