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怒時勿與人書,極喜時勿與人物

這句話告訴我們生氣發怒的時候不要隨便到處發牢騷,高興的時候也不要隨便許諾答應別人任何事情。

生氣的時候我們大多數是被情緒帶着走的,甚至是會做出不理智的決定,等到清醒的時候後悔莫及,同樣開心的時候也難免會有不理性的成分,如果這個時候因爲一時興起做出某個承諾後面有兌現不了,就失信於人了。通常我們看到有些人酒後就很容易犯這兩條大忌。

隨着年齡的逐漸增長漸漸學會了忍耐,隨着閱歷的不斷增長讓我們看清了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還有詩和遠方,隨着認知邊界的不斷外延明白了什麼是第三選擇。

工作只是謀生的手段,人生的終極目的是讓自己不枉來世上走一遭,但是我們在人生前行的道路上往往乾的都是捨本逐末的事情。爲了最後發現人生空空如也!正如王陽明臨死前鎮定地說“我心光明,夫復何言!”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