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變》:用案例來分析問題的形成和解決之道

文/喬平

人類面對難題時會是怎樣的態度?會不會分析問題是如何形成、爲何會持續存在、又該如何解決呢?

《改變》這本書,圍繞人的改變,對“如何解決問題”提出了顛覆性的
的觀點,讓你知道什麼樣的改變纔是真正的改變。

這本書發展了當今心理治療領域深具影響力的精簡治療理論和模式。由三位作者根據自己長期的實踐經驗,結合多種理論寫就。

本書的作者保羅·瓦茨拉維克、約翰·威克蘭德和理查德·菲什是美國斯坦福大學醫學院精神病與行爲科學系臨牀教授,帕洛阿爾託心理研究院精簡治療中心的創始人和研究人員。

他們三人均成長於20世紀60年代的美國,親眼見證了1963年的美國黑人民權運動大遊行、1964年開始的“越戰”、以及1968年的歐洲學生運動。在問題頻發的社會環境中,三位作者一起投身於治療和研究工作,共同完成了《改變》這本書 。

一、第一序改變和第二序改變

**1.沒有改變本質的變化是“第一序”,改變本質的變化是“第二序” **

第一序改變隨處可見,但第二序改變卻很少發生 。

案例:例如,在很多家庭中,都有一個喜歡喝酒的丈夫。但是,當妻子向他抱怨、想保護他不被酒精所傷害時,受夠了嘮叨的丈夫,反而會喝得越來越兇。丈夫的行爲,反過來又刺激妻子變得更加嘮叨,家庭矛盾越來越大。

在這個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出,妻子是希望尋求改變的,而她的做法就是,不停地抱怨、不停地勸解。然而,這種做法非但沒有解決問題,反而使問題更加嚴重。

結果是,丈夫發生了第一序改變,原先是隻喝一瓶酒,現在妻子每天嘮叨,他反而覺得心煩,每天就多喝兩三瓶酒,而本質層面的變化並沒有發生。

也就是說,這樣下去,酒只會越喝越多,根本不可能會有第二序改變:完全戒掉飲酒的習慣。

2.第一序改變和第二序改變之間的關係

第一序改變和第二序改變並不是相輔相成的關係,想通過第一序改變推動第二序改變,基本上是不現實的;而且,很多情況下,想通過第一序改變,達成第二序改變,最後不僅沒有解決問題,反而使問題更加嚴重。

二、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問題到底是如何形成的呢?

1.解決之道變成了問題

案例:酗酒一直是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因此,在一些國家,禁酒成了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1920年1月17日凌晨0時,美國憲法第18號修正案正式宣告生效,從此開始了長達十多年的禁酒。

但是實際上,這項舉措非但沒有取得預想中的效果,反倒讓狀況更加糟糕。在禁酒令的影響下,美國的酗酒者有增無減,不僅販賣私酒成爲謀取暴利的手段,而且地下酒場林立,質量低劣的假酒更是影響了大衆的身體健康。同時,因酒而產生的貪污事件頻發,無論是普通民衆還是政府,都在禁酒令的影響下苦不堪言。

從上面的案例中,我們都可以觀察到這樣一種現象:原本用來解決問題的方法,不僅沒有成功地解決問題,反而成爲了問題本身。

2.可怕的簡化

所謂可怕的簡化,指的是人們忽視問題,或者不把問題當問題。

案例: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夕,英國首相張伯倫主張推行“綏靖政策”,對納粹德國做出一系列讓步,以換取歐洲的和平。

1938年,德國出兵侵佔奧地利,隨後又兵臨捷克,張伯倫卻依然相信“和平”依然存在,最終導致法西斯主義氣勢大增,加速了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爆發。張伯倫所犯的錯誤,就是忽視問題的存在,不願意正視現實。

3.烏托邦候羣症

烏托邦,指的是理想的狀態;候羣症,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綜合症”。所謂烏托邦候羣症,指的是過於理想化,問題明明無解,他卻堅信有解決之道;或者問題有解決方案,卻認爲問題無解。

案例:在中國歷史上,很多皇帝爲了獲得長生不老,就相信術士的林丹妙藥,最終不僅沒有延長生命,反而加速丟掉了性命。很明顯,想獲得長生不老就是一個無解的問題,堅信有解決之道反而加速了死亡。

4.悖論

案例:在我們的生活中,悖論經常存在,比如家長常常這樣告誡孩子:你應該聽我的話,發自內心地好好學習。

但是實際上,如果孩子是因爲聽家長的話去學習,那就無法做到“發自內心”。

家長們想培養孩子們主動學習和思考的能力,然而,很多時候,這種教條式的方法,不僅沒有培養他們主動學習和思考的能力,反而使他們感覺到受到了“強迫”。

從家長和孩子的這個案例中我們同樣可以看出,因爲悖論的存在,問題不但沒有解決,反而使想要解決的問題朝着相反的方向發展。

三、我們應該如何解決生活中出現的各種問題,改變現狀?

1.重新框定

所謂“重新框定”,指的是將一個客體的種類改變成另一個種類,使我們能用這一種新的觀點去理解事物。

案例:19世紀,在巴黎發生了一次暴動,軍隊指揮官接獲命令要對暴民開火以清除廣場。他命令部隊進入射擊位置,一支支槍對準着羣衆。

接下來,是一陣恐怖肅殺的寂靜,就在這時,指揮官拔出劍並對着羣衆大喊:各位先生女士,我奉命要對暴民開火,但是眼前我所看到的是一羣誠實、人格高尚的市民,我請求你們能夠離開廣場,好讓我能夠瞄準暴民!結果,當他把這番話說完,廣場的人羣不到幾分鐘就散去了。

在這個案例中,軍隊指揮官的上級所提供的解決方案是,直接開火清除廣場,以達到防止羣衆暴動的目的。但是,假如真的這樣做的話,這個解決方案就極有可能成爲問題本身,直接推動暴動的發生。

而軍隊指揮官則使用了重新框定的方法:將一個客體的種類,改變成另一個種類——既然上級認爲這些人是暴民,那麼我同樣可以認爲這些人都是良民。

2.化暗爲明

案例:母女兩人關係不好,經常爆發爭執,一般情況下父親的解決方案就是沉默不言,誰也不幫,或者告訴妻子,要理解孩子,多忍讓一些。

但是父親越是這樣做,女兒就越是得寸進尺,妻子對丈夫的“懦弱”也更加抱有怨言,家庭矛盾越來越大。根據重新框定的藝術,父親可以主動挑起爭執,公開抱怨妻子與女兒。

這樣做,妻子和女兒就很可能站到統一戰線,之後父親再默默承認錯誤,默默退出家庭紛爭。

3.宣而不隱

案例:很多人在上臺演講的時候,都會自發地臉紅、說話結巴。

我們通常爲了改變這一狀態,都會在上臺前告訴自己:要鎮定,加油!但是,越是這樣告誡自己,越是緊張。如何才能達到第二序的改變,真正解決問題呢?

實際上,根據重新框定的藝術,我們大可不必因爲緊張,就告訴自己要鎮定,而可以選擇在一上臺的時候,就告訴觀衆,你自己很緊張。把問題說出來,而不是隱藏,也是解決問題的一種巧妙方法。

4.小題大做

案例:在工作的時候,我們經常戰戰兢兢,害怕出錯。很多職場人沒日沒夜地加班,檢查自己的工作,就是害怕因爲犯了錯誤,丟掉了工作。

但是,越是細心檢查工作,這種恐懼的心理就越強烈,到最後幾乎成了一個夢魘。

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呢?既然越是謹慎,問題越是嚴重,那麼,同樣按照上面所講的邏輯,我們可以強迫自己每天主動做一件“錯事”,犯一個很小的錯誤,並且讓別人知道自己犯了錯誤,最好鬧得“沸沸揚揚”。

之所以選擇小錯誤,是因爲小錯誤不會太影響工作成績和生活質量。從小錯誤入手,時間久了,“害怕犯錯”這種夢魘就迎刃而解了。

5.利用抗拒

案例:一名好喫懶做的中年人長期在家待業,妻子帶他去看心理醫生。這位心理醫生並沒有選擇問他“你爲什麼不去找工作”這樣的問題,而是對他說:“我知道我不應該告訴你這些,但是我必須告訴你我很羨慕你的生活方式。

只要你願意,你早上可以不用起牀,你可以下午打球,晚上去看電影。你的父母雖然年紀很大,但是他們會和你的妻子一起爲你支付生活費。即便父母去世,政府也會資助你的家庭。

你爲什麼要來看心理醫生呢?你爲什麼要改變你的生活方式呢?我恨不得自己也能像你一樣。”

這名中年人在聽完這段話之後勃然大怒:“你這是什麼醫生?我難道不應該好好工作養家嗎?你知道我的妻子和父母生活有多辛苦嗎?”不久之後,這名中年人就出去找工作去了。

心理醫生的這種做法,實際上就是在重新框定問題的基礎上,利用人們的抗拒心理解決問題。

別的都不多說了,用例子說話最能把話說清楚。這本書好不好,自己去體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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