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无用”的写作课作业04|《刀锋》的有趣性和启示性

《刀锋》是英国作家毛姆的一部小说,它没有《月亮和六便士》《人性的枷锁》《面纱》那么家喻户晓,但也是一部兼具趣味性和启示性的佳作。

一、趣味性

好小说必须包含好故事,而好故事必须要有趣。有趣可以分为三个层次:感官上的有趣、审美上的有趣和文学意义上的有趣。感官上的有趣指的是故事的跌宕起伏带给我们感官上的享受;审美上的有趣指的是故事带给我们关于生活的思考;而文学上的有趣则是指作者的叙述方式、语言风格等构建的艺术效果。显然,三者是一种层层递进的关系。

假设每种有趣的满分是五颗星,那么,我给这部小说的打分如下:
感官上的有趣:★★★
审美上的有趣:★★★★
文学上的有趣:★★★★★

1、有趣的人

人物是小说的核心元素。《刀锋》写了几个有趣的人物,把社交当作生命的“艾略特舅舅”,一心希望变得富贵优雅的伊莎贝尔,混迹巴黎绘画圈的风尘女子苏珊,憨厚的格雷,堕落的索菲……当然,还有帅气、温柔、神秘、超凡脱俗的主角,拉里。

拉里出生在美国伊利诺伊州的马文县,童年时失去双亲,被父亲的一位医生朋友收养。十六岁的时候,他逃学跑去加拿大,谎报年龄混入空军部队,一战期间在法国做飞行员。一次战斗中,与他交好的年轻战友为了救他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拉里退役后,拒绝了好友父亲提供的前途光明的工作,放弃了温柔美丽、出身上流社会,且与他青梅竹马的未婚妻伊萨贝尔。靠着一年3000美金的退役津贴,他四处流浪,有时在图书馆整天整天地读书,有时在矿井下干最脏最累的体力活,有时在修道院静修,有时在农场做临时工,后来他又游历到了东方的印度,在那里开悟得道。

之后,拉里返回欧洲,治好了因破产而身心成疾的格雷,试图拯救因丧失至爱而堕落的索菲,但未能成功。他写了一本书,分送给朋友后,主动放弃了一年3000美金的津贴,卖掉了仅有的财产——一辆破旧的二手雪佛兰,然后坐船回美国。他打算先做卡车司机,顺便游遍美国,攒够钱后买一辆出租车,再定居纽约。

拉里不同寻常的性格和人生经历带给读者感官上的强烈震撼。跟他比起来,近年来流行的揹包客和穷游族都弱爆了。同样是流浪,无家可归之人只有无奈,逃避现实之人会感觉迷茫,而寻找信仰的拉里却能从容而坚定地面对任何困难。

在流浪的过程中,拉里看过很多不一样的风景,认识了形形色色的人,经历了稀奇古怪的事,这些都是普通读者无法亲身经历的,因此格外引人入胜。而他沉默淡薄的性情和来去不定的行踪,更增添了一种神秘感,让人迫切地想知道他又去哪儿了,遇到了什么人,做了什么事,有了什么新的收获。

这是感官层面的有趣。

2、有趣的思考

拉里不同寻常的人生经历除了带给我们感官上的有趣外,还处处促使我们思考“活着的意义是什么”这个永恒的问题。

拉里的战友,一个年轻的、鲜活的、无私的生命,就这样轻易地死去,多么残忍!多么不公!如果真的有上帝,如果上帝是慈悲的、万能的,怎么能容忍这样的事情发生呢?拉里流浪的目的,就是“决心发现上帝”,解答这个痛苦的疑惑。

死神随时可能降临,那么如何度过这短暂的一生,才算有价值,有意义呢?人们汲汲以求的物质、财富、地位、名声、爱情、亲情等,能让生命保持不朽吗?能给人生带来持久的快乐吗?能让我们在临终时无怨无悔吗?经历生死劫难的拉里知道答案是“不能”。所以,不管身边的人怎么软硬兼施地规劝,不管眼前有多少唾手可得的“幸福”,他都温和却断然地拒绝了,然后一头扎入广袤的精神世界之中,寻找真正的快乐。

拉里并没有完全不食人间烟火,也没有过苦行僧的生活。他不拒绝美食,甚至也不拒绝美色,只是他从来不刻意去追求,也不耽溺其中。他带生病的苏珊去乡下疗养,为了报答,苏珊以身相许,拉里没有拒绝,但是即便有了肌肤之亲,他对苏珊也仅止步于友情。事后,苏珊说很庆幸自己没有爱上拉里。“你还不如爱水中的倒影、一缕阳光或者天空中的云呢。”“他是可爱的天使。”她如是形容拉里。确实,拉里的超然和来去无踪,让他就像水中的倒影、天上的阳光和云一样,很美很温暖,却没有私心,无法亲近,无法独占。“他有着人类的自然本能,不过,他常常沉浸在沉思中,以至于常常忘记了吃饭,不过当你把饭菜端到他面前的时候,他会吃得津津有味。”

在故事的结尾,作者总结说:

我笔下的每个人都得到了他们想要的东西:艾略特在社会界得到了名气;伊莎贝尔在一个活跃、有文化的住宅区得到了一个由巨额财富支撑的有保证的地位;格雷得到了一份稳定、收入可观的工作和一间办公室,每天过着朝九晚六的生活;苏珊得到了安全感;索菲得到了;拉里得到了快乐

我想到中国历史中伯夷叔齐“求仁得仁”的故事。不同的性格和阅历造就了不同的内在需求,而我们追求什么,就将收获什么。关键是我们的追求必须是诚实的。塔勒布在《黑天鹅》中说:

诚实意味着不惧怕特立独行,也不惧怕特立独行的结果。

拉里是诚实的,他听从内心的声音,选择了一条特立独行的路。书中其他人物也都是忠于自己的欲望和感觉去生活。看起来,对于如何生活,每个人好像都有主动的选择权,但又好像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推着走。作为一个渺小的个体,我们到底能发挥多少自由意志来安排自己的人生?怎样才是最好的安排?

在阅读的时候,这些问题会不断地撞击读者的心灵,这是审美意义上的有趣。

3、有趣的叙述方式

同样的故事,可以用不同的讲述方式。人称、视角、风格等等的不同,造就了不同的艺术趣味。

《刀锋》的叙述方式很有特色。作者以真实的姓名和身份游走在故事之中,他是朋友,又像记者,还像私家侦探。他跟他们一起用餐、游玩、交谈,深入观察他们的言行举止,还常常帮他们排忧解难。这种结构上的安排营造出一种独特的真实感,读者会觉得作者写的就是他身边的人物,读起来就像听一个朋友在讲故事,亲切而真实。

作为书中的人物之一,毛姆有自己的生活,所以他不可能用“上帝视角”来观望他们的生活。因此在故事的推进上会有自然的跳跃,需要插叙或补叙。常常是偶然的遇见,或者久未见面后的邀约,让他一点一点拼凑起某件事的来龙去脉。比如主角拉里一直在流浪,行踪不定,喜欢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作者可能很多年都见不到他,或者偶尔从其他人那里间接地了解一点他的消息。不完整的视角和不连贯的讲述给拉里本就深不可测的形象更添了一种神秘色彩,也暗暗契合了“寻求信仰”的主题。

语言风格上则是延续了毛姆一贯的讽刺和犀利。书中,拉里和索菲以外的人都对美貌、财富、地位、名声等汲汲以求。作者虽然经常参加他们的豪华宴会,混迹于他们的社交圈子,但又总是叼着烟斗冷眼旁观,在觥筹交错间,一边应酬,一边心里嘀咕着“白白劳碌一生的可悲的堂吉诃德啊!”有时候,我甚至觉得作者的讽刺有些过头了。比如伊莎贝尔青春时长得丰满圆润,后来通过“极强的意志力”变得苗条而优雅,作者对此却并不以为然,常常讽刺其“不自然”。

“人物访谈式”的叙述视角和“毛姆式的讽刺”一起建构了这部作品文学意义上的有趣。

二、启示性

除了有趣,一部严肃的小说必须要有深刻的启示性。要么启示人存在的原因,要么启示建立一个新世界

《刀锋》的启示属于前一种。人存在的原因是什么呢?是生物进化的结果?还是上帝的恩赐?是偶然?还是必然?是幸运?还是罪恶?

拉里被作为新教徒养大,但年少的他并未认真思考上帝的存在或人的存在。在战场上目睹战友的死亡让他感到“羞耻”和“愤怒”,也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上帝创造人类,只是为了自己的荣耀吗?人为什么生来是有罪的?万能的上帝为何不帮助苦难的子民?为何只能依靠持续的恭维并忍受重重考验才有可能打动慈悲的天父?

拉里到印度后,接触到印度教的轮回说。

印度教认为:宇宙既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而是从生长到平衡,从平衡到衰败,从衰败到瓦解,从瓦解到生长,永远这样轮回下去。造物的目的只是为灵魂在前生所做的事进行奖罚而提供一个舞台。

轮回之说给拉里内心深处的“羞耻”“愤怒”找到了一个出口。如果战友的英年早逝是前世的因缘注定,他可以怜悯他,安慰他,却没有理由为之感到愤怒。

可是,如果生命只是这样循环往复地轮回着,只是奖善惩恶的简单重复,一个渺小的个体依然找不到它的最终归宿,面对人世间的痛苦时也得不到安慰和鼓励。

对此,印度教给予的解答是最高实在,也叫做。在书中,拉里是这样描述它的:

它无所在,又无所不在;一切事物都包含它,又依赖它。它不是一个人,不是一样东西,也不是一个理由。它没有性质。它超越永恒和变化;既是整体又是部分,既是有限又是无限。说它是永恒,因为它的完整和完美与时间无关。它是真理和自由

这个“梵”有点像中国道家所说的“道”,是“不可道”之道,是“玄之又玄”的“众妙之门”。

可是,这么一个抽象迷离的纯粹智力上的概念,我们要如何去把握和体认呢?

通过祈祷吗?

既然最高实在无处不在,那我们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想象造出偶像,然后虔诚地跪拜、祈祷,就像印度电影《我的个神啊》中,学生们对校门口一块普通石头的虔诚参拜一样。

祈祷是一种简单易行的方法,但是并不怎么有效。而且,这与新教中对上帝的恳求又有何本质的区别呢?

还好,造物主赐予了人类最珍贵最独一无二的官能——理智,让我们可以通过最难,也是高贵的方法——知识——来获得自我救赎,因为最终,我们必须在自己的灵魂中寻找安慰和鼓励。

从知识中寻求救赎,正是拉里从一开始流浪就选定的路,十几年来,他博览群书,神秘主义文学、现代哲学、科学、宗教典籍……都深入涉猎。也正因为此,他才能在印度教中找到共鸣。他在印度跟随大师静修数年,读书、冥想,亲近大自然,最终开悟。他描述开悟那一刻的体验很有意思:

那些山,还有山上那些深深的丛林,晨雾仍在树尖上缠绕,在我的脚下,离我很远的地方,就是那个深不见底的湖。阳光透过高处的一个裂口照射到湖面上,闪着亮光,就像一把耀眼的宝剑。大自然的美使我陶醉。我从未有过那样的兴奋感和那样的超然感。我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一种微微的刺痛感从我的脚底升起,一路攀爬到了我的头上,我感觉自己好像突然从肉体中脱离了出来,仿佛纯净的灵魂在和我一同分享一种我此前从未体验过的欢喜。我感觉自己有了一种非人类的知识,因此之前的每一个困惑都变得清晰了,每一件复杂费解的事都被解释清楚了。我是那么快乐,以至于那种快乐变成了一种痛……得道的状态便是,你终于打破了无知的束缚,确切无疑地知道你已与最高实在合为一体。

很多宗教在描述“悟道”的体验时,都会描述对大自然的印象,以及身体的各种感觉。我想,轮回说其实正是源自大自然的运行规律和人体的循环运动。日升月落、日落月升,昼夜交替、四季代序……大自然的运行是由长长短短的轮回构成的。人的身体,也在饥饿与饱足、苏醒与沉睡、生长与衰变……之间轮回着。印度人观察到这些规律,形成生命轮回的思想,是非常自然,也是非常智慧的一件事情。

可是,是谁主导了这些轮回呢?是什么无穷的力量牵引着世界,不停地绕圈?不可能是人,甚至也不可能是某一位神明。拥有如此巨大能量的,只能是一种眼观不到、耳听不到、手摸不到的最高实在,它无所不在,又无所在。无数的生命在它设定的轨道中运行,就像行星围绕着恒星公转一样。我们看不到最高实在,却能感受到它的光和热,它的引力和磁场。当我们倔强地想要逃出轨道、追寻自我的时候,等待我们的,要么是突然爆炸般的毁灭,要么就是飘荡在茫茫宇宙中的迷茫和孤寂。

“悟道”之人,挣脱了无知的束缚,获得 了精神上的“极乐”,也从最高实在获得了神秘的力量,不仅自己脱离了苦海,还可以帮助他人,度其苦厄。故事中,格雷因破产而患头痛症,痛苦不堪,拉里用“意念疗法”,几分钟就缓解了他的症状。可是,他却未能拯救索菲亚,万念俱灰的索菲一心只求及时行乐和彼岸的解脱,拉里十几年苦苦追寻所得,也不可能一朝一夕就能让她领悟。

这让我意识到,虽然作者把拉里塑造得像天使一样神秘、美好,但他并没有贬损其他人物或他们的生活方式。如果轮回是生命的存在形式,每个生命都有自己的轨道,无所谓优劣好坏。作家的职责是以慈悲的胸怀和巧妙的技艺,去描述和呈现这个世界,而不是给出怎么样好怎么样不好的确切答案,毕竟,谁又能给出确切的答案呢?毛姆自然十分明白这一点。而且,在自传小说《人生的枷锁》中,可以看出,毛姆对宗教始终抱着一种怀疑乃至批判的态度。东方的神秘信仰确实能弥补西方宗教中的很多疑虑,但是它们也只是一种解释世界的方式。人存在的原因仍然是一个需要不断追问和思考的永恒谜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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