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继承

继承概念


继承(inheritance)机制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使代码可以复用的最重要的手段,它允许程序员在保持原有类特性的基础上进行扩展,增加功能。这样产生新的类,称派生类。继承呈现了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的层次结构,体现了由简单到复杂的认知过程。


继承权限和访问限定符


类的成员访问限定符:public(公有),protect(保护),private(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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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类private成员在派生类中是不能被访问的,如果基类成员不想在类外直接被访问,但需要在派生类中能访问,就定义为protected。


2.public继承是一个接口继承,保持is-a原则,每个父类可用的成员对子类也可用,因为每个子类对象也都是一个父类对象


3.protected/private继承是一个实现继承,基类的部分成员并非完全成为子类接口的一部分,是 has-a 的关系原则,所以非特殊情况下不会使用这两种继承关系,在绝大多数的场景下使用的都是公有继承。


4.不管是哪种继承方式,在派生类内部都可以访问基类的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基类的私有成员存在但是在子类中不可见(不能访问)。


5.使用关键字class时默认的继承方式是private,使用struct时默认的继承方式是public,不过最好显示的写出继承方式


6.在实际运用中一般使用都是public继承,极少场景下才会使用protetced/private继承。


派生类默认成员函数

类的六个默认成员函数


友元不继承,友元不是类内成员函数


继承体系下,派生类中如果没有显示定义这六个成员函数,编译器则会合成这六个默认的成员函数


1.基类有非缺省构造函数,派生类必须要在初始化列表中显式给出基类名和参数列表(否则系统找不到匹配的构造函数)
2.基类没有定义构造函数,则派生类也可以不用定义,全部使用缺省构造函数
3.基类定义了带有形参表构造函数,派生类就一定定义构造函数
4.基类有缺省构造函数,派生类没有显示定义,系统会合成


继承体系下派生类和基类构造函数(不是函数体)的调用次序

(函数体调用先基类再派生)


调用:先派生后基类
打印:先基类再派生类


继承体系下派生类和基类析构函数的调用次序


先派生类再基类
(原因:构造时,先调用派生函数体再调用派生)


继承体系中的作用域


1.在继承体系中基类和派生类是两个不同作用域(两个不同的类)
2.子类和父类中有同名成员,子类成员将屏蔽父类对成员的直接访问(在子类成员函数中,可以使用 基类::基类成员 访问)–隐藏 –重定义(同名优先访问派生)(只要名字相同访问派生,与类型无关——>同名隐藏
3.注意在实际中在继承体系里面最好不要定义同名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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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名优先级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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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数重载,同名隐藏,重写区别


赋值兼容规则


在public继承权限下,子类和派生类对象之间有:
1.子类对象可以赋值给父类对象(切割/切片)
2.父类对象不能赋值给子类对象
3.父类的指针/引用可以指向子类对象
4.子类的指针/引用不能指向父类对象(可以通过强制类型转换完成)


继承体系下派生类的对象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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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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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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菱形继承(存在二义性,使用虚拟继承,指针偏移查找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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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虚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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菱形虚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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