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規範(二) 一、公文格式

一、公文格式

公文格式各要素劃分爲==版頭====主體====版記==三部分。==頁碼位於版心外==

(一)版頭部分

1. 份號

【重點分析】

  1. 份號是指公文印製份數的順序號。==涉密公文==應當標註份號。
  2. 如需標註,一般用6位3號阿拉伯數字,可編虛位補齊,如第一份公文可編爲“000001”,不可用“1”。
  3. 位置: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頂格寫。

2.密級和保密期限

【重點分析】

  1. 密級指公文的祕密等級,根據涉密程度分爲“==絕密==”、“==機密==”、“==祕密==”三級。(最長年限不高於10年)
  • 祕密公文,是指含有==一般的==祕密,泄露會使國家和團體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的公文。(最長年限不高於20年)
  • 機密公文,是指含有==重要的==祕密,泄露會使國家和團體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損害==的公文。(最長年限不高於30年)
  • 絕密公文,是指含有最重要的祕密,或者在一定的時間內,必須絕對地將知情人限定在極小範圍內,泄露會使國家和團體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損害==的公文。
  1. 保密期限是對公文密級時效的標註。
  2. 如需標註,一般用==3號黑體字==,保密期限中的數字用==阿拉伯數字==標註。

3.緊急程度

【重點分析】

  1. 緊急公文分別標註:==特急====加急====電報==標註:==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2. 緊急公文
  • 加急件,是指內容重要,緊急而需要優先傳遞處理的文件。
  • 特急件,是指內容非常重要並特別緊急,需立即優先迅速傳遞處理的文件。
上述三個要素的共同點:
  1. 左上角頂格寫;
  2. 3號黑體字;
  3. 都不是公文的必備要素。

4.發文機關標誌

【重點分析】

  1. ==發文機關標誌==是公文版頭部分的核心
  2. 發文機關標誌的形式:發文機關全稱或規範化簡稱+“文件”;發文機關全稱或規範化簡稱。
  3. 聯合行文情況
  • 聯合行文時,可以==並用==****聯合發文機關名稱,也可以==單獨==****用主辦機關名稱

5.發文字號

【重點分析】

  1. 發文字號是黨政機關制發公文文件的編號,發文字號是公文的“身份標誌”。
  2. 發文字號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發文順序號==組成。
  • 發文機關代字一般是由發文機關文祕部門爲本機關所有部門統一編制的規範化縮寫加“發”“函”等字組成。
  • 年份要用四位年代號,不可簡化;年份用==六角括號==括起。
  • 發文順序號不編虛位(即1不編爲001),不加“第”字
  1. 聯合行文時,使用主辦機關的發文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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