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歷代經濟變革得失》——“商鞅變法” 一.戰打天下,以農立國 二.軍爵制度,平民社會 三.郡縣制度,地方行政 四.關於商鞅

上次說完了著名的管仲變法,作爲中國歷史上可以說是第一次的著名經濟變法的帶領人,管仲其實在後世沒有的到相應的名聲,很多人知道管仲也僅僅是那幾個小故事。那麼下一個要談論到的就是著名的商鞅。

一.戰打天下,以農立國

要說到商鞅,那就不得不提秦國。春秋之後,秦國僅僅是一個遊牧小國,在偏遠地區,被稱爲“秦夷”,地處西北高地的黃河中上游,沒有鹽沒有鐵,幾乎沒有任何經濟優勢可言。

秦國開始變法時,主政的秦孝公才二十二歲,輔佐的商鞅也才三十六歲,兩者年少輕狂,正是什麼都不怕的年紀。所以他們第一個要做的強國之術就是打仗,打別國,打土地,打人民。攻佔土地,掠奪人民,用國家機器把民衆轉換爲軍隊再繼續打仗,以此循環。

戰爭是讓國家強大和穩定的最好辦法。對於戰爭的看法,商鞅說:“國家貧窮就要去打仗,可以把不好的東西輸送到別人那裏,沒有像文士、商人那樣的國害,國家一定會強大。國家富足而不發動戰爭,就會懶惰懈怠,出現儒生、商人那樣的國害,一定會羸弱下去。”所以,正是因爲當時如此極端的治國理念纔會誕生如此極端的“霸道”強國。

除了戰爭強國的理念以外,商鞅是極端的重農主義者,他認爲農爲國之本,國之基礎,治國之要就是要民衆都去當農民,這樣不僅民衆變得樸實純正,而且國家糧食充足,國力就能變得強大。在治理秦國的第一個三年,他頒佈了《墾令》,其中就有二十種具體的辦法鼓勵和資助民衆去農耕。

《墾令》中影響最深的,就是以“廢井田,開阡陌”爲主題的土地改革。

說到這不得不說到井田制,自商朝起就有了這種土地國有制度,大致來說,就時類似於人民公社的制度,井田制把土地分隔成方塊,形狀像“井”字,周邊是私田,中間是公田,各家分得私田,同養公田。每天耕作之時,要先把公田的農活幹完,才能各治私事。形成了春播秋割、守望相助的局勢。道家、儒家都對“井田制”極爲看重,到戰國中期,隨着人口的增加,井田制度已經敗壞,道家和儒家都把這種現象看做“禮崩樂壞”的根源,強調要恢復井田制。但商鞅反其道而爲之,偏偏要廢除井田制,允許民衆開荒耕作、買賣土地,這種允許私下轉賣土地的政策使得民衆生產積極性急速高漲,讓得當時秦國全國上下的農本思想變得牢固,同時也促使全國上下專注於農業生產。

不過在當時,這種極端的唯生產論,的確讓秦國收益良多,足以支撐在當時連綿的大型戰爭。

二.軍爵制度,平民社會

軍爵制度對於當時的秦國是一項開天闢地的偉大制度。衆所周知,夏商周是封建制時期,諸侯分天下,平民沒有上升階梯,在社會底層受盡剝削。商鞅在秦國三年的農業改革之後,把秦國改造成了一個大農場,第二就頒佈了軍爵制度。

軍爵制度規定有二:一是取消所有特權,收回所有爵秩;二是有軍功者率受上爵,無論貧賤都可以獲得貴族的特權。商鞅設計了二十個等級的爵位,都以殺敵多少來封賜。

在秦國,國民只從事兩種職業,一是農民,二是軍人,前者“富國”,後者“強兵”,國家的獎懲也是根據種糧多少和殺敵多少來決定的,這是一種極端務實功利主義,只追求生產力至上。在商鞅看來,農民多則糧多,士兵多則國強,國強則可打仗,打下來土地和人民,又繼續種地和徵兵,就又可以去打更多更大的仗,和這一國策衝突的,都是必須要禁止的,都是不可取的。

所以在這種極端的國家裏,軍爵制度的出現不僅僅是將秦國變成一個軍力強國,同時也打破了之前的封建制度,讓權力重新在民間分配,打破諸侯世襲制度,讓沒有背景的民衆也可以享受特權,只有一個條件,那就是殺的人多。

三.郡縣制度,地方行政

郡縣制度是在變法後期纔開始出現的,在前期變法的影響下,秦國已經變成了一個紀律嚴明的國家,“路不拾遺,山無盜賊”,此時推出郡縣制度則把封建諸侯制度的一根刺再次拔出,意爲不再爲諸侯分封封地,加強國家集權,新的土地由中央建立新的地方管理制度,由中央直接任命的縣令直接管理,從此以後,國家土地上的主人永遠都是國君,是中央,諸侯不再有造反起義的能力。

郡縣制度是偉大的,中國從古到今,其國家管理制度可以分爲三個階段,部落制,封建制和郡縣制,商鞅之後,幾無大變,哪怕在現在的中國,省市縣制度核心也沒跳出這個理念之外。

四.關於商鞅

諷刺的是,商鞅最後被處以可怕的車裂刑,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五馬分屍,更爲諷刺的是,正是商鞅頒佈的戶籍登記制度,使得商鞅逃無可逃,死的同時也被誅滅了全家。司馬遷說:“惠王車裂之,而秦人不憐”,可是又承認“後世遵其法”。可見商鞅頒佈的政策是有效的、可行的。

商鞅的強國之術是殘酷的,在中國歷史上也很難見到第二個像他這樣極端的國家治理天才。是的,他是天才,我們試着去分析他頒佈的各項政策的後世影響就能知道,這些政策是影響深遠的,甚至直到現代。比如郡縣制度,是中央與地方進行權力分配的基本制度,在後世成爲了國家得以運行的基礎性政治制度。

比如軍爵制度,在當時不僅瓦解了貴族階層的頑固勢力,同時還完成了部分地掌控國民精英的模式。

在控制國民思想的制度上,商鞅採取的是“不準思想”的辦法,不許爭論,不許思考,把文人、商人等視爲國害,一百多年後,秦始皇“焚書坑儒”就是遵循的這種思想。

在經濟上,商鞅繼續控制糧食買賣和礦業專營,除此之外,值得一提的是統一度量衡和戶籍制度,平復了戰國時期混亂的貨幣制度,不過後來還取消了秦國貨幣,禁止了商業流通。

商鞅如此極端的集權國家實驗,遭到了後世幾千年的唾罵,特別是知識階層,士大夫們都羞於提起商鞅,以至於提起商鞅都會“口臭三日”,但其實好笑的是雖然這些士大夫口頭上看不起商鞅,但其國家治理方法少有跳脫出商鞅政策的核心理念的。

商鞅的名聲一直到近代才被毛澤東平反,但其實也有當時的時代背景的原因。中華帝國遭遇前所未有的外辱,在當時如果想復興中華民族,只得行極端方法。梁啓超說:“圖國家生存發展爲第一要務”,寧願犧牲個人,也要成全國家利益。毛澤東則說此時就搬出商鞅之說,“商鞅之法良法也”,對儒學嗤之以鼻,對商鞅之法寫下“百代都行秦政法”的極高評價,致敬商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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