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勇氣-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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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可惡 的 他人, 可憐 的 自己

教育的目的

教育 的 目標 是“ 自立”

阿 德 勒 心理學 認爲, 人都 有極 力 逃脫 無力 狀態 不斷 追求 進步 的 需求, 也就是“ 優越性 追求”。 蹣跚 學步 的 嬰兒 漸漸 可以 獨立 行走, 掌握 語言 與 周圍 人 進行 溝通 交流。也就是說, 人都 追求 自由, 追求 脫離 無力 而 不自 由 狀態 之後 的“ 自立”。 這是 一種 根本 性的 需求。

教育 不是“ 干涉”, 而是“ 幫助” 其 自立。

這裏 的“ 知識” 不僅 僅指 學問, 還包括 人如 何 幸福 生活 的“ 知識”。 也就是, 人 應該 如何 在 共同 體中 生活, 如何 與他 人 相處, 如何 才能 在 共同 體中 找到 自己的 位置; 認識“ 我”, 認識“ 你”, 瞭解 人的 本性, 理解 人的 理想 狀態。 阿 德 勒 把這 種 知識 叫作“ 人格 知識”。

這種 人格 知識 無法 從 書本 上 獲得, 只能 從 與他 人 交往 的 人際關係 實踐中 學習。 在 這個 意義上, 可以說 有 衆多 人 圍繞 的 學校 比 家庭 更具 教育 價值。

阿德勒心理學的目標論

阿 德 勒 心理學 所提出 的 目標 嗎? 行爲 方面 的 目標 和 心理 方面 的 目標。 行爲 方面 的 目標 有 以下 兩點: (1) 自立。 (2) 與 社會 和諧 共處。

支撐 這種 行爲 的 心理 方面 的 目標 也有 以下 兩點: (1)“ 我有 能力” 的 意識。 (2)“ 人人 都是 我的 夥伴” 的 意識。

尊重所有的他人是人際交往的前提

所謂 尊重 就是“ 實事求是 地 看待 一個人”

無論是 親子 關係 還是 公司 單位 的 人際關係, 這一 點在 所有 的 人際關係 中 都 一樣。 首先, 父母 要 尊重 孩子, 上司 要 尊重 部下。“ 教 的 一方” 要 尊重“ 被 教 的 一方”。 沒有 尊重 的 地方 無法 產生 良好 的 人際關係, 沒有 良好 的 關係 就不能 順暢 交流。

因爲 最 根源 的 是要“ 尊重 人”。 並不 是指尊重 特定 的 他人, 而是 指 尊重 所有 的 他人, 包括 家人、 朋友、 擦肩而過 的 陌路 人, 甚至 是 素未 謀面 的 異 國人 等。

尊重 就是 實事求是 地 看待 一個人 並 認識到 其 獨特 個性 的 能力”。

實事求是 地 去看 待 這個 世界上 獨一無二 的、 不可 替代 的“ 那個人”。 並且, 弗 洛 姆 還 補充 說:“ 尊重 就是 要 努力 地 使對 方能 成長 和 發展 自己。”

不要 試圖 改變 或者 操控 眼前 的 他人。 不 附加 任何 條件 地 去 認可“ 真實 的 那個人”。 這就 是最 好的 尊重。 並且, 假如 有人 能認 可“ 真實 的 自己”, 那個人 應該 也會 因此 獲得 巨大 的 勇氣。 可以說 尊重 也是“ 鼓勵” 之 根源。

即使 你能 將其 帶到 水邊 也 無法 強迫 其 喝水。 不管 你是 多麼 優秀 的 教育 者 都無 法 保證 他們 一定 會有 所 改變。 但是, 正 因爲 無法 保證, 所以 才 需要 無條件 的 尊重。 首先 必須 從“ 你” 開始。 不 附加 任何 條件 也不 管 結果 如何 都要 踏出 最初 一步 的 是“ 你”。

尊重的第一步就是關心他人興趣

關心他人興趣:這是所有人際關係中都必需的尊重的具體的第一步。無論是公司裏的人際關係還是戀人間的關係,抑或是國際關係,在各種關係中我們都需要對“他人興趣”給予更多關心。

共鳴

共鳴:想象假如我擁有和此人一樣的心靈和人生情況會如何?

共鳴是接近他人時的技術和態度.

阿德勒的目的論

阿德勒的目的論:在判定自己言行以及他人言行時,思考其背後所隱藏的“目的”。這是阿德勒心理學的基本主張。決定我們生活方式的並不是過去的經歷,而是我們自己賦予經歷的意義。無論之前的人生髮生過什麼,都對今後的人生如何度過沒有影響。決定自己人生的是活在“此時此處”的你自己

過去根本不存在

你的現在決定你的過去:我們這個世界根本不存在什麼真正意義上的“過去”。只有根據千人千樣的“現在”而被着色的各種各樣的解釋。因爲我們的記憶有一個功能:不符合現在目的的事情會被抹掉.爲了證明現在的我的正統性,其過去往往會被隨意改寫.

以後怎麼做

三棱柱實驗:我們既不需要譴責可惡的他人,也不需要傾訴可憐的自己,無論你再怎麼大聲傾訴,即時可以獲得一時的安慰,但是也解決不了本質的問題.重要的是:以後怎麼做?因爲無論是譴責還是傾訴都不值得討論.

第二章 爲何要否定賞罰

既不可以批評,也不可以表揚

很多時候,孩子們只是不知道所以做錯了事情.

大人們應該做的就只有一件事情;如果不知道,就要教給他。並且,在教的時候不需要責備性的語言。請不要忘記這個原則。因爲那個人並不是在故意做壞事,只是不知道而已。

問題行爲的目的是什麼?

阿德勒心理學關注的是其背後隱藏的目的. 問題行爲共分爲五個階段.

問題行爲的五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稱讚的要求.

這裏面有一個很大的陷阱,他們的目的始終只是獲得表揚,進一步說就是在共同體中取得特權地位.他們並不是在做好事,只不過是在做能獲得表揚的事情.並且,倘若得不到任何人的表揚和關注,這種努力就沒有任何意義。如此一來,很快就會失去積極性。他們的生活方式(世界觀)就是“如果沒人表揚就不幹好事”或者是“如果沒人懲罰就幹壞事.這個階段還有一個特徵就是只因爲想要成爲周圍人期待的好孩子,就去做一些作弊或者僞裝之類的不良行爲.

應該通過表示“尊重”的方式讓他們明白即使不“特別”也有價值。具體怎麼做?不是在他們做了“好事”的時候去關注,而是去關注他們日常生活中細微的言行。而且還要關注其“興趣”,併產生共鳴。僅此而已。

第二個階段是引起關注

好不容易做了“好事”卻並未獲得表揚,也沒能夠在班級中取得特權地位,或者原本就沒有足夠的勇氣或耐性完成“能獲得表揚的事”。此時,人就會想,“得不到表揚也沒關係,反正我要與衆不同。”

他們已經不再想要獲得表揚了,只是考慮如何才能與衆不同。不過,需要注意的一點是,處於這個階段的孩子們的行爲原理不是“辦壞事”,而是“與衆不同”。

想要在班級取得特權地位,想要在自己所屬的共同體中獲得明確的“位置”,這纔是他們真正目的所在。

積極的孩子會通過破壞社會或學校的小規則,也就是通過“惡作劇”來博取關注。比如上課搗亂、捉弄老師、糾纏不休等。他們絕不會真正地觸怒大人們,班級裏逗笑的人也有不少會得到老師或朋友的喜愛。

另外,消極的孩子們會表現出學習能力極其低下、丟三落四、愛哭等一些行爲特徵,希望以此來獲得關注。也就是企圖通過扮演無能來引起關注、獲得特別的地位.

比起自己的存在被無視,被批評要好得多。即使通過被批評的形式也想自己的存在被認可並取得特別地位,這就是他們的願望。

處於第二個階段的孩子們其實活得很簡單,也不太難對付。我們只需要通過“尊重”的方式告訴他們,其本身就很有價值,並不需要非常特別.

第三個階段是權力爭鬥

不服從任何人,反覆挑釁,發起挑戰,企圖通過挑戰勝利來炫耀自己的“力量”,並以此獲得特權地位。這是相當厲害的一個階段。

簡而言之就是“反抗”。用髒話來謾罵、挑釁父母或老師,有的脾氣暴躁、行爲粗魯,有些甚至去抽菸、偷盜,滿不在乎地破壞規則。

另一方面,消極的孩子們會通過“不順從”來發起權力爭鬥,無論再怎麼被嚴加訓斥依然拒絕學習知識或者技能,堅決無視大人們的話。他們也並非特別不想學習或者認爲學習沒必要,只是想通過堅決不順從來證明自己的“力量”。

錯誤的做法:很多父母或老師此時都會拿起“憤怒球拍”打過去“斥責之球”。但是,這樣做就上了他們的當,只能是“和對方站在同一個球場上”。他們會興高采烈地打回下一個“反抗之球”,並在心中竊喜自己發起的連續對打拉開了帷幕。

正確的做法:如果是觸犯了法律的問題就需要依法處理。但是,當發現不涉及法律問題的權力爭鬥時,一定要立即退出他們的“球場”首先應該做的事情僅此而已。請一定要清楚一點,斥責自不必說,即使表現出生氣的表情也等於站在了權力爭鬥的球場之上

第四個階段:復仇

下定決心挑起了權力爭鬥卻並未成功,既沒有取得勝利也沒有獲得特權地位,沒能得到對方的迴應,敗興而退。像這樣戰敗的人一旦退下陣去就會策劃“復仇”。

向沒有認可這個無可替代的“我”的人復仇,向不愛“我”的人復仇,進行愛的復仇

稱讚的要求、引起關注以及權力爭鬥,這些都是“希望更加尊重我”的渴望愛的心情的體現。但是,當發現這種愛的慾望無法實現的時候,人就會轉而尋求“憎惡”

尋求憎惡的目的是什麼呢?哲人:已經知道對方不會愛我,既然如此,那就索性憎惡我吧,在憎惡的感情中關注我。就是這麼一種心理。

哲人:是的。比如那些在第三階段反抗父母或老師,發起“權力爭鬥”的孩子們,他們有可能成爲班級中了不起的英雄,挑戰權威、挑戰大人的勇氣受到同學稱讚。但是,進入“復仇”階段的孩子們不會受到任何人的稱讚。父母或老師自不必說,甚至也會被同學憎惡、害怕,進而漸漸陷入孤立之境。即使如此,他們依然想要通過“被憎惡”這一點與大家建立聯繫。

進入復仇階段的孩子們並不選擇正面作戰。他們的目標不是“壞事”,而是反覆做“對方討厭的事”

簡單說來,所謂的跟蹤狂行爲就是典型的復仇,是針對不愛自己的人進行的愛的復仇。那些跟蹤狂們十分清楚對方很討厭自己的這種行爲。也知道根本不可能借此發展什麼良好關係。即使如此,他們依然企圖通過“憎惡”或者“嫌棄”來想辦法建立某種聯繫。

自殘行爲或者自閉症在阿德勒心理學看來也是“復仇”的一環,他們是通過傷害自己或者貶損自己的價值來控訴“我變成這樣都是你的錯”。當然,父母會十分擔心並且萬分痛心。如此一來,對孩子們來說,復仇就成功了。

如果你的班裏出了這樣的學生,那麼你能做的事根本沒有。他們的目的就是“向你復仇”,你越想插手去管,他們就越認爲找到了復仇的機會,繼而進一步升級不良言行。這種情況下只能求助於完全沒有利害關係的第三方,也就是說只能依靠其他教師或者是學校以外的人,比如我們這樣的專業人員。

第五個階段:證明無能

哲人:是的,在這裏請您試着把它當成自己的事情來考慮。爲了被人當成“特別的存在”來對待,之前可謂想方設法、絞盡腦汁,但都沒有成功。父母、老師、同學,大家對自己甚至連憎惡的感情都沒有。無論是班級裏還是家庭中,都找不到自己的位置……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

青年:應該會馬上放棄吧,因爲無論做什麼也得不到認可,那就會不再做任何努力吧。

哲人:但是,父母或老師依然大力勸說你好好學習,而且關於你在學校的表現及朋友關係,他們也事事介入。當然,他們這都是爲了幫助你。

青年:真是多餘的關心啊!這些事如果能做到的話,我早就去做了。真希望他們不要什麼都管啊!

哲人:你這種想法得不到理解,周圍的人都希望你能更加努力,他們認爲只要去做就能辦到,希望通過自己的督促來讓你有所改變。

青年:可對我來說,這種期待是一種很大的麻煩!真希望能夠解放出來。

哲人:……是的,正是“不要再對我有所期待”這樣的想法導致了“證明無能”行爲的產生。

青年:也就是告訴周圍的人“因爲我很無能,所以不要再對我有所期待”?

哲人:是的,對人生絕望,打心底裏厭惡自己,認爲自己一無是處。並且,爲了避免再次體會這種絕望就去逃避一切課題。向周圍人表明,“因爲我如此無能,所以不要給我任何課題,我根本沒有解決這些問題的能力。

”青年:爲了不再受傷?哲人:是的。與其認爲“也許能辦到”而致力其中結果卻失敗,還不如一開始就認定“不可能辦到”而放棄更加輕鬆。因爲這樣做不用擔心再次受到打擊。

青年:……哎,哎呀,心情倒是可以理解。

哲人:所以,他們就會想盡辦法證明自己有多麼無能。赤裸裸地裝傻,對什麼都不感興趣,再簡單的課題也不願去做。不久,連他們自己都深信“自己是個傻瓜”

哲人:倘若能夠通過語言表達出來,那應該還只是自嘲。真正進入第五個階段的孩子們在裝傻的過程中有時甚至會被懷疑患了精神疾病。**他們往往主動放棄一切,不去從事任何課題也不對事物做任何思考。並且,他們總是厭世性地拒絕一切課題.

青年:如何與這樣的孩子接觸呢?

哲人:他們的願望就是“不要對我有任何期待”或者“不要管我”,進一步說也就是“請放棄我”。父母或老師越想插手去管,他們就越會用更加極端的方式“證明無能”。遺憾的是你根本束手無策,或許只能求助於專家。但是,幫助那些已經開始證明無能的孩子們,這對於專家來說也是相當困難的任務。

有罰便無罪嗎?

以上五種階段都根源於一個目的----歸屬感,也就是確保自己在共同體中的特別地位.

批評這一手段在教育上沒有任何效果.因爲如果“批評”這種手段在教育上有效的話,那麼最多是開始的時候批評幾次,之後問題行爲應該不會再發生纔對。爲什麼會“總是”發火呢?

以暴力爲名的交流

發怒和訓斥同義

你厭煩了用語言與學生們交流,繼而想通過批評直截了當地令他們屈服。以發怒爲武器,拿着責罵之槍,拔出權威之刀,這其實是作爲教育者既不成熟又非常愚蠢的行爲

面對孩子們的問題行爲,父母或教育者應該做什麼呢?阿德勒說“要放棄法官的立場”。你並未被賦予裁判的特權,維護法律和秩序不是你的工作

阿德勒說“發怒是使人和人之間變得疏遠的感情”

自己的人生,可以由自己選擇

父母以及教育者往往對孩子們過於干涉、過於保護,結果就培養出了任何事都要等待他人指示的“自己什麼也決定不了的孩子”。最終培養出的人即使年齡上成爲大人,內心依然是個孩子,沒有他們的指示什麼也做不了。如此一來,根本談不上什麼自立。

孩子們遇到挫折的時候,特別是給他人帶來麻煩的時候,你自然也會被追究責任。作爲教育者的責任、作爲監督者的責任、如果是父母那就是作爲父母的責任。是這樣吧?青年:是的,那是當然。哲人:如何才能迴避這種責任呢?答案很簡單,那就是支配孩子,不允許他們冒險,只讓其走無災無難、不會受傷的路,儘可能將置於自己掌控之中。其實,這樣做並不是擔心孩子,一切都是爲了保全自身

讓學生說出“多虧了先生才能畢業”或者“多虧了先生才能及格”之類的話的教育者,在真正意義的教育上是失敗的,必須令學生們感到他們是靠自己的力量做到了這一切。

幸福的本質是“奉獻精神”。如果你希望獲得學生們的感謝,期待他們說出“多虧老師了”之類的話……那最終將會妨礙學生們自立。請一定記住這一點。

比如,孩子們問你“我可以去朋友那裏玩嗎”?這時候,有的父母就會回答說“當然可以”,並附加上“做完作業之後吧”之類的條件。或者,也有的父母會直接禁止孩子去玩。這都是將孩子置於“依存”或“無責任”地位的行爲。父母不可以這樣,而應該告訴孩子“這事你可以自己決定”。告訴他自己的人生、日常的行爲一切都得由自己決定。並且,假如有做出決定時需要的材料——比如知識或經驗——那就要提供給他們。這纔是教育者應有的態度。

孩子們失敗的時候,也許你確實會被問責。但是,這並不是關乎自己人生的責任,真正要承擔責任的只有孩子自己,所以出現了“課題分離”這一思想主張,也就是“最終要承擔某種選擇導致的後果的人是誰”之類的想法。並未處於承擔最終責任的你不可以介入他人的課題。

青年:你是說對孩子放任不管?哲人:不是。尊重孩子們自己的決斷,並幫助其做出決斷。並且,告訴孩子自己隨時可以爲其提供幫助,並在不太近但又可以隨時提供幫助的距離上守護他們。即使他們自己做出的決斷以失敗告終,孩子們也學到了“自己的人生可以由自己選擇”這個道理

第三章 由競爭原理到協作原理

“表揚是‘有能力的人對沒能力的人所做出的評價’, 其目的是‘操縱’。”因此,不可以進行表揚.

爲什麼要在教育現場貫徹“不可以表揚”這一原則呢?爲什麼明明通過表揚會令有些孩子非常開心並取得進步,但卻不可以進行表揚呢?通過表揚,你要承擔什麼樣的風險呢?

褒獎帶來競爭

見他人得到表揚就會心生憤懣,自己得到表揚則會自鳴得意,如何才能比周圍的人更早更多地獲得表揚呢?或者說,如何才能獨佔領導的寵愛呢?如此,共同體就會被以褒獎爲目標的競爭原理所支配。

將孩子們置於競爭原理之下,迫使其與他人進行競爭的時候,你認爲會發生什麼呢?所謂競爭對手也就是“敵人”。不久,孩子們就會形成“他人都是敵人”或者“人人都在找機會陷害我,絕不可大意”之類的生活方式(世界觀).

共同體的病

你可以把人生看成一場馬拉松比賽,競爭對手就在自己旁邊一起奔跑。這本身是一種激勵和鼓舞,所以沒有任何問題。但是,一旦你產生“戰勝”競爭對手的想法,事情就完全變了。

最初“跑完”或“跑快”的目的轉而變成了“戰勝這個人”的目的,原本應該是盟友的競爭對手變成了應該打倒的敵人……並且,圍繞着勝利的策略應運而生,有時甚至會演變爲妨害或者不正當行爲。即使比賽結束後,也無法心平氣和地祝福競爭對手的勝利,深受嫉妒或自卑之苦。

有競爭的地方就會產生策略,甚至滋生不正當行爲。沒必要戰勝任何人,只要能夠走完全程不就可以了嗎?

爲了防止這種事態發生,組織必須貫徹既無賞罰又無競爭的真正的民主。請一定記住:企圖通過賞罰操縱別人的教育是最背離民主的態度。

首先,爭奪勝利或名次的競爭原理自然而然地會發展爲“縱向關係”。因爲,一旦產生勝者和敗者,就會產生相應的上下關係。另一方面,貫徹阿德勒心理學所提倡的“橫向關係”的是協作原理。不與任何人競爭,也不存在勝負。與他人之間即使存在知識、經驗或能力的差異也沒有關係,與學業成績、工作成果沒有關係,所有人一律平等並且盡力與他人協作,這樣建立起來的共同體纔有意義

人生始於不完美

首先,我們人類在孩童時代毫無例外地都抱着自卑感生活。這是阿德勒心理學的大前提。人類恐怕是唯一一種身體發育比心理成長慢一步的生物。其他生物心理和身體的成長速度一般都保持一致,唯有人類是心理先成長、身體發育卻相對滯後。結果,人類的孩子們就會爲心理上“想做的事”和肉體上“能做的事”之間的差距而苦惱。有些事情對於周圍的大人們來說能夠做到,但自己卻做不到。經歷了這種無力感,進一步說就是經歷了“自己的不完美”之後的孩子們原則上來說肯定會感到自卑。當然,並不是孩子們作爲人“不完美”,只是身體的發育趕不上心理的成長。但是,大人們只看身體方面的條件,往往把他們“當孩子對待”,根本不去理會孩子們的心理。如此一來,孩子們自然就會深受自卑之苦。因爲,明明心理和大人沒什麼區別,但作爲人的價值卻得不到認可。但是,這也不全是壞事。這種自卑感並非不利條件,它常常會成爲努力和成長的催化劑

如果人可以像馬一樣馳騁,那就不會發明出馬車,也不會發明出汽車。如果人可以像鳥一樣在空中翱翔,那飛機也就不會被髮明出來。如果人有北極熊那樣的毛皮,就不會發明出防寒服。如果人可以像海豚一樣擅長游泳,那肯定也就不會有船和指南針的出現。

自我認同的勇氣

阿德勒心理學認爲,人類最具根源性的需求是“歸屬感”。也就是說,不想孤立,想要真實地感到“可以在這裏”。因爲,孤立首先會導致社會性死亡,不久還會導致生物性死亡。

那麼,怎樣才能獲得歸屬感呢?就是在共同體中取得特別地位,不要“泯然衆人”

通過表揚來滿足認同需求,是根本無法體會到真正的價值的. 因爲認同根本沒有盡頭。獲得他人的表揚和認同,藉此也許可以體會到瞬間的“價值”;但是,如此獲得的喜悅終歸是依賴於外部作用。這無異於帶發條裝置的玩偶,沒人給上發條自己根本動不了。

只有被表揚才能體會到幸福的人,直到生命的最後一瞬間也在追求“更多的表揚”。這樣的人就被置於了“依存”的地位,過着永遠索求、永不滿足的生活

唯有一個辦法——不去尋求他人的認同,按照自己的意思自我認同。

讓他人來決定“我”的價值,這是依存。另一方面,“我”的價值由自己來決定,這叫“自立”。幸福生活在哪裏,答案很明確了。決定你自身價值的不是別人

錯誤的觀念:正因爲我們無法樹立自信,所以我們才需要他人的認同.

恐怕這是缺乏“做普通人的勇氣”吧。保持本色即可,即使成不了“特別”存在,即使不夠優秀,也依然有你的位置。要接受平凡的自己,接受作爲“芸芸大衆”的自己

不要從“與他人不同”方面尋求價值,而是從“保持自我”方面尋求價值,這纔是真正的個性。不認可“真正的自我”,一味地與他人進行比較,盲目地突出“不同”,這是一種自欺欺人的生活方式。

問題行爲是在針對你

阿德勒心理學將人的一切言行都放在人際關係中進行思考。例如,假如有人陷入割腕之類的自殘行爲的時候,阿德勒並不認爲其行爲是無所針對的。傷害自己是爲了針對某人,這就像是問題行爲中的“復仇”一樣。也就是說,一切言行都有其針對的“對象”。

另一方面,你班裏的學生們在家庭中表現如何,不在那個家庭裏的我們根本不可能瞭解。但是,他們恐怕不可能與在學校的時候完全一樣。因爲,給父母看的面孔、給老師看的面孔、給朋友看的面孔、給前輩或後輩看的面孔,這些完全相同的人根本不存在。

哪個學生戴上“給你看的面孔”的面具的時候,他就是針對“你”才反覆做出問題行爲。根本不是父母的問題,完全是出自你和學生之間關係的問題。

青年:與家庭教育沒有任何關係嗎?!哲人:這“無法瞭解”而且“不能干涉”。總之,他們現在是針對你體現出“妨礙這個老師的課”或者“無視這個老師佈置的作業”之類的決心。當然,也有雖然在學校裏反覆做出問題行爲卻決心“在父母面前做個好孩子”的情況。這是針對你的行爲,所以首先必須由你來進行阻止.

爲什麼人會想成爲救世主

總結一下之前的觀點:

青年:我來整理一下咱們目前的討論。首先,不可以批評孩子。因爲批評是一種破壞相互“尊重”的行爲,發怒或斥責是一種低成本、不成熟、暴力性的交流手段。是這樣吧?

哲人:是的。

青年:並且,也不可以表揚。表揚會令共同體中滋生競爭,讓孩子們形成“他人是敵人”的生活方式

哲人:正是如此。

青年:並且,批評或表揚,也就是賞罰,會妨礙孩子“自立”。因爲賞罰是企圖將孩子置於自己的支配之下,依靠這種方式的大人內心害怕孩子“自立”。

哲人:希望孩子永遠是孩子,因此就用賞罰這種形式來束縛孩子,準備一些“都是爲你着想”或者“全是因爲擔心你”之類的理由企圖讓孩子永遠停留在未成年狀態……大人們的這種態度根本不存在尊重,也無法建立良好的關係

青年:不僅如此,阿德勒還否定“認同需求”,主張把追求他人認同換作自我認同。

哲人:是的,這是一個應該從自立角度進行考慮的問題。

青年:我明白,**“自立”就是用自己的手決定自己的價值。另一方面,希望由他人來決定自己價值的態度,也就是認同需求只是一種“依存”。**可以這麼說吧?

哲人:是的。聽到自立這個詞,有人往往只從經濟角度去考慮。但是,即使十歲的孩子也能夠自立,也有人即使到了五六十歲依然無法自立。自立是精神問題

想要通過拯救他人使自己獲救,通過扮演一種救世主的角色來體會到自己的價值,這是無法消除自卑感的人常常會陷入的優越情結的一種形態,一般被稱爲“彌賽亞情結”。它是一種想要成爲彌賽亞也就是他人的救世主的心理性反常。

教育不是工作而是交友

第四章 付出,然後纔有收穫

一切快樂也都是人際關係的快樂

如果 一切 煩惱 都 源於 人際關係 的 話, 是否 只要 切斷 與他 人之 間的 關係 就可以 呢? 是否 只要 遠離 他人, 悶 在 自己 房 間裏 就可以 呢? 不是 這樣, 完全 不是, 因爲 人的 快樂 也 源於 人際關係。“ 獨自 生存 在 宇宙” 中的 人 沒有 煩惱 但也 沒有 快樂, 且 將會 度過 極其 乏味 的 一生。 阿 德 勒 所說 的“ 一切 煩惱 都是 人際關係 的 煩惱” 這句話 背後 也 隱含 着“一切 快樂 也都 是 人際關係 的 快樂” 這一 幸福 定義。

是“ 信任”, 還是“ 信賴”?

那 也就是 相信“ 信任 這個 人的 自己”。 因爲, 如果 對 自己的 判斷 沒有 自信, 那就 一定 會要 求 擔保。 所以 說, 只有 信賴 自己 才能 信賴 他人.

工作 關係 是“ 信任” 關係, 而 交友 關係 則是“ 信賴” 關係。

工作 關係 是 伴隨 着 某些 利害 或者 外在 要素 的 附帶 條件 的 關係。 例如, 因爲 碰巧 在 同一個 公司, 所以 要 互相協作。 雖然 人格 方面 相互 並不 喜歡, 但 因爲 是 客戶 所以 要 保持 關係, 而且 也 相互 提供 幫助。 但是, 離開 了 工作 之後 根本 不想 繼續 保持 關係。 這就 是由 工作 利害 結成 的“ 信任” 關係。 不管 個人 是否 願意, 都 必須 保持 關係。

另一方面, 交友 根本 不存在“ 必須 和 這個 人 交友 的 理由”。 既不 存在 利害, 也 不是 受 外界 要素 制約 的 關係。 它是 一種 由“ 喜歡 這個 人” 之類 的 內在 動機 結成 的 關係。 如果 借用 你 剛纔 說的 話 來講, 那就 是 相信“ 那個人 本身”, 而 不是 他所 具備 的“ 條件”。 交友 顯然 是“ 信賴” 關係。

爲什麼“ 工作” 會 成爲 人生 的 課題

哲人: 總之, 人類 不可以 單獨 生存. 我們 應該 勞動、 協作、 貢獻。並且, 爲了 與他 人 進行“ 分工”, 就必須 相信 別人。 與 不信任 的 對象, 根本 無法 協作。

也就是說, 爲了 生存 需要 分工, 爲了 分工 需要 相互“ 信任”。 並且, 也 無可 選擇。 我們 不能 獨自 生存, 也 無法 選擇 不信任, 必須 建立 關係……別人。 因爲與 不信任 的 對象, 根本 無法 協作。

職業 不分 貴賤

如果 站在 分工 這一 觀點 上 考慮, 職業 不分 貴賤。 國家元首、 企業 老闆、 農民、 工人 或者是 一般 不被 認爲是 職業 的 專職 主婦, 一切 工作 都是“ 共同 體中 必須 有人 去做 的 事情”, 只是 我們 分工 不同 而已。

關於 分工, 阿 德 勒 這麼 說,“ 人的 價值 由 如何 完成 共同 體中 自己 被 分配 的 分工 任務 來 決定。” 也就是說, 決定 人 價值 的 不是“ 從事 什麼樣 的 工作”,而是“ 以什麼 樣 的 態度 致力” 於 自己的 工作。

青年: 如何 致力?

哲人: 例如, 你 辭去 圖書 管理員 的 工作, 選擇 了 教育 者 之路。 現在, 眼前 有 幾十 名學 生, 你 感覺 自己 掌握 着 他們的 人生, 感覺 自己 從事 了 極其 重大 並且 有益於 社會 的 工作。 或許 甚至 還會 認爲 教育 就是 一切, 其他 職業 都是 微不足道 的 小事。 但是, 從 共同體 整體 來 考慮 的 話, 無論是 圖書管理 員 還是 初中 教師 亦或 是 其他 各種各樣 的 工作, 一切 都是“ 共同 體中 必須 有人 去做 的 事情”, 並不 分 優劣。 假如 有 優劣 的 話, 也 只是 致力於 工作 的 態度。

青年: 何爲“ 致力於 工作 的 態度”?!

哲人: 原則 上, 分工 關係 中 很 重視 每個 人的“ 能力”。 例如, 企業 錄用 員工 時 也會 以 能力 高低 爲 判斷 基準。 這 並沒有 錯。 但是, 分工 之後 的 人物 評價 或者 關係 狀況 就不 會 僅僅 以 能力 進行 判斷, 此時 更加 重要的 是“ 是否 願意 與 這個 人 一起 工作”。 因爲, 如果 雙方 不願意 一起 工作, 就很 難 相互 幫助

決定“ 是否 願意 與 這個 人 一起 工作” 或者“ 這個 人 遇到 麻煩 時, 是否 願意 幫他” 的 最大 要素 就是 那個 人的 誠實 和 致力於 工作 的 態度

我們 的 共同體 中有“ 各種各樣 的 工作”, 所以 需要 從事 各種 工作 的 人, 這種 多樣性 正是 豐富 性 所在。 如果 是 沒有 價值 的 工作, 就不 需要 任何人 去做, 很快 就會 被 淘汰。 一份 工作 沒有 被 淘汰 而 依然 存在, 這就 說明 其 具有 一定 的 價值

最 危險 的 就是 提出 何爲 善 何爲 惡 之類 並不 明朗 的“ 正義”。 醉心 於 正義 的 人無 法 認同 異於 自己的 價值觀, 最終 往往 會 發展 爲“ 正義 的 干涉”。 而這 種 干涉 的 結果 就是 自由 被 剝奪、 整齊 劃一 的 乏味 社會

重要的 是“ 如何 利用 被 給予 的 東西”

重要的 不是 被 給予 了 什麼, 而是 如何 去 利用 被 給予 的 東西” 這句話。 無論 什麼樣 的對象, 都可以 去“ 尊重” 去“ 信賴”。 因爲 這 並非 由 環境 或 對象 所 左右, 而是 取決於 你自己 的 決心。

你有幾個摯友?

主動“信賴”

質疑那個人的思想信條或者是他說的話。獨立思考,保留自己的想法,這並不是什麼壞事,而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在這個基礎上應該做的是即使那個人撒了謊,也依然相信撒了謊的那個人.

信賴他人,這並不是盲信一切的被動行爲,真正的信賴是徹徹底底的能動行爲.

不信賴孩子的父母會處處提醒孩子。如此一來,即使他們的話有道理,孩子們也不願意聽。反而,越是有道理的話孩子越想排斥。爲什麼會排斥呢?因爲父母根本不關注自己,也不信任自己,只是一味地說教。

不管你是否信賴我,我都信賴你,繼續信賴。這就是“無條件”的意思

人與人永遠無法互相理解

也就是說,不僅僅是愛鄰人,還要像愛自己一樣去愛。如果不能愛自己也就無法愛他人,如果不能信賴自己也就無法信賴他人。請你這樣理解這句話。你之所以一直說“無法信賴他人”其實是因爲你不能徹底信賴自己。

以自我爲中心的人並不是因爲“喜歡自己”才只關注自己。事實恰恰相反,正因爲無法接納真實的自己,內心充滿不安,所以才只關心自己

關於他人也是一樣。比如,人想起鬧翻的戀人之時,往往很長時間內腦海中浮現的淨是對方討厭的地方。這是因爲你想要令自己認爲“分開真好”,其實也證明了自己依然沒有真正下定決心。如果不對自己說“分開真好”,心就會再次動搖,請你想一想這樣的階段。

另一方面,如果可以平靜地想起昔日戀人的優點,那就意味着你已經不需要特意去討厭,已經從對那個人的感情中解脫出來了……總之,問題不在於“喜歡還是討厭對方”,而在於“是否喜歡現在的自己”。

**你還沒有做到真正喜歡自己,所以你才無法信賴他人,也無法信賴學生並與之建立交友關係。**正因爲如此,你纔想要通過工作獲得歸屬感,想要通過在工作方面有所成就來證明自己的價值。

青年:那又有什麼不好呢?!通過工作獲得認同,也就是被社會認同!

哲人:不對。原則上說來,通過工作獲得認同的是你的“功能”,而不是“你”。如果有一個“功能”更好的人出現,周圍的人就會轉向他。這就是市場原理、競爭原理。結果,你總是無法擺脫競爭旋渦,也不可能獲得真正的歸屬感。

青年:那麼,怎麼做才能獲得真正的歸屬感呢?!

哲人:“信賴”他人,建立交友關係,只有這一個辦法。我們如果僅僅是投身於工作的話,根本無法獲得幸福。

青年:哎呀,這太奇怪了。但是,如果以“課題分離”爲前提來考慮的話,我們與他人之間就會永遠無法理解吧?

哲人:當然,我們根本不可能完全“理解”對方的想法。去相信作爲“無法理解的存在”的他人,這就是信賴。正因爲我們人類是無法互相理解的存在,所以才只能選擇信賴

人生要經歷“平凡日常”的考驗

阿德勒心理學的 原理 中的 原則 是“ 重要的 不是 被 給予 了 什麼, 而是 如何 去 利用 被 給予 的 東西”。

必須 有人 開始。 即使 別人 不合作, 那 也 與你 無關。 我的 意見 就是 這樣。 應該 由 你 開始, 不用 去 考慮 別人 是否 合作。” 這是 被問 到 共同體 感覺 實效 性 時 阿 德 勒 的 回答。

青年: 世界 會 因爲 我的 一步 而 改變 嗎?

哲人: 可能 會 改變, 也可能 不會 改變。 但是, 現在 不必 考慮 結果 如何。 你 能做 的 就 只有 去 信賴 最親近 的 人。 人類 並非 只有 在 遇到 考試、 就職 或 結婚 之類 具有 象徵 意義 的 人生 大事 的 時候 才 需要 面對 考驗 及 決斷。對於 我們 來說, 平凡 的 日常生活 也是 一種 考驗, 在“ 此時此刻” 的 日常 中 也需 要做 出 許許多多 的 重大 決斷。 逃避 這些 考驗 的 人 根本 無法 獲得 真正 的 幸福。在 討論 天下大事 之前, 請 首先 去 關心 自己的 鄰人, 關注 平凡 日常 中的 人際關係。 我們 能做 的 僅此而已。

付出, 然後 纔有 收穫

只有 付出 才能 有收穫, 不能 坐等“ 收穫”, 不能 成爲 心靈 的 乞丐…… 這是 繼“ 工作” 和“ 交友” 之後 人際關係 方面 又一個 非常重 要的 觀點。

第五 章 選擇 愛的 人生

愛 並非“ 被動 墜入”

青年: 那麼, 愛 是什麼 呢?

哲人: 愛 需要 培養 起來。 如果 僅僅是“ 被動 墜入” 的 愛, 那 誰都 可以 做到。 這樣 的 事情 不值得 稱爲 人生 課題。 正 因爲 它 需要 在 意志力 的 作用 下 從無到有 慢慢 培養 起來, 所以 愛的 課題 才 非常 困難。

從“ 被愛 的 方法” 到“ 愛的 方法”

愛 是“ 由 兩個 人 共同 完成 的 課題”

變換 人生 的“ 主語”

阿 德 勒 關於 幸福 的 結論, 也就是“ 幸福 即 貢獻 感”。

哲人: 阿 德 勒 說過: 我們 都是 只有 在 感到“ 我對 某人有用” 的 時候 才能 夠 體會 到 自己的 價值。 體會 到 自己的 價值 之後, 才能 獲得“ 可以 在這裏” 之類 的 歸屬 感。 另一方面, 我們 無法 知道 自己的 行爲 是否 真的 對 別人 有用, 即使 眼前 的 人 表現 得 非常 高興, 原則 上 我們 也不 可能 知道 他是 否 真的 高興。 在此 就 出現 了“ 貢獻 感” 這個 詞。 如果 我們 擁有“ 我對 別人 有用” 之類 的 主觀 感覺 也就是 貢獻 感, 這就 足夠 了。 沒有 必要 再繼續 尋求 依據, 從 貢獻 感 中 尋找 幸福, 從 貢獻 感 中 獲得 喜悅。 我們 通過 工作 關係 可以 感受 到 自己 對 別人 有用, 我們 通過 交友 關係 可以 感受 到 自己 對 別人 有用, 如果 是 這樣, 幸福 就在 其中。

分工 的 根本 原理 是“ 我的 幸福”, 也就是 利己 心。 徹底 追求“我的 幸福” 的 結果 就是 給 別人 帶來 幸福, 分工 關係 成立, 可以 說是 健全 的 利益 交換 發揮 作用。

另一方面, 使 交友 關係 成立 的 是“ 你的 幸福”。 對於 對方, 不需要 擔保 或 抵押, 無條件 地 信賴。 這裏 並不 存在 利益 交換 的 想法, 通過 一味 信賴、 一味 給予 的 利他 態度, 交友 關係 纔會 產生

既不 是 利己 地 追求“ 我的 幸福”, 也不 是 利他 地 期望“ 你的 幸福”, 而是 建立 不可分 割 的“ 我們 的 幸福”。 這 就是 愛。

阿 德 勒 提 出了 比“ 我” 或“ 你” 更高 一級 的“ 我們”。 關於 人生 的 所有 選擇, 都 遵循 這一 順序。 既不 優先 考慮“ 我” 的 幸福, 也不 只是 滿足“ 你” 的 幸福, 只有“ 我們” 兩個 人都 幸福 纔有 意義。“ 由 兩個 人 共同 完成 的 課題” 就是 這麼回事。

自立 就是 擺脫“ 自我”

愛 是“ 由 兩個 人 共同 完成 的 課題”, 通過 愛 讓 兩 個人 過 上 幸福 生活。 那麼, 爲什麼 愛 可以 帶來 幸福 呢? 一言以蔽 之, 因爲 愛 就是 從“ 自我” 中 解放 出來。

孩童 時代 的 我們 通過“ 脆弱” 支配 大 人們。

曾經 他們 生活 在 有求必應 的 黃金時代。 於是, 他們 中有 人 依然 認爲: 只要 一直 哭鬧、 充分 抗議、 拒絕 合作, 就能 夠 再次 得到 想要 的 東西。 他們 並不 把 人生 和 社會 看作 一個 整體, 而是 只 聚焦 於 自己的 個人 利益。”

選擇 他們 這種 生活方式 的 並不 僅僅是 孩子, 很多 大人 也 試圖 以 自己的 脆弱 或 不幸、 傷痛、 不得 志 以及 精神 創傷 爲“ 武器” 來 控制 他人, 想要 讓他 人 擔心、 束縛 他人 言行、 支配 他人。

阿 德 勒 把這 種 大人 稱爲“ 被 慣壞 的 孩子”, 並 嚴厲 批判 這種 生活方式( 世界觀)。

他們 認爲 哭 可以 了事, 還 認爲 擺出 自己的 傷痛 就可以 免罪。 並且, 他們 還將 強者 看作“ 惡”, 並 企圖 把 脆弱 的 自己 扮成“ 善”! 如果 按照 這些 人的 邏輯, 我們 根本 不可以 變得 強大! 因爲, 變 強大 就 意味着 把 靈魂 出賣 給 惡魔, 陷入“ 惡” 中!!

哲人: 所有人 都是 從 幾乎 過剩 的“ 自我 中 心性” 出發,若非 如此 就 無法 生存。 但是, 我們 不能 總是 君臨“ 世界 中心”, 必須 與世 界 和解, 明白 自己 是 世界 的 一部分…… 如果 能理解 這些, 今天 反覆 談論 的“ 自立” 一 詞 的 意思 也就 會 迎刃而解。

哲人: 自立 就是“ 脫離 自我 中 心性”。

哲人: 正 因爲 如此, 阿 德 勒 才 把 共同體 感覺 叫作“ social interest”, 並稱 其爲 對 社會 的 關心、 對 他人 的 關心。 我們 必須 脫離 頑固 的 自我 中 心性, 放棄 做“ 世界 中心”, 必須 擺脫“ 自我”, 必須 擺脫 被 嬌慣 的 孩子 時代 的 生活方式。

人 可以 改變, 可以 改變 生活方式, 可以 改變 世界觀 或 人生觀。 而 愛 就 是將“ 我” 這一 人生 主語 變成“ 我們”。 我們 通過 愛 從“ 自我” 中 解放 出來, 實現 自立, 在 真正 意義上 接納 世界

懂得 愛 之後, 人生 的 主語 就會 變成“ 我們”, 這是 人生 新的 開始。 僅僅 開始 於 兩個 人的“ 我們” 很快 就會 擴展到 整個 共同體 乃至 整個 人類。

愛 究竟 指向“ 誰”

自立 既不 是 經濟 方面 的 問題 也不 是 就業 方面 的 問題, 而是 對待 人生 的 態度、 生活方式 的 問題…… 今後 你也 一定 會下 定 決心 去 愛 某個 人, 那時候 就能 告別 孩童 時代 的 生活方式, 實現 真正 的 自立。 因爲, 我們 通過 愛 他人 能 漸漸 成熟 起來

怎樣 才能 奪得 父 母的 愛

你 被 認同 需求 所 束縛, 活着 只 考慮 如何 被他 人愛 或者 怎樣 獲得 他人 的 認同, 就連 自己 選擇 的 教育 者 這條 路 或許 也是 以“ 獲得 他人 認同” 爲 目的 的“ 他人 希望 的 我” 的 人生。

要想 擺脫 被 給予 的 愛的 支配, 只能 擁有 自己的 愛。 主動 去 愛, 既不 是 等待 被愛 也不 是 等待 命運 安排, 而是 按照 自己的 意志 去 愛 某個 人。 唯有 如此。

人們 害怕“ 去 愛”

不管 對方 如何 看 自己, 只是 去 愛, 投身 愛 中。

你 還 無法 愛 自己, 做不到 尊重 自己、 信賴 自己。 因此, 你就 會 認爲 在 愛的 關係 中“ 肯定 會 受傷” 或“ 一定 會 傷心”, 認爲 不可 能有 人愛 這樣 的 自己。

哲人: 我沒 什麼 優點, 所以, 無法 與 任何人 建立 愛的 關係, 不能 涉足 沒有 擔保 的 愛…… 這種 想法 是 典型的 自卑 情結, 因爲 這 是把 自己的 自卑感 當作 不解 決 課題 的 藉口

分離 課題。 愛 是你 的 課題, 但是, 對方 如何 迴應 你的 愛, 那是 他人 的 課題, 你 根本 無法 掌 控。 你 能做 的 唯有 分離 課題, 自己 先 去 愛

哲人: 結果, 你 只 關注“ 這個 人 是否 愛 我?” 看似 是在 關注 對方, 其 實是 只 關注 自己。 誰 會 愛 這種 一直 持 觀望 態度 的 你 呢? 如果 說 有 滿足 我們 這種 自我 中心 需求 的 人, 那 或許 只有 父母。 因爲, 父 母的 愛, 特別是 母親 的 愛 完全 是 無條件 的。

那個“ 黃金時代” 已經 結束 了。 並且, 世界 也不 是你 的 母親。 你 必須 正視 並 更新 自己 隱含 的 孩童 時代 的 生活方式, 不可以 被動 等待 愛 自己的 人 出現。

不存在命中註定的人

無論 什麼樣 的 獨裁者 都無 法 強迫 別人 尊重 自己, 在 尊重 關係 中, 只能 自己 主動 去 尊重 別人。 歸根結底, 無論 對方 態度 如何, 自己 能做 的 僅此而已。而且愛也不能強求.

無論是 戀愛 還是 人生 其他 一切 事情, 阿 德 勒 根本 不 認可“ 命中註定 的 人”。

爲什麼 很多人 在 戀愛 中 追求“ 命中註定 的 人” 呢? 爲什麼 對 結婚 對象 抱着 浪漫 的 幻想 呢? 關於 其中 的 理由, 阿 德 勒 認爲是“ 爲了 排除 一切 候選人”。

所以, 沒有 足夠 的 勇氣 涉足“ 關係” 的 人 會 怎麼 做 呢? 沉 迷於“ 命中註定 的 人” 這一 幻想 之中…… 好比 現在 的 你 這樣。明明 值得 愛的 人 就在 眼前, 但卻 找 各種 理由 退卻, 說 什麼“ 不是 這個 人”, 並 自欺欺人 地 認爲“ 一定 還有 更 理想、 更 完美、 更有 緣分 的 人”。 根本 不想 進一步 發展 關係, 親手 排除 一切 候選人。 青年:…… 不…… 不是。 哲人: 就 這樣, 通過 設定 一個 過大 的、 根本 不存在 的 理想 來 迴避 與 現實 的 人 交往, 這才 是 感嘆“ 沒有 邂逅” 的 人的 真實 面目。並且 活在 幻想 之中。 你 認爲 幸福 會 不請 自來, 常常 在想:“ 雖然 現在 幸福 還沒有 到來, 但 只要 遇到 命中註定 的 人, 一切 都會 好起來。”

愛即決斷

很多人 都是 感覺 與 某人 的 相遇 是“ 命運 安排”, 然後 憑着 直覺 決定 結婚。 但這 並不是 冥冥 中 被 安排 好的 命運, 而 僅僅是 自己 決心“ 相信 是 命運 安排”。

弗 洛 姆 說:“ 愛 某個 人 並非 單單 出於 激烈 感情, 這是 一種 決心、 決斷、 約定。”

相遇 的 形式 如何 都無 所謂。 如果 下定 決心 從此 建立 真正 的 愛, 面對“ 由 兩個 人 完成 的 課題”, 那麼, 我們 與 任何人 之間 都有 可能 產生 愛。

阿 德 勒 心理學 否定 一切決定論,排斥命運論,根本 不存在“ 命中註定 的 人”, 我們 不可以 被動 等待 那個人 出現。 被動 等待 的 話, 什麼 都不 會 改變。 這一 原則 必須 堅持。

但是, 當 我們 回顧 與 伴侶 一起 走過 來的 漫長歲月 時, 往往 會 感覺 是“ 命運 的 安排”。 這裏 所說 的 命運 並不是 冥冥 中 被 安排 好的 東西, 也不 是 偶然 降臨 的 東西, 而是 由 兩個 人的 努力 慢慢 構建 起來 的 東西。

命運 靠 自己的 手 創造 出來。我們 絕不 可以 成爲 命運 的 僕人, 必須做 命運 的 主人。 不是 去 追求 命中註定 的 人, 而是 建立 起 可以 稱得上 命運 的 關係。

青年: 但是, 具體 怎麼 做 呢?! 哲人: 跳舞。 不去 想 未知 的 將來 也不 去 考慮 根本 不存在 的 命運, 只是 與 眼前 的 伴侶 一起 舞動“ 現在”。

阿 德 勒 認爲 舞蹈 是“ 由 兩個 人 共同 完成 的 遊戲”, 他也 廣泛 地 向 孩子們 推薦。 愛情 和 婚姻 正如 兩個 人 一起 跳的 舞蹈, 不去 想 將會 走向 何處, 牽 着 對方 的 手, 關注 今天 的 幸福 與 此時此刻 的 感動, 不停 旋轉 不停 律 動。 你們 跳動 過來 的 長長 的 舞蹈 軌跡, 人們 就會 稱 其爲“ 命運”。

你 應該 做 的 只有 一 件事: 牽起 身邊 人的 手, 盡情 盡力 地 去 跳舞。 命運 由此 開始。

重新 選擇 生活方式

只想“ 輕鬆” 或者“ 快樂” 地 活着 的 人 即使 能夠得到 短暫 的 快樂, 也 無法 獲得 真正 的 幸福。 我們 只有 通過 愛他 人 才能 從 自我 中 心性 中 解放 出來, 只有 通過 愛他 人才 能 實現 自立。 並且, 只有 通過 愛他 人才 能 找到 共同體 感覺。

本來, 人的 存在 本身 就 會對 某些人 有貢獻。 不是 看得見 的“ 行爲”, 而是 通過 自己的“ 存在” 做着 貢獻。 根本 沒 必要 做 什麼 特別 的 事情。

如果 懂得 愛 並以“ 我們” 爲主 語 活着, 事情 就會 發生 變化。 你就 會 感受 到 僅僅 活着 就可以 互相 貢獻, 包括 全人類 在內 的“ 我們”。

保持 單純

致 將要 創造 新時代 的 朋友們

無論 時代 怎麼 變, 人們 的 煩惱 不 會變…… 請你 記住, 我們 所 擁有 的 時間 很 有限。 然後, 既然 時間 有限, 那麼 所有 人際關係 的 成立 都是 以“ 分別” 爲 前提。 這 話 並不是 虛無主義, 現實 就是 我們 爲了 分別 而 相遇。

我們 能做 的 事情 也許 就 只有 一件。 在 所有 的 相遇 與 人際關係 中, 不斷 朝着“ 最佳 分別” 努力。 唯有 如此。

不斷 付出 努力, 以便 有朝一日 分別 的 時候, 可以 無憾 地說“ 與 這個 人 相遇、 一起 度過 的 日子 很對 很值得”。 無論是 在與 學生 們 之間 的 關係 中 還是 在與 父母 之間 的 關係 中, 以及 與 愛人 之間 的 關係 中, 都是 如此。

例如, 假設 你 現在 與 父母 之間 的 關係 突然 終止, 或者 是與 學生 們 之間 的 關係、 與 朋友 之間 的 關係 突然 終止, 你 能夠 把 它 當作“ 最佳 分別” 平靜 接受 嗎?

那麼, 你 只能 今後 努力 建立 起 可以 做到 這一點 的 關係,“ 認真 活在 當下” 就是 這個 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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