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中get和post的區別

前言

這個問題幾乎面試的時候都會問到,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然而隨着不斷的學習,對於以前的認識有很多誤區,所以還是需要不斷地總結的,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

關於get和post如果你有條件上百度的話,至少有200百萬條結果,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思考,當然,這篇也是我的思考,如果有些結論有錯誤,希望能夠噴起來。在批評中不斷改進,與諸君共勉一句話:若批評無意義,則讚美無意義。

1 特點

1.1 http的特點

基於tcp/ip、一種網絡應用層協議、超文本傳輸協議HyperText Transfer Protocol
工作方式:客戶端請求服務端應答的模式
快速:無狀態連接
靈活:可以傳輸任意對象,對象類型由Content-Type標記
客戶端請求request消息包括以下格式:請求行(request line)、請求頭部(header)、空行、請求數據
在這裏插入圖片描述

服務端響應response也由四個部分組成,分別是:狀態行、消息報頭、空行、響應正文
在這裏插入圖片描述

1.2 請求方法

http請求可以使用多種請求方法。
HTTP1.0定義了三種請求方法: GET, POST 和 HEAD方法。

HTTP1.1新增了五種請求方法:OPTIONS, PUT, DELETE, TRACE 和 CONNECT 方法。
HTTP2.0 新的二進制格式(Binary Format),HTTP1.x的解析是基於文本。基於文本協議的格式解析存在天然缺陷,文本的表現形式有多樣性,要做到健壯性考慮的場景必然很多,二進制則不同,只認0和1的組合。基於這種考慮HTTP2.0的協議解析決定採用二進制格式,實現方便且健壯。

多路複用(MultiPlexing),即連接共享,即每一個request都是是用作連接共享機制的。一個request對應一個id,這樣一個連接上可以有多個request,每個連接的request可以隨機的混雜在一起,接收方可以根據request的 id將request再歸屬到各自不同的服務端請求裏面。

header壓縮,如上文中所言,對前面提到過HTTP1.x的header帶有大量信息,而且每次都要重複發送,HTTP2.0使用encoder來減少需要傳輸的header大小,通訊雙方各自cache一份header fields表,既避免了重複header的傳輸,又減小了需要傳輸的大小。

服務端推送(server push),同SPDY一樣,HTTP2.0也具有server push功能。
參考鏈接:https://baike.baidu.com/item/HTTP%202.0/12520156?fr=aladdin

1 GET 請求指定的頁面信息,並返回實體主體。
2 HEAD 類似於get請求,只不過返回的響應中沒有具體的內容,用於獲取報頭
3 POST 向指定資源提交數據進行處理請求(例如提交表單或者上傳文件)。數據被包含在請求體中。POST請求可能會導致新的資源的建立和/或已有資源的修改。
4 PUT 從客戶端向服務器傳送的數據取代指定的文檔的內容。
5 DELETE 請求服務器刪除指定的頁面。
6 CONNECT HTTP/1.1協議中預留給能夠將連接改爲管道方式的代理服務器。
7 OPTIONS 允許客戶端查看服務器的性能。
8 TRACE 回顯服務器收到的請求,主要用於測試或診斷。

1.3 我們耳熟能詳的的區別

http協議最常見的兩種方法GET和POST,這幾點答案其實有幾點並不準確

請求緩存:GET 會被緩存,而post不會

收藏書籤:GET可以,而POST不能

保留瀏覽器歷史記錄:GET可以,而POST不能

用處:get常用於取回數據,post用於提交數據

安全性:post比get安全

請求參數:querystring 是url的一部分get、post都可以帶上。 get的querystring(僅支持urlencode編碼),post的參數是放在body(支持多種編碼)

請求參數長度限制:get請求長度最多1024kb,post對請求數據沒有限制

2 常見的誤區

在這裏插入圖片描述
get和post誤區
針對上面常見的區別,如果面試的時候這麼說,肯定是有很大的毛病,剛在學校面試的時候也曾經囫圇吞棗地這樣說過,現在回過頭再想以前的錯誤認知,又有許多新的認識。

2.1 誤區一

“用處:get常用於取回數據,post用於提交數據”

曾聽到過這樣一種說法:get替換post來優化網站性能,雖然這種說法沒錯,也的確get常被用於取回數據,但是post也被一些ui框架使用於取回數據,比如kendo ui中的grid,就是用post來接受數據的。所以結論是get、post用途也是因地制宜。如果你有使用過kendo UI,會發現分頁、過濾、自定義的參數都包含在form data裏面。

請求參數
get是querystring(僅支持urlencode編碼),post是放在body(支持多種編碼)
query參數是URL的一部分,而GET、POST等是請求方法的一種,不管是哪種請求方法,都必須有URL,而URL的query是可選的,可有可無。

2.2 誤區二

“請求參數長度限制:get請求長度最多1024kb,post對請求數據沒有限制”

這句話看上去實在沒毛病啊,菜鳥教程也是這樣說的啊。雖然字面意思上沒有錯誤,但是理解一定要正確。我想說的是GET方法提交的url參數數據大小沒有限制,在http協議中沒有對url長度進行限制(不僅僅是querystring的長度),這個限制是特定的瀏覽器及服務器對他的限制

下面就是對各種瀏覽器和服務器的最大處理能力做一些說明

IE瀏覽器對URL的最大限制爲2083個字符
Firefox (Browser):對於Firefox瀏覽器URL的長度限制爲65,536個字符。
Safari (Browser):URL最大長度限制爲 80,000個字符。
Opera (Browser):URL最大長度限制爲190,000個字符。
Google (chrome):URL最大長度限制爲8182個字符。
Apache (Server):能接受最大url長度爲8,192個字符。
Microsoft Internet Information Server(IIS):能接受最大url的長度爲16,384個字符。
所以爲了符合所有標準,url的最好不好超過最低標準的2083個字符(2k+35)。當然在做客戶端程序時,url並不展示給用戶,只是個程序調用,這時長度只收web服務器的影響了。對於中文的傳遞,一個漢字最終編碼後的字符長度是9個字符。

最常見的form表單,瀏覽器默認的form表單,默認的content-type是application/x-www-form-urlencoded,提交的數據會按照key value的方式,jquery的ajax默認的也是這種content-type。當然在post方式中添加querystring一定是可以接收的到,但是在get方式中加body參數就不一定能成功接收到了。

2.3 誤區三

“post比get安全性要高”

這裏的安全是相對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安全,通過get提交的數據都將顯示到url上,頁面會被瀏覽器緩存,其他人查看歷史記錄會看到提交的數據,而post不會。另外get提交數據還可能會造成CSRF攻擊。

2.4 誤區四:“GET產生一個TCP數據包;POST產生兩個TCP數據包。”
這一點理解起來還是有一定難度的,實際上,不論哪一種瀏覽器,在發送 POST 的時候都沒有帶 Expect 頭,server 也自然不會發 100 continue。通過抓包發現,儘管會分兩次,body 就是緊隨在 header 後面發送的,根本不存在『等待服務器響應』這一說。
從另一個角度說,TCP 是傳輸層協議。別人問你應用層協議裏的 GET 和 POST 有啥區別,你回答說這倆在傳輸層上發送數據的時候不一樣,確定別人不抽你?
參考資料:https://zhuanlan.zhihu.com/p/25028045

3 http狀態碼附錄

3.1 狀態碼1xx

100 Continue:
服務器僅接收到部分請求,但是一旦服務器並沒有拒絕該請求,客戶端應該繼續發送其餘的請求。
101 Switching Protocols:
服務器轉換協議:服務器將遵從客戶的請求轉換到另外一種協議。
102: 由WebDAV(RFC 2518):
擴展的狀態碼,代表處理將被繼續執行

3.2 狀態碼2xx:成功

200 OK:
請求成功(其後是對GET和POST請求的應答文檔。)
201 Created:
請求被創建完成,同時新的資源被創建。
202 Accepted:
供處理的請求已被接受,但是處理未完成。
203 Non-authoritative Information:
文檔已經正常地返回,但一些應答頭可能不正確,因爲使用的是文檔的拷貝。
204 No Content:
沒有新文檔。瀏覽器應該繼續顯示原來的文檔。如果用戶定期地刷新頁面,而Servlet可以確定用戶文檔足夠新,這個狀態代碼是很有用的。
205 Reset Content:
沒有新文檔。但瀏覽器應該重置它所顯示的內容。用來強制瀏覽器清除表單輸入內容。
206 Partial Content:
客戶發送了一個帶有Range頭的GET請求,服務器完成了它。

3.3 狀態碼3xx:重定向

300 Multiple Choices:
多重選擇。鏈接列表。用戶可以選擇某鏈接到達目的地。最多允許五個地址。
301 Moved Permanently:
所請求的頁面已經轉移至新的url
302 Found:
所請求的頁面已經臨時轉移至新的url。
303 See Other:
所請求的頁面可在別的url下被找到。
304 Not Modified:
未按預期修改文檔。客戶端有緩衝的文檔併發出了一個條件性的請求(一般是提供If-Modified-Since頭表示客戶只想比指定日期更新的文檔)。服務器告訴客戶,原來緩衝的文檔還可以繼續使用。
305 Use Proxy:
客戶請求的文檔應該通過Location頭所指明的代理服務器提取。
306 Unused:
此代碼被用於前一版本。目前已不再使用,但是代碼依然被保留。
307 Temporary Redirect:
被請求的頁面已經臨時移至新的url。

3.4 狀態碼4xx:客戶端錯誤

400 Bad Request:
服務器未能理解請求。
401 Unauthorized:
被請求的頁面需要用戶名和密碼。
401.1:
登錄失敗。
401.2:
服務器配置導致登錄失敗。
401.3:
由於 ACL 對資源的限制而未獲得授權。
401.4:
篩選器授權失敗。
401.5:
ISAPI/CGI 應用程序授權失敗。
401.7:
訪問被 Web 服務器上的 URL 授權策略拒絕。這個錯誤代碼爲 IIS 6.0 所專用。
402 Payment Required:
此代碼尚無法使用。
403 Forbidden:
對被請求頁面的訪問被禁止。
404 Not Found:
服務器無法找到被請求的頁面。
405 Method Not Allowed:
請求中指定的方法不被允許。
406 Not Acceptable:
服務器生成的響應無法被客戶端所接受。
407 Proxy Authentication Required:
用戶必須首先使用代理服務器進行驗證,這樣請求才會被處理。
408 Request Timeout:
請求超出了服務器的等待時間。
409 Conflict:
由於衝突,請求無法被完成。
410 Gone:
被請求的頁面不可用。
411 Length Required:
“Content-Length” 未被定義。如果無此內容,服務器不會接受請求。
412 Precondition Failed:
請求中的前提條件被服務器評估爲失敗。
413 Request Entity Too Large:
由於所請求的實體的太大,服務器不會接受請求。
414 Request-url Too Long:
由於url太長,服務器不會接受請求。當post請求被轉換爲帶有很長的查詢信息的get請求時,就會發生這種情況。
415 Unsupported Media Type:
由於媒介類型不被支持,服務器不會接受請求。
416 Requested Range Not Satisfiable:
服務器不能滿足客戶在請求中指定的Range頭。
417 Expectation Failed:
執行失敗。
423:
鎖定的錯誤。
3.5 狀態碼5** 服務端錯誤
500 Internal Server Error:
請求未完成。服務器遇到不可預知的情況。
501 Not Implemented:
請求未完成。服務器不支持所請求的功能。
502 Bad Gateway:
請求未完成。服務器從上游服務器收到一個無效的響應。
503 Service Unavailable:
請求未完成。服務器臨時過載或宕機。
504 Gateway Timeout:
網關超時。
505 HTTP Version Not Supported:
服務器不支持請求中指明的HTTP協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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