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時代》‖什麼造成了文學洛神蕭紅的悲劇人生

風雨飄搖的民國時代,出現了一大批風華絕代的女子。她們或明豔傾國,或才情蓋世,或風姿卓越,或才華橫溢。

其中至今被後人津津樂道的四大才女:呂碧城、石評梅、張愛玲、蕭紅。

美貌如花、書香門第出生的呂碧城,是巾幗不讓鬚眉的女詞人。曾擔任《大公報》主編,創辦北洋女子公學,與男子一樣進入國民政府任職。她胸懷天下,才華蓋世,卻終生未嫁。

北京西城區風景秀麗的陶然亭公園之中,有一座著名的高石之墓。它是民國時期“北京著名女詩人”石評梅和情人高君雨合葬墓冢。才女石評梅琴棋書畫、詩詞歌賦樣樣精通,可惜27歲英年早逝。短短的一生錯愛了一個男人,錯失了另一個男人。身前悲苦地守着“終身不嫁”的諾言,身後與高君雨合葬,天地風水永世長存。

世人皆知的傳奇女子張愛玲,那個一身孤傲、世事洞明的“臨水照花人”,單單她和胡蘭成的愛情足以驚豔世人,更不要說那犀利的文筆、傲視的才情。

而今天要說的四大才女之一蕭紅,是四人之中最悲苦、感情經歷最曲折的。她的一生,兜兜轉轉,不斷地與命運和家庭抗衡,卻不斷地失望、絕望。從第一次逃婚離家出走,她的人生一直在顛沛流離中流浪。從最北端的哈爾濱到北平,從上海到武漢,從重慶到最南端的香港。直到31歲客死他鄉。

三十一年風雨坎坷,三十一年風雨飄搖,她經歷了滿目瘡痍,落得個滿身傷痕。一個叛逆、倔強、覺醒的柔弱女子,努力想要掌控自己的人生,卻活得卑微而狼狽。即使耀眼奪目的文學才華,也掩蓋不了她作爲一個女人灰暗的人生。

回看蕭紅的短暫一生,造成她悲苦命運的,除了民國時期男尊女卑、女性地位低下的社會狀況,還有其自身原因:

一、經濟不能獨立,空有一腔叛逆和嚮往自由的思想

蕭紅第一次離家出走,是對抗父親張廷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配。在北平,她投奔了在此上學的表哥陸哲舜。沒有任何生活來源的蕭紅,依靠陸哲舜家裏每月供給的生活費度日。

也許是那個時代女性難以找到謀生之路,也許蕭紅經濟獨立意識跟不上思想自由的腳步,她的自由是以“委身”於陸哲舜換取的。而且這短暫的自由以陸家知情後停止提供而終止。

魯迅曾經說過:“人生最痛苦的事夢醒了無處可走……就算是走,不是墮落,就是回來。”

所以,陸家切斷了生活來源,蕭紅不得不和表哥陸哲舜回到呼蘭河,完成她人生的第一次“走”和“回”。

回家後的蕭紅再次逃過父親的軟禁,一個人跑到哈爾濱。貧困潦倒時,那個她極力逃離的未婚夫汪恩甲出現了。富有戲劇性地是,蕭紅在窮困無助時,接受了汪恩甲的資助,並與他開始了同居生活。

彷彿,這個任性而叛逆的少女純粹爲了“逃婚”而“逃婚”。只要是父親指定的未婚夫,無論是張恩甲,李恩甲她都不要;只要是自己遇到的,管他是汪恩甲、汪恩乙都要。

而這樣的“自由”也沒有持續多久,蕭紅懷孕後不久,汪恩甲說好了回家籌錢卻一去不回。從她的生活中徹底消失。

身懷六甲的蕭紅又一次陷入絕境。不但溫飽解決不了,還欠着旅館好幾百元的房租,被房東扣押在一個陰暗的小閣樓裏。

一份寄給報社的求救信,引來了蕭紅生命中的第三個男人——蕭軍。而她最初對蕭軍的感情,又有幾分不是因爲生計?

在小說《傷逝》中,魯迅揭示出:女性只有獲得經濟獨立權,纔有可能獲得真正的解放。

而同樣的四大才女之一呂碧城,有膽識和底氣終生未嫁,並說出這樣的話:

“生平可稱心的男人不多,梁啓超早有家室,汪精衛太年輕,汪榮寶人不錯,也已結婚,張謇曾給我介紹過諸宗元,詩寫得不錯,但年屆不惑,鬚眉皆白,也太不般配。我的目的不在錢多少和門第如何,而在於文學上的地位,因此難得合適的伴侶,東不成、西不就,有失機緣。幸而手頭略有積蓄,不愁衣食,只有以文學自娛了。

那句輕描淡寫的“幸而手頭略有積蓄,不愁衣食”纔是沒有合適的人選寧可不婚的關鍵。

二、太依附於男人,太渴望所謂的愛情,導致蕭紅習慣性地行走在一個又一個男人之間,不知道自己到底需要什麼

看了好多關於蕭紅生平的書籍,也看了電影《蕭紅傳》、《她認出了風暴》等,對於蕭紅從陸哲舜到汪恩甲,從蕭軍到端木蕻良,不停地輾轉於給她溫暖或溫飽的男人一事,所有的解釋是:因爲童年缺少家庭溫暖的陰影導致。

從小說《呼蘭河傳》蕭紅的自述看,蕭紅的父親張廷舉是個冷酷貪婪、重男輕女的封建制家長,親生母親對她不冷不熱,繼母雖然沒有打罵過,也是不甚關心。

這樣的家庭,在那個時代背景下似乎稀鬆平常,一身傲氣的張愛玲與蕭紅遭遇也大抵相同。至少,蕭紅有幸有一個疼愛她、寶貝她的祖父張維禎。

所以,原生態家庭的環境,不是蕭紅對婚姻錯誤選擇的藉口。

如果說,委身於陸哲舜和汪恩甲是因爲生計所迫,後來面對蕭軍的習慣性家暴和風流成性,她依然忍氣吞聲,不能不說她離不開依附於男人,太看重那點兒所謂的“愛情”和“溫暖”。

蕭紅的一生在追求愛情,追求自由,極力做自由的自己,卻又永遠做不好自己。在每一段感情的開始,似乎都是以自己的身體作爲資本,得以依傍一個男人。

在胡風主持的蕭紅與端木蕻良婚禮上,蕭紅說過這樣一段話:

“掏心挖肺地說,我和端木蕻良沒有什麼羅曼蒂克的戀愛史。是我在決定同三郎永遠分開的時候,才發現了端木蕻良的真心。我對端木蕻良沒有什麼過高的要求,我只想過正常的老百姓式的夫妻生活。沒有爭吵、沒有打鬧、沒有不忠、沒有譏笑,有的只是互相諒解、彼此愛護、關心體貼。”

問題又回到了原點,就像她逃婚汪恩甲後又與汪恩甲名不正言不順地同居一樣,她逃婚是不甘老百姓式夫妻生活的平淡,卻在與蕭軍轟轟烈烈的愛情後希望歸於平淡。

如果當初聽從家庭安排與汪恩甲成婚,不見得達不到平凡夫妻的目的。

三、敏感薄情留給了親情,善解人意給予了愛情,善良平和賦予了文字

在《呼蘭河傳》及蕭紅其他的文章裏,對於親情十分淡泊,給她留下溫暖回憶的只有祖父張維禎和弟弟張秀珂。

蕭紅在文章《感情的碎片》裏說:“母親並不十分愛我,但也總算是母親。”

《永久的憧憬和追求》中說:“父親常常爲着貪婪而失掉了人性。他對待僕人,對待自己的兒女,以及對待我的祖父都是同樣地吝嗇而疏遠,甚至於無情。……父親打了我的時候,我就在祖父的房裏,一直面向着窗子,從黃昏到深夜。”

這樣聲討、譴責父母不疼愛自己的話,如果從一個幾歲、十幾歲一時賭氣孩子嘴裏說出來可以原諒。但是。三十歲的蕭紅用溫和冷靜的筆觸訴說出來,不得不令人喫驚。

其可信度如何,看看端木蕻良的侄子曹革成在《我的嬸嬸蕭紅》裏說:

“蕭紅顯然從來沒有思索過父親作爲繼子,在呼蘭張家大院的微妙處境和可能的煩惱,而把自己的苦惱和不滿一股腦兒地拋向父母。她只想從父母那兒索取任性和愛。當她認爲這種愛更多的是從祖父那兒得到時,她‘恨’自己的父母,很長時間裏一直不肯原諒。

而這樣聲討父母薄情的蕭紅,生過兩個孩子,一個是汪恩甲的女兒,一個是蕭軍的兒子。兩個孩子她都沒有扶養:一個生下沒看一眼就送了人,一個原因不明地夭折。

雖然蕭紅當時顛沛流離,拮据窘迫得自己都養不活自己,根本無條件去撫養孩子。但這不能成爲她拋棄子女的原因。

看看蕭紅自己對子女的行爲,再看看她對父母的口誅筆伐,行爲滑稽可笑。她的父母再不濟給她溫飽,供她讀書,還爲她出嫁準備了嫁妝。只是沒有縱容她的叛逆而已。

在哈爾濱東順旅館,汪恩甲一聲不吭棄他而去,蕭紅日後沒有半句怨言;在與蕭軍同居期間,面對蕭軍的粗野家暴和屢次背叛,蕭紅至死也無怨言。

爲什麼對生她養她的父母和她生養的孩子如此刻薄寡情,卻對生命中走走散散的露水“愛人”如此多情?這可能就是常說的那句:升米恩鬥米仇吧。

性格決定命運,適合任何時代任何人。蕭紅的一生與其說是造化弄人,不如說是自己一步錯步步錯。

如果沒有看過《黃金時代》和《蕭紅傳》,不瞭解蕭紅的生平,很難相信《呼蘭河傳》和《生死場》那樣平和冷靜的文字,會出自這樣一位飽經坎坷、一生不得志的女子筆下。

羅曼·羅蘭說:“世界上只有一種真正的英雄主義,就是認清生活的真相後還依然熱愛它。”

蕭紅當屬這樣的英雄,這是一個文字溫暖柔順,個性倔犟卻又優柔寡斷的英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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