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人類離不開思考 自然的本質一樣,作爲程序員也在思考編程中最深層的邏輯源頭。對於類,對象這些java編程的最基本單位,作爲快速培訓上崗的程序員,老師未曾告訴我們類和對象到底是什麼,依稀記得老師人類和人的對比例子。
以後的編程的日子,我盲目的運用着類和對象,雖然有時候會想起了,類和對象到底什麼的疑問。總是窮極思索而不得,只好放棄。
後來看了一些哲學資料,忽然有了一點發現
讓我們看看哲學的定義:“哲學,是理論化、系統化的世界觀,是自然知識、社會知識、思維知識的概括和總結,是世界觀和方法論的統一。是社會意識的具體存在和表現形式,是 以追求世界的本源、本質、共性或絕對、終極的形而上者爲形式,以確立哲學世界觀和方法論爲內容的社會科學。“
既然哲學能解釋世界的本源,必能解釋類和對象的本質(個人觀點)”
矛盾: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對立又統一的關係叫做。
對立:是指矛盾雙方相互排斥、互相鬥爭。
統一:是指 1、矛盾雙方相互依存,雙方共處於一個統一體中。
2、矛盾雙方在一定條件下相互轉化;
這麼看來,類和對象,其實就是哲學中矛盾的兩個方面。
對象 類
單個 集合
具體 抽象
實在 描述
我給自己的一種解釋就是對象和類,是程序員把現實問題搬到程序中的一種方法,規定,用以解決世界和程序中的映射關係,同時反應了世界的本源、本質。
程序員往往利用對象之間的相互作用用以,實現程序員需要的某種過程,和得到某種結果。在現實中也是同樣的道理,往往人人之間的相互作用,產生事件,某種結果。
所以程序就是現實的映射,類和對象定義,只不過照搬了自然世界中某種規定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