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語有云,雞肋者,食之無味,棄之可惜。有感於近況,覺其語甚妙,貼切,不禁大讚楊修當年之大才,竟如給我今天的寫真。
雞肋者,本是世人之棄物,其味不甘,營養價值不見高,非比KFC雞腿之骨肉相連,清脆爽香,無可樂雞翅之清甜滑可口,無白切雞肉之啖啖在口肉質感。拿來燙之,仍需浪費一蚊幾毫煤氣費。雞肋持於手中,進而食之,難以啃下,不良消化,退而棄之,無奈,心有不惜,扔之,情理不容,恐背上鋪張浪費之罪名。
持雞肋者,形如當年曹操,食之無味,棄之可惜,進退不是,左右爲難。今天之於我,雞肋者,莫過於廣電,何以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