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趕集網的兩個月》選摘

1.爲自己工作  
理論上說,工作只是一種契約,倘若只將工作看成付出勞動獲得報酬,那麼人與工具無異。在趕集網,愛上自己的工作,爲自己工作,才能獲取比物質大的多的收 益。將工作看成是爲自己工作,是一種主動,也是一種快樂。不需要打卡考勤,絕不是一種可鑽的空子,人在做天在看,爲美好打拼的意義遠超懶惰與貪便宜的小快 感。  
2.以結果爲導向  
任何工作活動,都要有結果,要清晰的知道目標和目的,得有實現結果的"勢利眼"。爲實現目標,誰都可以隨時站到全局看問題,技術人員可以站在商務角度考慮 問題,產品也可以瞭解一定的技術思路,這些方式、技術、工具、能力,都只是手段,甚至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隨時知道想要的結果是什麼,知道大家共同 的目標是什麼。  
不該以"苦勞"來論成績, BUG 百出的代碼,看似忙碌,實則是一種破壞;冗長的會議也不好玩,沒有結果的會談任何人都該隨時中止。  
3.共生而不是惰化  
一個人做不成任何事情,甚至都生存不了,人只有與組織共生。但組織大了常會有個體的依賴, 1+1<2 ,甚至 <1 ,最後整個組織都爛掉。我們不需要組織性惰化,我們需要每個人都時刻警醒:自己是否爲別人提供了有價值的付出,自己是否幫助到了團隊同事;自己是否變懶 了,自己是否在抱怨各種所謂的不公。  
4.挖掘自身的價值  
每個人都有別人不及的價值,我們在工作中都需要千方百計的把自身這些獨特的價值挖掘出來,不用拘泥於現有思路,更不用侷限於已有的經驗。要敢做,要嘗試不同的方式,同時也要尊重自己以外的每一個團隊成員的價值。每個人都這樣做,才能整體而全面的超越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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