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观《金刚经》(23)

第二十三品 净心行善分

复次,须菩提!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须菩提!所言善法者,如来说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净心即是行善,行善亦是净心。

净者,无我执,无法执,无分别,无所住,无所著,清净本然。

心者,智慧之本体,本无其名,以智慧为主宰,名之曰心。

行者,智慧之妙用,安住于智慧本体,随缘妙用般若智慧,即如行云流水,利万物而无争。

善者,无缘大慈,同体大悲,安住智慧之本体,无我利众,善莫大焉。

复次,须菩提!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万法皆缘聚而起,缘散而灭,没有究竟不变的本质,所以皆为无常,皆归于空性。一切法其性皆为空性,因此万法平等,无有高下。

了悟到一切法缘起性空的本质,就见到了万法的真相、真性。

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依金刚经的离相智慧,净除生命中的各种执著——对自我的执著,对他人的执著,对生命的执著,对生命长度的执著,同时以无我的慈悲心利益众生,致力于帮助众生离苦得乐获得自由与解脱,当这种智慧和行为成为一种新的生命习惯、新的生活方式的时候,就是对金刚经智慧的最好的修持,必然达到究竟解脱的无上智慧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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