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樹彤:如何平衡“打工心態”與“老闆心態”

最近創業的話題說得比較多,有些網友說,我並不想當老闆,也不是人人都可以自己當老闆的,能一輩子安安分分打工也沒什麼不好。我認爲無論打工也好,自己創業也罷,這兩者對人職業素養的要求在很多方面還是有很大的關聯性,並不完全矛盾,更不能用“資方與勞方永遠有着不可調和的矛盾”來把大家對工作的態度簡單對立地說成“打工心態”與“老闆心態”。

  前兩天一個老朋友跟我感嘆現在的員工“打工心態”實在是令他頭痛不已。他從前也是打工者,一直擔任一家大型廣告公司的創意總監,前幾年開始自己創業,如今也擁有了一家頗具規模的廣告公司。他說,以前自己打工的時候,總是儘自己做大的努力,拿出自己最滿意的方案交給老闆呈現給客戶,把公司的事情當作自己的事情來做,而爲何現在的很多員工總是有着嚴重的“打工心態”。比方說,工作被動,總是算盤珠子,撥一撥,動一動;明明只要多動一下腦筋就有能力做出最好的東西,卻總是先拿一個草草了事的東西來敷衍;等到出了問題,先不是想辦法拿出解決問題的方案,而是首先考慮如何推卸自己的責任;遇到困難先想着如何繞道而行,或者就乾脆往後拖,直到把事情拖黃,最後不了了之;做事只求能在能老闆或者上司那裏應付得過去,所以對老闆能看得見的事情就多做些,老闆看不見的就少做,甚至乾脆不做。

  其實像他所說“打工心態”現象還有很多,比如,爲了獲得職業的安全感,恪守“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消極原則;或者走另一個極端,現在的工作永遠是下一個工作的過渡,頻繁跳槽,成了所謂的“跳蚤族”。

  所謂“老闆心態”和“打工心態”看起來是因爲各自利益的不同,而被認爲是一對不肯調和的矛盾,可我卻認爲並非如此,甚至這兩種提法本身就值得商榷,是建立在完全對立和不平等的前提下的。

  從我個人來說,我在外企做過相當長時間的職業經理人,而之後又自己創業,可以說同時兼有“打工者”和做“老闆”的體驗。從管理者的角度來說,一個公司如果打工者心態的人多,很大程度上跟企業的薪資激勵機制,特別是企業管理文化水平有很大的關係,這是做老闆的,或者身爲企業的領導者需要認真考慮的問題,不可能強制地要求你的員工必須具備“老闆心態”,無條件地要求員工做企業的主人。

  但同時,對於在職場上打拼的職場人士來說,我覺得這種所謂“打工心態”,傷害的更是你自己。如果你對每一份工作都是抱着“你給我多少錢,我就幹多少活”,那麼你的不良情緒很快就會讓你喪失對工作的激情。而你一旦沒有能力管理自己的情緒和激情,那麼無論是跳槽換一個老闆,還是自己創業,都不可能獲得最終的成功。如果你在打工時,習慣於拈輕怕重,逃避責任的話,那你就更沒有資格說“如果我是爲自己做,情況就不一樣了”這樣的話了,因爲一個人的工作態度和工作能力就是從點滴工作中長期培養起來的。

  也許有人會問,身爲打工者如何還能沒有“打工心態”呢?摒棄“打工心態”難道不是老闆的一廂情願嗎?

  我的體會是,作爲職場人事,最重要的做自己的主人,做你自己職業發展的主人。這樣,你就會發現表面看來是你的公司做的一切,同時也是爲你自己在做,在爲你自己的職業發展的每一步奠定紮實的基礎。你交給公司的是業績,同時獲得的是自己能力的提升。

  這是一個需要你自己想通的問題。曾經有一位導師在我很年輕的時候跟我說過,你到底爲什麼而做?是爲自己而做。這句話所包含的微言大義是在我幾乎工作了好幾年之後,才漸漸明白的。雖然我以前打工時也一直很努力,並沒有上述的所謂“打工心態”的種種表現,但我當時一直覺得,我是在爲公司而做,爲公司的業績在努力。而多年之後,我知道其實這一切都是爲自己在做,練就的本事是自己的財富,在這個過程中體驗辛苦和歡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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