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三要素 記住了昂,言簡意賅#

記住了昂,言簡意賅#

週末一直想,作家究竟扮演什麼社會角色?
若真是如文學課上講的,都是圍繞愛,恨,戰爭,死亡而寫,
那根本不需太多閱讀量
每個領域讀兩本,就明白個八九不離十的人情世故
其他的,無非是看誰故事更符合潮流、誰的筆法更吸引人
可文學如此神聖,又有那麼多人願意爲其奉獻青春,爲什麼?
編故事這事兒真有那麼好玩?
又是什麼撐起這些人的情懷?
我本人也是,寫作時總覺得肩上有座山
不知是錯覺還是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
但單憑衝動猛幹容易事倍功半,我決定做些心理建設
經過一個週末的思考,我認定作家成長應有三個着力點,我會據此調整寫作之路,讓自己走得篤定些。
其一,洞察力。
你想征服怎樣的讀者,就要有比他們更敏銳的認知能力,和更強大的知識體系。做到什麼程度,看作家野心而定。
其二,看清未來。
不管作家影響力大小,只要有讀者羣,就要爲讀者三觀負責。《活出生命的意義》中說,有意義的事情就是對人類有用的事情。在我眼中,作家應以推動人類精神文明發展爲己任,因此,要嘗試着爲人類更好的未來提出自己的立場。
第三,語言能力。
可以一針見血,可以兒女情長,但重點是足以觸動人心、說服觀衆。讓他們理解你的發現,並支持你指出的道路。
因此,我大膽提議,若希望文學世界更多元,世界就需有更多兼職作家。寫一座醫院,是讓作家去觀察採訪,還是讓有寫作天賦的醫生去寫效果更好呢?我不敢妄下斷言,但我想成爲後者。成爲一個嚴謹博學的專家,再通過語言把勤勉好學、不辭辛勞的一生變成藝術。多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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