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轉換的四種模式,並在1995年出版的《創造知識的企業:日美企業持續創新動力》一書中對該理論進行了進一步的闡述。 顯性知識和隱性知識 顯性知識Explicit knowledge,也稱編碼知識,指可以用形式的、系統的語言所傳遞的知識;
幾乎每個應用都會設計常見問題或幫助文檔,它是用戶從不懂產品,到流暢使用產品,最有效的工具。但它又最容易被產品開發者所忽略不重視,主要因爲產品開發者作爲項目主人,很懂產品,卻忽略了客戶的體驗。 在產品體驗的過程中用戶可能因爲一個,常見的小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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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被使用的知識才是有價值的,能不能將知識使用好是對一個人能力的重要考驗。 唯一讓我們感到恐懼的是恐懼本身,要大膽的去實踐、嘗試。 只有善於並主動與人協作的人才能充分發揮自己的知識和能力,才能真正用 知識創造價值。 使用個人知
所謂無知不是指沒有知識,而是指不會展示自己的知識,不會發揮知識的價值,不會發現新知識,不會學習新知識,不會創造新知識。 對個人知識過程的管理纔是個人競爭力的源泉。 學習知識: 1. 確定學習知識的方向。 2. 學習的方法和工具。保
本文由高級諮詢師薛亮據自由軟件基金會(FSF)的英文原文[1]翻譯而成,這篇常見問題解答澄清了在使用 GNU 許可證中遇到許多問題,對於企業和軟件開發者在實際應用許可證和解決許可證問題時具有很強的實踐指導意義。 1.1 “GPL
https://libraries.org/ 圖書館技術指南,最專業的圖書館技術發展動態網站,圖書館技術大咖開辦 https://koha-community.org/ KOHA官網 https://groups.google.com/
2.1 爲什麼 GPL 允許用戶發佈其修改版本? 自由軟件的一個關鍵特點是用戶可以自由合作。絕對有必要允許希望彼此幫助的用戶與其他用戶分享他們對錯誤的修復和改進。 有些人提出了 GPL 的替代方案,需要原作者批准修改版本。只要
6.1 GPL v3 是否與 GPL v2 兼容? 不兼容。許多要求已經從 GPL v2 變爲 GPL v3,這意味 GPL v2 中的精確要求並不體現在 GPL v3 中,反之亦然。例如,GPL v3 的終止條件比 GPL
5.1 我可以在同一臺電腦上安裝一個遵循 GPL 許可證的程序和一個不相關的非自由程序嗎?(同 2.3) 可以。 5.2 我可以使用遵循 GPL 許可證的編輯器(例如 GNU Emacs)來開發非自由程序嗎?我可以使用遵循
GNU Affero 通用公共許可證版本 3(AGPLv3)是與 GPLv3 幾乎相同的左版copyleft許可證。兩個許可證具有相同的公共版權範圍,但在一個重要方面有重大差異。 AGPLv3 的第 13 節規定了 GPLv2 或
4.1 我可以僅用二進制形式發佈一個遵循 GPL 的程序的修改版本嗎? 不可以。GPL 的要旨是所有修改版本必須是自由軟件——這意味着修改版本的源代碼必須可供用戶使用。 4.2 我從網上下載了二進制文件。如果我分發該副本,我
7.1 如果發現了可能違反 GPL 許可證的行爲,我該怎麼辦? 您應該進行報告。 首先,儘可能檢查事實。然後告訴發行者或版權所有者涉及的具體 GPL 程序。如果是自由軟件基金會,請寫信給 license-violation@g
3.1 如何從 (L)GPLv2 升級到 (L)GPLv3? 首先,在您的軟件包中包含新版本的許可證。如果您在項目中使用 LGPL v3,請確保一同包含了 GPL v3 和 LGPL v3 的副本,因爲 LGPL v3 現在被
我們目前所處的時代被稱爲“ABC(AI、Big Data、Cloud)時代”,也是大量採用開源軟件的時代。在這個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遇到開源軟件合規的問題,而其中最讓人感到困惑的,可以說就是 GPL 許可證傳染性問題。那麼 GP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