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冷漠讓你變成強姦犯的幫兇

這幾天,關於臺灣作家林奕含因無法從幼年被老師性侵的陰影中走出來而最終選擇自殺的新聞持續發酵。

感謝自媒體大咖們對這個話題的關注,從而引發了全民討論。

然而,我擔心的是,我們對“兒童性侵”這個社會問題的熱度,又將僅僅是一場對待任何一個熱點事件出現後的集體圍觀,終將曲終人散。

可是,如果社會沒有改變,人心沒有改變,法律沒有改變,那麼,對未成年人肆無忌憚的性侵(包括猥褻)就不會停止,前赴後繼的受害人也永走不出痛苦的心理旋渦。

這樣的新聞實在不算新聞。

曾經的這些熱點還記得嗎?

被爆出之後引發的軒然大波,不亞於今天。

可當新聞價值被挖掘殆盡之後,輿論熱度消退的比來時更快。

而每一次相似的新聞出現時,被揭傷疤的,仍是那些曾經的新聞故事裏的受害者。

她們的苦痛,沒有因爲事件的曝光而減輕,甚至因爲勇敢站出來指證之後,受到的二次傷害更甚。

同情和憤怒因爲運動的結束而退潮。

可社會的惡意,卻從來未曾離開。

她們爲社會貢獻了一個可以追逐的熱點,

但是社會,沒有返還她們一個帶有希望的未來。

我們有參與新聞的熱情,卻沒有爲社會進步持續吶喊的動力。

或者說,有心改變之人太少,聲音太微弱,抵擋不住人流的堙沒。

大部分的人,都是冷漠的看客。

好像這新聞,只是個故事,不過添加些生活的談資,和自己並沒有丁點兒的關係。

人性的冷漠,就在於事不關己。

更可笑的是,實際上很多傷害,就發生在你眼皮子底下,只是因爲你的冷漠和無知,你以爲事不關己。

在一個同學羣裏面引發了童年陰影這個話題後,很多人說出了自己的經歷,這讓我很震驚。

不說,不代表不存在。

不知道,不代表不可能發生。

“親戚也不能信,我小時候可能四五歲吧,一個遠房親戚到我們家拜年,然後帶我去看電影,在電影院就對我動手動腳的,雖然後來他還是每年到我家拜年,還沒事跟我套近乎,但是我就再也不跟他說話了。這種親戚家裏長輩哪裏知道居然會這樣。”

“我小時候也看到過變態,不過那個時候太小,不知道怎麼反應,只是趕緊躲開了。現在想想還好沒有對我照成陰影,也算是幸運了。”

“我是男的,小時候都遇到過那種戀童癖的親戚,對我抱着又親又摸的。上小學三年級,跟家裏人說怎麼會,他是男的,然後他自己說就是表示下親呢而已,從那以後我就特別厭惡他,當着大夥的面潑他水,一個三四十歲還沒女朋友沒老婆的人。”

“我小時候深記得我表妹的爺爺特別喜歡拍我屁股。我當時覺得很討厭,到我表妹家去只是躲着她爺爺,沒有告訴父母。因爲那時候的性教育缺失,會導致小孩子不敢說,認爲是一件很羞恥的事不敢開口。”

“我仔細想了想,我成長的路上之所以很害怕男的,是因爲我小時候親眼目睹過兩次猥褻事件。一次是我身邊的一個小女孩,一次是不認識的一個小女孩。可能我小時候長的像男孩,我媽又喜歡給我剃寸頭,所以才逃過了很多劫難。小時候不知道那是怎麼回事,後來大些了才明白那是赤裸裸的猥褻!簡直心裏有陰影。我們這個變態的社會,每個小女孩幾乎都經歷或者目睹過一次或者數次猥褻或者性侵。可是這個社會卻假裝一片和諧。”

“更可悲的是,我小時候表哥對我動手動腳,我去給父母告狀,他們竟不相信我,還覺得我小題大做,只是鬧着玩。”

“我是一個父親,站在一個男人的立場上我更加清楚看得出有不少男人是道貌岸然,披着羊皮的狼,那麼我能夠做的就是教會我的女兒,我身邊的小朋友從小保護好自己,因爲我從來不相信說什麼都是電視上纔會發生的,周邊就有很多隱形的兇手,只是在你看不到的角落。”

這個討論的內容還有很多.........

“長期從事防性侵教育的公益組織——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基金會女童保護基金髮布的數據顯示,據不完全統計,2013年至2015年三年間,全國各地被媒體曝光的性侵兒童案共968起,受害兒童超過1790人。2015年,曝光的性侵兒童案日均達0.95起,幾乎每天就有1起兒童性侵事件發生。2016年曝光的性侵兒童案與15年基本持平。據“女童保護”統計,在2015年公開報道的性侵兒童案例中,熟人犯罪有240起,佔70.95%。熟人又包括教師、鄰居、親戚等,其中教師性侵71起,鄰居性侵33起,家庭成員(例如父親、哥哥、繼父等)性侵29起。”

可怕的事情每天都在發生,被曝光的只是冰山一角。更多的受害者選擇沉默,因爲害怕和無助。

來自罪犯的威脅、來自父母的漠然、來自社會輿論的偏見,都讓受害者不敢站出來控訴。

而這些強姦犯,篤定了小孩子在被性侵犯這個事件性質上的懵懂和無知,而不敢戳穿他們;即便被揭發,也因爲我們社會對性文化和性認知的晦澀掩蓋以及刻意迴避,莫名其妙的爲兒童性侵者(特別當這些黑手的身份是爲人師表或者是受害者的親屬時)提供了一個極其包容的輿論環境。

現在都公認韓國在預防和懲治兒童性侵犯罪方面走在了前列。但這個政府和社會的重視,也是無數兒童遭遇了慘絕人寰的侵害作爲代價換來的。

韓國的兒童,也曾飽受性侵的煎熬,而施暴者又得不到應有的處置。

反應兒童性侵題材的《素媛》和《熔爐》,都是取自現實事件。案件的慘烈和殘忍讓人髮指。沒有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根本無法看完這兩部電影。

《熔爐》上映第37天 ,韓國國會以207票贊同、1票棄權壓倒性通過了《性侵害防止修正案》,又名“熔爐法”。同時催生“熔爐防治法”——《社會福祉事業法》修正案,確保社福機構經營公開透明並納入外部監督力量。

經過一路艱辛,《熔爐》最終成爲一部改變一個國家的電影。

而2013年上映的《素媛》所反映的真實案件是發生在2012年。

2012年夏天,韓國全羅南道羅州市一名7歲女童獨自在家睡覺,半夜被一男子用被子擄走後,遭受了性侵和毆打,最後被遺棄在一條小河邊。女童被附近居民發現時已血肉模糊,重度昏迷,大小便失禁。送醫治療後經診斷女童大腸破裂,腸道沒有一處完好的地方,手術幾乎把腸子全部切除,陰道和腸道中間的部分全部破壞,陰道在外傷的情況下又被糞便感染,子宮受損。終身需要靠安裝在肚子上的人造肛門生活。

事件發生後,輿論再次譁然,迫使時任總統的李明博出來向國民道歉。並很快修改了有關強姦(尤其是強姦幼女)的法律法案。

之後,韓國政府不斷加強對性暴力犯罪的打擊力度,可以說是三記重拳:

1、爲了防止性犯罪前科者再犯,政府開通了專門公佈性犯罪前科者信息的網站——“性犯罪者公佈欄”。

2、推行化學閹割。實施對象僅適用於性侵未滿16歲兒童的19歲以上罪犯,且該犯有性錯亂症並可能再犯。

3、電子腳鐐。對未滿13歲的兒童實施性侵犯,或者是性犯罪次數達2次以上的人,在刑滿釋放後,要在腳踝上佩戴電子腳鏈。

值得慶幸的是,在我國,現在也終於走出了第一步,公開性犯罪者的信息。

2016年6月,慈溪市檢察院牽頭法院、公安、司法出臺《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員信息公開實施辦法》,對符合條件的實施嚴重性侵害未成年人行爲的犯罪人員,在其刑滿釋放後或者假釋、緩刑期間,通過發文各單位的門戶網站、微信公衆號、微博等渠道對其個人信息進行公開,方便公衆隨時查詢,警示犯罪,預防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

但這個起步離完善的法制環境還很遙遠。

一定要讓更多血的教訓湧現,一定要讓社會神經的底線不斷承受刺激,才能換回一點社會認知和法制的進步麼?

這代價是不是太大?

如果某一天,這代價的一份子就是我們自己的孩子呢?

現實比電影更沉重,不能再假裝看不見了。

比強姦犯更可悲的,是我們周遭環境的冷漠。

更有很多最後選擇了自殺的受害者,其實是因爲缺乏治療和癒合創傷心理的社會環境。

悲劇發生以後,事實上,正是受害者的親人、鄰居和朋友,以及所有看客似的民衆,把寬容留給了施暴者,而用自己的冷漠把這些折翼的天使又往死亡的路上推了一把。

我們應該積極借鑑韓國,

完善法律法規,

增強社會輿論的監督,

提高犯罪成本,

嚴厲打擊犯罪,

大力宣傳未成年人性教育,

讓整個社會形成一種絕不姑息性侵犯的氛圍。

讓曾經不敢發聲的人都敢於站出來,

預防和杜絕更多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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