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忘記的一些理論知識,發現這篇文章比較詳細,先保存下來,以後還會完善。
一個Java應用有很多類,但是有些類,並不希望被其他類使用。每個類中都有數據成員和方法成員,但是並不是每個數據和方法,都允許在其他類中調用。如何能做到訪問控制呢?就需要使用訪問權限修飾符。
Java語言中的訪問權限修飾符有4種,但是僅有3個關鍵字,因爲不寫訪問權限,在Java中被稱爲默認權限,或同包權限,本文中以(default)代替。下面按照權限從小到大的順序對4中訪問權限分別介紹。
1.私有權限(private)
private可以修飾數據成員,構造方法,方法成員,不能修飾類(此處指外部類,不考慮內部類)。
被private修飾的成員,只能在定義它們的類中使用,在其他類中不能調用。
2.默認權限(default)
類,數據成員,構造方法,方法成員,都能夠使用默認權限,即不寫任何關鍵字。
默認權限即同包權限,同包權限的元素只能在定義它們的類中,以及同包的類中被調用。
3.受保護權限(protected)
protected可以修飾數據成員,構造方法,方法成員,不能修飾類(此處指外部類,不考慮內部類)。
被protected修飾的成員,能在定義它們的類中,同包的類中被調用。如果有不同包的類想調用它們,那麼這個類必須是定義它們的類的子類。
4.公共權限(public)
public可以修飾類,數據成員,構造方法,方法成員。被public修飾的成員,可以在任何一個類中被調用,不管同包或不同包,是權限最大的一個修飾符。
有關Java語言的修飾符,需要注意的問題有如下幾個:
1.並不是每個修飾符都可以修飾類(指外部類),只有public和default可以。
2.所有修飾符都可以修飾數據成員,方法成員,構造方法。
3.爲了代碼安全起見,修飾符不要儘量使用權限大的,而是適用即可。比如,數據成員,如果沒有特殊需要,儘可能用private。
4.修飾符修飾的是“被訪問”的權限。
修飾符 |
類 |
成員訪求 |
構造方法 |
成員變量 |
局部變量 |
|
abstract (抽象的) |
√ |
√ |
√ |
- |
- |
|
static (靜態的) |
- |
√ |
- |
√ |
- |
|
public (公共的) |
√ |
√ |
√ |
√ |
- |
|
protected (受保護的) |
|
√ |
√ |
√ |
- |
|
private (私有的) |
- |
√ |
√ |
√ |
- |
|
synchronized (同步的) |
- |
√ |
- |
- |
- |
|
native (本地的) |
- |
√ |
- |
- |
- |
|
transient (暫時的) |
- |
- |
- |
√ |
- |
|
volatie (易失的) |
- |
- |
- |
√ |
- |
|
final (不要改變的) |
√ |
√ |
- |
√ |
√ |
類 的修飾符整合
一.類
類的修飾符:
Public : 可以在其他任何類中使用,默認爲統一包下的任意類。
Abstract: 抽象類 ,不能被實例化,可以包含抽象方法,抽象方法沒有被實現,無具體功能,只能衍生子類。
Final : 不能被繼承。
二.變量
變量修飾符:
一個類的成員變量的聲明必須在類體中,而不能在方法中,方法中聲明的是局部變量 。
1. 可訪問修飾符:
2. static :類變量 :一個類所擁有的變量,不是類的每個實例有的變量。類變量是指不管類創建了多少對象,系統僅在第一次調用類的時候爲類變量分配內存,所有對象共享該類的類變量,因此可以通過類本身或者某個對象來訪問類變量。
3. final :常量 。
4. volatile :聲明一個可能同時被並存運行的幾個線程所控制和修改的變量。
實例變量 :和類變量對應,即每個對象都擁有各自獨立的實例變量。
三.方法: (和變量對象分爲實例方法和類方法,並用有無static 修飾區別)
類方法 :使用static 關鍵字說明的方法
1. 第一次調用含類方法的類是,系統只爲該類創建一個版本,這個版本被該類和該類的所有實例共享。
2. 類方法只能操作類變量,不能訪問實例變量。類方法可以在類中被調用,不必創建實例來調用,當然也可以通過對象來調用。
實例方法 :實例方法可以對當前對象的實例變量操作,而且可以訪問類變量。
方法可以重載 ,要求:方法名相同,但是參數必須有區別。(參數不同可以使類型不同,順序不同,個數不同)
方法的返回類型:若無返回類型,則聲明爲void.
方法中的變量作用域:
1. 成員變量:整個類。
2. 局部變量:定義起到方法塊結束爲止。
3. 方法參數:整個方法或者構造方法。
4. 異常處理參數:參數傳遞給異常處理方法。
構造方法 :和類同名的方法。爲新建對象開闢內存空間後,用於初始化新建的對象。不能用對象顯式的調用。
靜態初始化器 :格式:static{< 賦值語句組>}
靜態初始化器與構造方法的區別:
靜態初始化器 |
構造方法 |
對類的靜態域初始化 |
對新建的對象初始化 |
類進入內存後,系統調用執行 |
執行new 後自動執行 |
屬特殊語句(僅執行一次) |
屬特殊方法 |
方法的修飾符:
抽象方法: 用abstract 修飾,只有聲明部分,方法體爲空,具體在子類中完成。
類方法: 靜態方法,用static 修飾,
1. 調用時,使用類名作爲前綴,而不是類的某個實例對象名
2. 不能被單獨對象擁有,屬於整個類共享。
3. 不能處理成員變量。
最終方法 :用final 修飾,不能被子類重新定義的方法。
本地方法 :用native 修飾的方法,表示用其他語言書寫的特殊方法,包括C ,C++ ,FORTRAN ,彙編語言等。
四.類成員的訪問控制符 :
即類的方法和成員變量的訪問控制符,一個類作爲整體對象不可見,並不代表他的所有域和方法也對程序其他部分不可見,需要有他們的訪問修飾符判斷。
權限如下:
訪問修飾符 |
同一個類 |
同包 |
不同包,子類 |
不同包,非子類 |
private |
√ |
|
|
|
protected |
√ |
√ |
√ |
|
public |
√ |
√ |
√ |
√ |
默認 |
√ |
√ |
|
|
(十分感謝)轉自:http://blog.csdn.net/yan8024/article/details/6426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