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类型 | 合同细类 | 特点 | 适用场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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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合同 |
固定总价合同 FFP |
在既定的工作范围之下,价格是绝对固定的(价格不允许修改,除非工作范围发生变更)。 |
1、已明确定义需求,且不会出现重大范围变更 2、最常用的合同类型 |
大多数买方都喜欢这种合同 |
总价加激励费用合同 EPIF |
1、在总价的基础上,规定相应的激励费用,以调动卖方的积极性,使买卖方的目标趋于一致。 2、激励费用的计算可以是某种绩效的标准,如目标进度、目标成本、质量达标率。 3、通常会规定一个最高限价,付款总额不超过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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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中设置一个价格上限,高此价格的全部成本将由卖方承担
最高限价=(目标成本+目标利润)+(最悲观成本-目标成本)*买方承担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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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合同 FPEPA |
在总价基础之上允许根据通货膨胀情况来调整合同价格 |
1、履约期较长(跨越几年)的合同 2、以不同货币支付价款 |
在合同中应规定详细的价格调整方法。例如:调价系数的计算公式,以及价格指数的来源 | |
成本补偿合同 |
成本加固定费用 COFF |
成本实报实销,买方另外向卖方支付固定金额的利润 无论实际成本是多少,利润都保持不变(在合同中规定的金额) |
最常用的成本补偿合同 |
1、对卖方有一定的制约作用 2、该费用以项目初始估算成本的某一百分比计列。除非项目范围发生变更,否则费用金额维持不变。 |
成本加激励费用 CPIF |
在成本加激励费用合同中,不会规定最高限价,但会规定成本节约的分享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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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卖方的实际成本低于目标成本,节约部分由双方按一定比例分享(如60 / 40,即买方60%,卖方40%); 如果卖方的实际成本高于目标成本,超支部分由双方按比例分担(如60 / 40,即买方60%,卖方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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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加奖励费用 CPAF |
成本实报实销,买方再凭自己的主观感觉给卖方支付一笔利润,而卖方对利润数没有任何讨论还价的余地。 | 奖励费用通常由买方根据 | ||
成本加百分比 CPPC |
买方在卖方实际成本的基础上,再加上以该成本的某个百分比计算的利润,向卖方付款。 卖方的实际成本越高,所得到的利润也就越高。 |
这种合同对卖方没有任何制约,最好不要采用。 | ||
工料合同 | 工料合同,也叫“时间和手段合同”,是指按照事先确定的单位工时费用标准(单价)和单位材料费用标准(单价)进行付款。 |
适用于工作性质清楚但具体的工作量无法确定的采购。 |
兼具成本补偿合同和总价合同特点的混合型合同 在无法快速编制出准确的工作说明书的情况下扩充人员、聘用专家或寻求外部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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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边合同 | 订购单 | 通常可以由买方填写由卖方提供的订购单,卖方照此供货 | 购买标准化产品,且数量不大 |
关于合同种类的选择:
1) 如果工作范围很明确,项目的设计已具备充分的细节,,则使用总价合同
2) 如果工作性质清楚,但工作量无法确定,而且工作不复杂,又需要快速签订合同,就用工料合同。工料合同常用于聘请咨询专家,紧急招聘人员来替代突然离职的团队成员,聘请技术专家检修机器。
3) 如果工作范围很不清楚,就用成本补偿合同。
4) 如果希望双方分担风险,就用工料合同;
5) 如果希望买方承担成本风险,就用成本补偿合同;
6) 如果希望卖方承担成本风险,就用总价合同;
7) 从买方的角度讲,除非万不得已,不要选用成本加百分比合同。
8) 如果是购买标准产品,且数量不大,就是“单边合同”,即直接发出订购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