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1.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

《食品安全法》第14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食品安全法》第17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运用科学方法,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有关信息,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估。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度

《食品安全法》第24条规定,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第25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

《食品安全法》第27条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食品安全法》第29条规定,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该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食品安全法》第30条规定,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食品安全法》第92条规定,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

《食品安全法》第35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食品安全法》第39条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照本法第35条第2款规定的程序,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有效期为3年。

4.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

《食品安全法》第42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

5.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法》第45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6.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食品安全法》第47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7.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食品安全法》第51条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第52条规定,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

8.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安全法》第63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9.特殊食品严格监管制度

《食品安全法》第74条规定,国家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法》第75条规定,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第78条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识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食品安全法》第80条规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

10.民事赔偿优先制度

《食品安全法》第147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首负责任制和惩罚性赔偿制度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消费者因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消费者购买后尚未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没有造成实际损失,仍可要求生产经营者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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