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5 论自由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诗人认为自由比生命和爱情都更重要。我曾经也这么认为。如果没有自由,生命就被束缚,没有生命力的生命又有什么意义,像行尸走肉一般存在着。

      爱情是可遇不可求的,是令人迷乱的,发狂的,求而不得的东西最令人向往,在中西方的文学作品中均有为了爱情而殒命的年轻的少男少女,哪怕山高路远,哪怕飞蛾扑火,心中有了爱,哪怕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在所不惜。

      自由一词太过宽泛。什么样的人生才是自由的呢?完全不受拘束?不受世俗的影响?自由自在普通一匹野马在草原上奔驰?然而生而为人,生来就是不自由的。我们不能自由选择什么样的爸爸妈妈,我们不能选择出生于什么样的家庭环境,我们也不能选择小时候自己所受的教养方式。我们不仅无法选择,我们还会受到无法消除的牵绊。我们有将近二十年的时间需要家人的照料才能生活,我们必须依附于别人,而不能像野马那样很快就可以脱离妈妈而生活。

      因此,我们享受着被照料,这期间就会有种种的不自由,很多事情都是我们无法选择的。而长大成人,我们又必须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不能远走高飞,完全脱离家庭。在社会中,又会受到社会公约道德的各种制约,我们不得不遵守规则,做事也要合乎道义。如果为了私欲,为了个人自由,触到法律,仅剩的一点自由便会被关进笼子里。结了婚之后呢,要承担起家庭的责任,不能朝三暮四,不能见一个爱一个,也不能为了自由,不顾家庭,一走了之。这其中的种种不自由既有外界规则的束缚,也有自己内心设置的樊笼。确实难以打破。

      勇于承担责任,在责任中实现自我价值是一种选择,另一方面没有了责任,一心只为了自己,自由会变成放纵,而一个人如何过完这一生才算没有遗憾呢?也许有很多人会抛却责任,追求纯粹的自由,跟随自己心的方向,自己快乐就好。也许有的人会把责任紧紧扛在身上,为世界,为国家,为社会,为家庭而奋斗。

      回想起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主人公抛妻弃子,不顾世俗,追求自己心中的月亮。即便他后来成为了艺术大师,他也只是满足了他自己内心的渴求。我曾经一度特别佩服主人公的选择,无论多么艰难的生活,他都不愿回头,他坚持跟随自己的心生活,追求内心的自由。也许他在最后离开人世的时候是快乐的吧。

      然而,他忘记了,人生来就不是自由的。追求绝对的自由也是不可能的。野马的世界固然自由,但那只是我们看到的表面的自由而已。何况人与动物又有思想上,文化上的不同,是不可相提并论的。

      说服了自己,我明白了爱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自由只是相对的自由。爱自己,爱身边的人,珍惜我所拥有的,才是最大的价值和意义。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