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重要極限定理:
x→0limxsinx=1(1)
和
x→∞lim(1+x1)x=e(2)
引理(夾逼定理)
定義一:
如果數列 {Xn},{Yn} 及 {Zn} ,滿足下列條件:
(1) 當 n>N0 時,其中 N0∈N∗ ,有 Yn≤Xn≤Zn,
(2) {Yn},{Zn} 有相同的極限a,設 −∞<a<+∞,則,數列 {Xn} 的極限存在,且
n→∞limXn=a
定義二:
F(x) 與 G(x) 在 X0 連續且存在相同的極限 A,即 x→X0 時,limF(x)=limG(x)=A,則
若有函數在f(x) 在 X0 的某領域內恆有 F(x)≤f(x)≤G(x) ,則當 X 趨近 X0, 有
limF(x)≤limf(x)≤limG(x)
即
A≤limf(x)≤A
故
lim(X0)=A
簡單地說:函數 A>B,函數 B>C,函數A的極限是X,函數 C 的極限也是 X ,那麼函數 B 的極限就一定是 X,這個就是夾逼定理。
定理 1 證明:
如上圖,對於弧 AC⌢ ,由於半徑 1,所以,弧 AC⌢ 長 x。圖片很直觀地看出 sinx≤x≤tanx,並在 x→0的時候,他們都"相等"。這個是幾何直觀的,如果我們假設化曲爲直是可行的。
所以,
由上述公式,
sinx≤x≤tanx⟺1≤sinxx≤sinxtanx⟺1≤sinxx≤cosx1
由上式取倒數得:
cosx≤xsinx≤1
因爲,
x→0limcosx=1
所以,
x→0limxsinx=1
定理 1,得證。
定理2,證明:
首先,證明此極限存在;
構造數列
xn=(1+n1)n
根據二項式定理,進行展開:
xn=Cn01n(n1)0+Cn11n−1(n1)1+Cn21n−2(n1)2+⋯+n!n(n−1)(n−2)⋯110(n1)n=1+1+2!1(1−n1)+3!1(1−n1)(1−n2)+⋯+n!1(1−n1)(1−n2)⋯(1−nn−1)<2+2!1+3!1+⋯n!1<2+21+221+231+⋯+2n−11=3−2n−11<3
而對於
xn+1=(1+n+11)n+1=2+2!1(1−n1)+⋯+n!1(1−n1)(1−n2)⋯(1−nn−1)+(n+1)!1(1−n+11)(1−n+12))⋯(1−n+1n)
所以
xn+1−xn=(n+1)!1(1−n+11)(1−n+12))⋯(1−n+1n)>0
故,
xn+1>xn
該序列爲單調遞增序列,存在極限,記此極限爲 e。
對於實數 x,則總存在整數 n,使得 n≤x≤n+1,則有
(1+n+11)n<(1+x1)x<(1+n1)n+1
n→∞lim(1+n+11)n=n→∞lim1+n+11(1+n+11)=limn→∞(1+n+11)limn→∞(1+n+11)n+1=1e=e
同理,
n→∞lim(1+n1)n+1=n→∞lim(1+n1)(1+n1)n=n→∞lim(1+n1)n→∞lim(1+n1)n=e
故,根據夾逼定理,函數 f(x)=limn→∞frac(1+x1)x 的極限存在,爲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