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冥之中,潛伏着一個結局,無論如何壓抑,隱藏,種種行爲和想法,都指向那個結局,它就像一粒種子,即使放了一把火,也會重新發芽。
1.
十二年前,被車禍毀容的富豪帶着畫家父親創作的傳世精品領着一個美麗的小女孩搬進了羣山環繞的大宅。一年前,在一年一度的小範圍聚會上,女傭墜樓,畫作丟失,焚燒爐內發現被肢解的屍體,嫌疑人神祕失蹤……
一年後的聚會日,賓客都到齊了,再加上一位不速之客,暴風雨又至,又有人離奇死亡,是時候該揭開謎底了。
冰冷的面具,掩蓋了內心的不安,卻遮擋不住人的貪婪。
如果人不會控制自己的慾望,那它就會像一匹脫繮的野馬,拽上你,一路奔向死亡。
這是一個李代桃僵的復仇犯罪,這個案件的謎題在於,除了初次進館的不速之客偵探之外,每個人都沒有理由發現不了這麼明顯的真相。這不是因爲他們是傻子,只是因爲他們漠不關心,而且眼前被更有價值的吸引物所矇蔽了。
2.仇恨,彰顯着人類的高級。
書中的罪犯,有才華有智慧,以復仇爲終身目標。
雖然仇恨只能帶給人消極的,可悲的生活,但人就是不由自主的會產生恨意,這很正常,就像在學校被人欺負了要告訴老師一樣的順利成章。做錯事兒的人必須要付出代價,給其它人以警示作用。
傳統教育告訴我們要放下,要寬容,要以德報怨。我想說,寬容是相對的。
如果一個人堅持以德報怨,那就是在鼓勵壞人繼續作惡,讓更多的人受到傷害,這是幫兇的行爲,即使一個人選擇對壞人沉默,也是一種作惡。
雖然仇恨是人類最樸素的本能,但復仇之前還有一道門,叫做法制。像書中罪犯般居高臨下的復仇,就成了犯罪。
試想:人生問題的根源只是別人帶給你的不幸嗎?這種不幸是通過復仇就可以解決的嗎?答案是否定的。
那就把仇恨交給法律,把幸福還給未來,不香嗎?
兇手的悲哀不是何時能復仇,而是不能在仇恨中活出自己。
3.貪婪是人性最大的弱點之一。
人們都不願意承認自己是貪婪的。
書中來參加一年一度聚會的人,各懷鬼胎,或是一夜暴富,或是名揚四海,沒有好處,他們是不會來的。他們不是沒有破案的智慧,只是最在意自己的利益。
貪婪就是,當一個人想成就自己,就會不斷從別人那索取幫助。
貪婪就是,當一個人無法達成願望時,就會拉別人下水。
貪婪就是,當發現出賣一個人有利可圖時,會毫不猶疑的犧牲別人的利益。
貪婪的炮彈外,包裹着的糖衣是:我是被逼的;我別無選擇……
這是個相互關聯的世界,復仇也好,貪婪也罷,並不是一個人的事兒。但該如何選擇,答案卻只要自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