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岁开始享权益也尽义务

吾家有女初长成 七



恩妮有三个妹妹,她一直是一个好帮手。十岁的时候,又跟着我们搬回家乡。有一次先生出差,我把脚趾摔碎了。恩妮醒来,看不见妈妈,只有教 会的阿姨陪她们,外婆答应要过来照顾她们,恩妮还经过越洋电话征得爸爸的同意,请假一天,在家帮忙。恩妮说:“妹妹一直都跟妈妈在一起,阿嬷来,怕妹妹哭闹,阿嬷会受不了。所以我向老师请了假,在家里陪妹妹;而且爸爸也同意了!”这就是善体人意,温柔又善良的小恩妮。动完手术,脚还打上石膏,一切都很不方便;恩妮在家里,会帮忙把所有的妹妹都洗得干干净净,个小妈妈一样地,代替我把所有的事情都打理的井然有序的。

恩妮从四岁就开始有自己的零用钱,钱虽然不多,但我们让她练习自己使用金钱。因此她小小年纪就懂得,买东西的时候,可以等到打折再买,同样的价钱可以买到更好质量的东西,也可以买得更多。可是恩妮不会小气,她存了好几个月的零用钱后,会邀请我们去吃一顿麦当劳。她也常常用零用钱买零嘴,分给还没有零用钱的妹妹吃,所以妹妹也很喜欢她。她领零用钱,同时也分担家务,回家乡时她才八岁,恩妮负责倒每一天的垃圾。因为家乡“垃圾不落地”的规定,所以每次听见垃圾车的声音,妹妹就会大喊:“姊姊,你的好朋友来了。”一天见一次面的朋友,应该是交情不坏的好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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