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從我剛接觸區塊鏈行業開始到現在,一直存在。受制於區塊鏈本身是個不太好懂的東西,所以即使你看過一些材料,也通過搜索引擎查過,大部分人也不一定明白它到底是啥。
實際上,這個問題是個邏輯分析的問題。舉個例子,股票是不是騙局?以上海證券交易所爲例,截至目前,上交所所有的股票總市值爲31萬億人民幣,日交易量爲2087億人民幣。
如果股票是個騙局那毫無疑問所有的在上交所上市的公司都是騙子。但同時,保守估計80%的股票交易量極低,低到可以認爲是賣不出去的。
同理,比特幣這類的數字貨幣是不是騙局?截至目前,比特幣總市值超過1萬億人民幣,日交易量550億人民幣,達到了上交所日交易量的四分之一。所以比特幣是不是騙局?
但同時,毫不客氣的說,90%的數字貨幣都是空氣,是純粹的騙局,甚至看到這篇文章的人中也有大部分手中還持有看不到未來的所謂數字貨幣。
事物都是具有多樣性的,從不同的角度看你能得到同一樣事物不同的展現形式。而大多數的人卻又習慣性的吸收單邊化的信息。這一點從80%的公衆號文章標題中就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1g的它就足以致癌!你家做菜還在用它嗎?——氯化鈉”
“全世界含量最多的致癌物居然是一氧化二氫!每個人每天都還在食用!”
“全世界最大的騙局——區塊鏈!”
“比特幣就是世界上最大的傳銷!”
什麼是單邊化信息?簡單的說就是不去製造矛盾,例如“比特幣就是個騙局”或者“比特幣是一項偉大的發明”這樣閱讀起來肯定比“比特幣是一項好的發明,但背後依然存在很多騙局”來的輕鬆。
大多數人喜歡放棄基本的邏輯分析能力,因爲邏輯分析很累,所以他們選擇性地閱讀一些單邊信息,觀點越明確越好。
因此從邏輯上來說,在公開平等的信息獲取渠道里面,隨着信息的全面化,大家會慢慢發現單邊化信息,其實是存在對立且相反的矛盾面的,這會自發地產生思辨需求。
只要有人說“區塊鏈是個大騙局!”就肯定會有人也在說“區塊鏈是個偉大的發明!”這兩者彷彿天生相互對立,又可以互相拿出證據來證明自己同時證僞對方的觀點。
所以,區塊鏈技術究竟是不是個騙局?這是沒辦法用一句話來回答的。就像互聯網技術到現在爲止你能不能確定其究竟是不是騙局?如果是的話你怎麼證僞現在遍地開花如火如荼的互聯網公司?如果不是你怎麼證僞同樣遍地開花如火如荼開展業務的互聯網金融詐騙?
區塊鏈由於處於發展的初期,較爲混亂,一些騙局是無可避免的。不過如果你經常使用幣查查app查一下,應該會好一點。它會將項目的風險信息進行標註,然後展示出來,騙局就會顯性。我一把在投資項目的時候都會查一下,避免進入騙局。
技術本身就不帶有所謂的正反屬性。A開槍殺死了B,你就能說“槍”、“火藥”等發明是邪惡的?用途不一樣罷了。
真正可以區分技術性質的,實際上是其存在的價值。而存在的價值又與使用者的認知有關。
一項技術,存在的價值與其對應的需求、供給、場景有關,需求決定有無價值、場景決定需求強弱、供給影響價值高低。
技術,沒人用,那就是空氣,互聯網技術幾乎覆蓋了全球,用戶數巨大,於是它的價值也就巨大。
中國四大發明中的印刷術,實際上就是用木頭塊或者陶塊雕刻出模板,就可以用模板不斷地印刷了,在當時這毫無疑問是一項偉大的發明,但是到了今天,你還會用原始的印刷術來印刷資料嗎?
同時,認知也限制了一項已經被髮明出的技術目前的價值。
同樣是印刷術,你現在還會覺得印刷術的技術先進值得推廣嗎?當時的古人卻覺得這是一項偉大的發明,值得推廣。因爲古人是不可能想到現在的我們用着一個小盒子,放進去紙就可以印刷出我們想要的任何東西的,因爲他們的認知中不可能存在“打印機”。
所以,區塊鏈技術到底是不是騙局?
從傳銷幣的角度看,它是騙局。從技術應用層面來看,它值得推廣。
同理,比特幣是不是騙局?可以用股票做類比。
當一類虛擬資產的日交易量達到了上交所日交易量的四分之一,那麼它是不是騙局?但許多的傳銷組織用比特幣進行非法集資,那麼它是不是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