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4718年八月十二

    下午下班后,公司去聚餐了,说是国庆前聚餐肯定会很挤,因此就提前了。

    聚餐吃的火锅,火锅这些年吃得也不少了,每次都会吃得很撑,然后第二天就拉肚子,因而我这次给自己定了限制可以吃饱但不能吃撑。因而这次火锅我一直很克制,吃饱后就不吃了,戴着耳机在一旁听歌。

    既然是公司聚餐,自然少不了话题,各种话题。不过这都与我无关,我一直在默默吃菜,即便话题的主角是我,因为我并不想和公司的人有太多交集,倒不是我与同事关系不好,相反我与同事相处了好几年了,平时关系都很融洽也从未有过任何矛盾,但这一切的关系都仅限于在公司,出了公司大门那就是陌生人了。

    公司比较随意,并没有太多的规矩,当然并不是没有,只是我无视了这些潜规则。比如那个看似公平的规则,对方给我敬酒对方喝多少我要喝等量水,茶或是饮料以示公平,这个规则人性化到就连我也挑不出毛病,因此我也就同意了。可是自从某次我喝茶喝吐了之后,我发现了事实的严重性,喝茶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此我就修改了规则,对方喝一杯酒,我至少得茗一口以示公平。今晚我就用了这个规则,一杯牛奶经过一轮又一轮的敬酒,最终还剩下了半杯,看着这半杯牛奶,也只能感叹人生真是寂寞如雪,然后一饮而尽,毕竟吃完火锅还真挺口渴的。新规则果然公平了许多,而且同事显然对此也没有异议,这可真是一个今双方都很满意的好规则。还有一些其他规则,比如如果聚餐在中午,我可以不用理会老板的邀请,不去聚餐。

    我本来是想感叹下,我们都处在各种各样的规则之中。朋友之间的规则,酒桌规则,公司的规则这一切都好像一样网,限制了人们的行动,深陷其中身不由己。可是我忽然又觉得其实没那么严重,不遵守规则顶多和周围同事关系不会很好,可我本来就不想和同事有什么交集。

    没有什么事是不被允许的,就连法律也从未禁止过人们不能做什么,能束缚你的就只有你自己。甚至你可以去当街杀人,如果顺利你遇到的最大的阻碍来自于你自己,你会发现下不去手。和这比极端的例子相比,那些所谓的规则不值一提,毕竟你都准备践踏法律了。

    貌似跑题了,明明践踏一下规则就可以了,结果到后面开始践踏法律了。结论就是规则可以随意修改践踏,这是我干的多了,甚至不会因此付出什么代价,但法律就不行了。

    夜雨,寄北。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