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所31:人情社会

自从进驻南湖公馆,小徐是忙得不可开交,既有提供法律咨询的,也有提起诉讼打官司的,还有不少义务调解的,李天明的101人来人往,好生热闹,上门的几乎都是有纠纷,李天明也接待了不少,他的宗旨是能不打官司,就不要打官司。

这让小徐很有意见,李天明是业余玩票,他要靠法律服务吃饭,人家都不打官司,他怎么收取代理费,总不能象大律师那样,按小时收取咨询费,人家愿意出,小徐都不敢拿,现在律师行业竞争十分激烈,沙江这么个县级市,也有近200个律师,每个乡镇还有法律工作者。

大蛋糕几乎都被瓜分了,大企业都有常年法律顾问,小企业也有定点的律所,大家都是长期合作关系,只要没有发生原则性问题,一般不会轻易换人换所,因此,主要的竞争就是小徐这样的,要靠自己去开拓客户,挖掘案源。

和其他服务行业不同,你也不能盼着别人打官司,当然有的律师很精明,比如老秦儿子认识的那个律师,专门上劳动部门守着,看到农民工模样的,就上前搭话攀谈,还真能接到不少的案件,还有交通事故处理中心、医院、信访、法院等等,要么自己守株待兔,要么内部埋有眼线,一有纠纷,都会第一时间赶到。

当初于亮就是看中了南湖公馆,作为高档小区的业主,都是潜在的服务客户,但对于小徐而言,更看重的是实实在在的效益,李天明当然明白小徐的心思,时常提醒不要急功近利,要着眼发展长期客户,只要大家认可了,不愁没有案件。

于亮就是最好的例子,他也是半吊子出生,专科毕业后进了企业,后来考进了司法局,律考通过后便辞了职,别的律师做法律顾问,都要收一定的顾问费,他是只顾问不收费,打官司不赢不收费,唯一的要求就是合同要他过目,几家企业都将信将疑。

当时的乡镇企业都不规范,基本上都是讲的个人关系,合同基本上都停留在口头上,但他顾问那几个企业,一笔一笔业务都清清楚楚。随着乡镇企业的转制,基本上都成了民营企业,往来欠账是能拖则拖,能赖则赖,很多成了死账。

唯一的途径就是打官司,因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于亮打的官司几乎都赢,不仅创收不少,还打出了名气,不少企业都聘请他担任法律顾问,但他不贪大求多,只选择几家又潜力的企业,并且组建了自己的团队,当然收费也不在话下。

中国从来就是个人情社会,于亮从原来的所出来单干,他的那些客户都跟了过来。同样的,因为前期的几个纠纷,大家对101,对李天明很是信任,业主有什么事,不是在“南湖遭遇”群里求助,就是上门向李天明讨教,而不会上律所去说,这正是于亮所看重的。

对于人情社会,总体上贬大于褒,出了问题都会往上靠,仿佛人情就是洪水猛兽,也有人把人情与法治相对立,要人情就不会讲法律,要法律就是铁板一块。要知道法律也不外乎人情,符合社会的伦理道德和人类的情感思想。

我们不能只看到裙带关系、以情谋私这些变味的人情,也要认识到互相帮助、互相扶持的人间真情。对于李天明而言,人情就是做人,帮助别人的同时,打发打发时间,愉悦愉悦心情,感觉自己还有点用场,或许是他乐此不彼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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