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胜负观

两国交兵,战争当然有胜负 。在和平年代,最能直接的分出高低胜负的游戏 ,也就是竞技体育比赛了。

而在律师的诉讼工作当中,好像也有很多人 有比较强烈的胜负意识。那当然是因为规则所确定的。在诉讼法当中 ,直接分出了原告和被告的不同诉讼参与人的主体身份 ,再由审判员居中裁判 ,并且最终还要有一个明确的结论 ,也就是要发一份裁判文书 。当事人对自己的官司都会有对“赢”的期待 ,对“输”的排斥 ,赢了官司的人难免得意洋洋 ,输了的呢,自然往往会垂头丧气 。这样的种种表现,实在是太正常不过的人情世故了 。当然诉讼的最终结果,还有一种形式是“调解”或者“和解 ”,大致相当于下象棋的和棋 ,或者相当于足球比赛的踢平。打个平手、不分胜败,握手言和 。

而在律师这里,胜诉或者败诉 ,不仅是法律术语,也是律师的行话和行业追求 。律师的利益和追求往往和当事人是一致的 ,哪一个律师帮人家打官司也都希望打赢而不希望打输 。一个方面 ,虽然律师的收费和官司的胜负并不一定有直接关系 ,但是律师们当然明白,打赢了官司可能就会有回头客 ,老是把官司打输,下次谁还来聘请你呢 ?另一个方面 ,现在也有很多律师和当事人协商约定 ,相互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官司胜诉了,律师会有相对较高的提成或者奖励 ,在合法的情境下,律师以合理的手段,哪怕是为了对利益的追逐 ,追求胜诉当然是值得肯定的 。

胜负观或者是胜负心,就是另外的一个问题了 。

有这么一句老话,叫做不以成败论英雄 。王者也往往不在意一城一池的得失 ,那是成王成圣的事情了,而仅仅对一盘棋来说,胜就是胜,败就是败。诚然有人说要“享受比赛的过程”,“要有大局观嘛 ”。但对200手棋的一场棋来说 ,每一手棋都是为了这一盘棋的胜利而服务 ,每一盘棋加起来,才构成了一盘人生大棋。 不在乎一城一池的得失,也可以在意每一手棋下的有多好,对于一场具体的诉讼来说,可能就是当事人要输房子输地的事情 ,如果还一味的说要享受比赛,那就过于矫情了 。

是不是可以为了胜利而不择手段 , 当然是不能 。胜不骄、败不馁、坦然面对,这才是应有的君子之风 。不仅传统文化是这样,律师也要在法律范畴之内从事,并且遵守律师的执业纪律和道德规范。不能不择手段,并不是说不用手段 ,合理合法 ,使力使智,当然都可以 。除了正面刚拼实力,还有佯攻、绕道 、诈降,甚至是“只许败不许胜 ”。也有很多人不仅追求结果,也追求过程 ,一招一式都要求精确到位 ,宁可漂亮的输掉比赛,也不稀罕丑陋的胜利。这也是胜负观的表现形式 ,律师不要忘了,自己是给当事人服务 ,要看当事人要什么 。

常常有人问律师 ,如果一场诉讼输了,你们还收律师费吗 ?那么律师是不是可以反问 ,没有治好病的医生是不是也不收费呢 ?律师收费,凭借的就是一段为当事人追求最好结果的服务的过程 。律师不是什么样的都接,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明显的看出 ,一场诉讼根本不可能获得胜利 ,昧着良心去接 ,不仅愧对当事人,其实也对不起自己 。当事人不在乎败诉,律师很可能还在乎呢 ,胜诉或者败诉,是律师一生的成绩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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