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在一起,是「合適」重要還是「喜歡」更重要?

過完年我22了,達到了法定結婚年齡,我想,不用多久我也該被催婚了吧。

有朋友問我:兩個人在一起,是合適重要還是喜歡更重要。

我想了想,還是選『合適』。

爲什麼我沒有選喜歡?因爲我知道喜歡這件事真的太過於奢侈,我不敢去想。

喜歡多難啊。

人的一生大約會遇到八百二十六萬三千五百六十三人,會打招呼的是三萬九千七百七十八人,會和三千六百一十九人熟悉,卻只會和二百七十五人親近,而兩個人的相愛的概率只剩0.000049。

現在的年輕人時常見色起意,卻總說那是一見鍾情,不論自身身高顏值如何,都要求更高更好看的。

因爲,自己有的,希望對方也有,自己沒有的,希望能通過另外一個人彌補。

於是乎這個世界那些單純的喜歡就更難了。

這個時代的年輕人都格外的精明,心裏總在盤算着彼此的差異和距離,以及彼此的付出,總希望被愛多一點,付出少一點,距離近一點。

原本的見色起意都逐漸變成了等價匹配或溢價相擁。

男女相識往往始於顏值,很少有人願意慢慢的去了解你的內心以及你的爲人。

人們鍾情的始終是好看的皮囊,有趣的靈魂總是會黯然失色。

所以我覺得這個世界對很多人都不太公平,那些長得好看會甜言蜜語的人總是那麼的容易收穫喜歡,而那些外表不夠出衆的人卻難以得到一份真誠的喜歡。

我認識過好多有趣的人,性格也特別好,屬於那種懂得換位思考,具備良好共情能力的人,也特別好玩,但因爲他們的外表不夠出色,所以常常無人驚喜於他們的『有意思』。

我想如果有人願意細水流長的與他們相處,兩個有趣的靈魂碰撞,那會是多麼有意思的一生。

但遺憾的是我們都膚淺至極,內心還是渴望那些美好的“事物”,即便自己很“糟糕”。

我一直覺得自己並不是一個特別會討女生喜歡的人,也沒有出色的外表和有趣的靈魂能夠吸引到那些可愛的人。

如果我是女生,我或許也不會喜歡上自己的。相比於被人喜歡,我可能更容易『合適』。

我是一個慢熱的人,沒有自來熟,對於各種關係親疏分得格外的清楚,只有細水長流的相處,纔會覺得我“好”。

但我真正遺憾的不是沒有讓人驚鴻一瞥就喜歡上的皮囊,而是我從沒有擁有過任何一個女生的青春,而我以後遇見的都是愛過別人的女孩。

那些熱烈、歡喜、年少輕狂和桀驁不馴,以及整個世界都送給了別人,留給我的只有讓人心疼的懂事。

所以我覺得得到一份純粹的『喜歡』好難好難哦。

曾經看到過一句話,寫得挺好的:很多人都不願意承認,愛情是一件門檻很高的事,需要大量的後天學習,而並非與生俱來的。所以大多數人,終其一生都拿不到入場券。

那些轟轟烈烈的『喜歡』最終也都會變成『合適』。

因爲不合適還在一起的才叫喜歡,因爲合適在一起的叫生活。

我曾經也認認真真的打心眼裏喜歡過三個女孩,初中一個,高中一個,大三一個,但她們與我的故事都消散在了冗長的歲月裏。

她們身上都有着讓我着迷的特質,那時候的喜歡也很純粹很純粹,絲毫沒有考慮過『合適』。

以至於那些掩藏在喜歡下的性格、背景、出身、地位、三觀...都被我忽視了。

所以那些喜歡都沒有走到最後。

抖音上很火的視頻《十年後的你與現在的你對話》,女孩問十年後的自己過得怎樣,十年後的自己告訴女孩:

“挺好的,事業很成功,家庭很幸福,孩子很可愛,老公也很帥,對我也很好”

女孩:“他帥個屁啊,像個大傻帽一樣。”

“不是他......”

看完挺讓人難受的,但那也許纔是人生。

大多數人最終都會從選擇『喜歡』變成了『合適』。不求多喜歡,只求門當戶對。

“父母很喜歡他”  “他對我挺好的”  “他和我的身份背景很匹配”  “她很乖”  “她很適合過日子”  “他/她很好看”......

有些人生來就沒有太多選擇的權利。

因爲我們不只是爲了自己而活的,我們有父母、朋友和親人,我們沒得選。

我們常常會爲了讓他們開心和放心而放棄了心中所期待的樣子,這一切的妥協僅僅只是因爲我們要『懂事』。

我們不願將就,卻無時無刻不在妥協,而這就是生活的真相。

有人終其一生都沒辦法掙脫這個桎梏,而有的人卻輕輕鬆鬆的就擁有選擇的機會,這也是生活的真相。

但不管怎樣,我依舊希望你能遇良人,心生歡喜,不將就,嫁給愛情,而不是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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