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歸宿是自己

近來有一個領悟:在生命未到終點時,自我尋找,都將會一直是個過程。隨着不斷經歷不斷反省,自我纔會慢慢顯現,也纔會越來越清醒面對自己,越來越有力量去堅持自己。

24週歲的時候,我曾寫過一篇文章《人爲什麼結婚?》,那時我的情感一片空白,看到TED的一個演講,演講者談到幾段失敗婚姻,她曾經渴求在婚姻裏遇到愛、遇到理解,但最後一一落敗。最終她發現人最終應該結婚的,不是他人,而是自己。那時感觸很深,便寫下那篇文章,是想告訴自己,人不該把將自我安全感放在他人身上,要學會愛自己。只有懂得愛己,才能愛人。

中間也讀了一些書,包括輝姑娘的《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我們從來無法決定出身,唯一能決定的,是讓自己變成怎樣的女孩。白馬公主,在等到屬於你的白馬王子之前,不如爲自己養起一匹白馬,讓他覺得愛你的人之外,還有驚喜的附加值。這不算倒貼,而是他的福氣,你的退路。如果實在沒有王子命,那也無妨,索性鮮衣怒馬,揚鞭而去,一騎絕塵,瀟瀟灑灑。總會有人遙遙指着你說——看,我也想像她一樣,擁有一匹自己的白馬。

2012年寫着這段話的一頁被我摺疊起,是想告訴自己:要成爲努力姑娘,要好好賺錢,因爲這是我給他額外的驚喜,也是我自己退路。

劉若英的《我敢在你懷裏孤獨》:婚姻不是兩個不成熟的人希望以此變得成熟的儀式,而是兩個成熟、靈魂獨立的人共同做出風雨相守的承諾。

2016年,她的一段段話被我珍藏着,是想告訴自己:不管是否進入婚姻,靈魂獨立纔是最重要的,學會獨處,學會給自我的力量。

25週歲,我在自己生日那天,寫下《25週歲,我終於活成自己喜歡的模樣》,那時剛走出一段求而不得的暗戀。

在那走出痛苦那一年,我嘗試了很多此前不敢的事情。在雲南的酒吧聽歌喝酒;在瀘沽湖開車環湖、在大理與外國人搭訕、去香格里拉等一場漫天白雪;獨自一人去上海旅行,看一場自己喜歡的話劇;在蘇州騎單車、去無錫拜佛、到南京看楓葉。在工作上,第一次擔任英語翻譯,參加泰國的展會;與其他機構合作,與一幫志同道合的教師一起工作。在事業上收穫了前所未有的口碑與成就。

那一年,我“利用”我的痛苦,把自己活成自我喜歡的模樣。那時,我認爲我已清楚認識到自己,並學會自己愛自己,自信認爲以後自己的日子會遇見對的人,可以將自我人生越過越好。

在那年生日的第八天後,在家人安排下我見了他。第一次見面,他帶我去我喜歡的佛寺,回來後,他說,他對我心動了。因爲我拜佛時候的單純、虔誠吸引了他。而那時的我,相信他是在自我救贖後佛賜予我的緣分。於是,敞開心扉去擁抱自己的一段感情。

後面有了牽掛,漸漸將重心放在他與經營感情上,我開始走大人們認爲的女生該走的路。兩年多的時間裏,在愛裏有幸福過的時刻。但更多時候,會懷疑自己。在懷疑中堅持,在堅持中猶豫。這真的就是愛情真實的模樣嗎?

在事過境遷後,才明白,讀過再多書,也遠不如一次實實在在的經歷更讓我懂得愛自己、堅持自己。但是也因爲看過聽過經歷過的,讓我最近開始領悟到:人的歸宿終究是自己。結不結婚,其實真的並沒有小時候想象中的那麼重要。比起愛情,更重要的事,學會與自己相處,懂得自己愛自己。愛情來了,錦上添花,愛情走了,我依舊完整。

想通了這一點,我就沒有那麼害怕了。不那麼害怕未來不能找到那個真正愛我的人,一人終老。我知道小時候看多韓劇,對愛情有諸多美好幻想的小女孩終將漸漸長大,她應該學會將自我幸福掌握在自己手上。

既然都是在人世間走一遭,那麼我是否快樂、快活纔是最爲重要的。我不該爲了去按照別人或想象或要求活着,我不委屈自己,不再輕易妥協,真正學會順從自己的內心,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最後,告訴我自己,無論何時,別再把自己弄丟了。記住,人的歸宿只能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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