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覺得,這世界真的特別美好,想做的事情有很多,我都能去嘗試,不想做的事情,打死我,我都不會做。
從小到大,媽媽時常會對我說:“如果以後沒有人像我這樣順着你了,你該怎麼辦呢?”
當時,我只是覺得,我總會讓其他人都順着我來的,我有“被人喜歡”的本領。
很快,我便領略了社會的險惡。
2.
喜歡真是一個玄妙的詞,蘊含着所有欣喜、難過、嗔怪、矯揉造作和千變萬化。
我不偷不搶,從不做任何違背道德之事,從沒侵犯任何人利益,只是用心做事,只想許自己一個美好的未來,卻要面對很多被討厭、被誤解的時刻。
人都是敏感的生物,最準確的直覺總能敏銳地告知自己別人的敵意。
一開始的時候,我會很在意這件事,因爲不被認可,會讓我感到備受打擊。
可是越在意,越被現實收拾的灰頭土臉:
我提出的方案修改了無數次,最終還是沒有通過;喜歡了好久的人,表白無數次,最終還是慘遭拒絕;就連最親密的朋友,也逐漸無話可說……
經歷了一些事,才明白,對錯不再是評判標準。
人和人之間的感情,喜歡的時候,“對”便是聰慧,錯也是嬌憨,等到了不喜歡的時候“錯”便是愚不可及,“對”更是強詞奪理。
3.
我無意故意揣測人心,我只知人性本經不起打量,在涉及到與自己相關的事情,人性都是自私,人們的潛意識都是更擅長保護自己的。
只是,不被喜歡的人的總是難以瀟灑而去,反覆想着是自己不夠好的原因。
其實我知道這件事並不是我的錯,只是不由自主的難過而已。
就像:最洶湧的浪潮迴歸平靜之後,會在沙灘上留下枯萎的貝殼和蟹類,人和人熱烈之後,總會給對方留下或痛苦或歡樂的痕跡。
4.
“你不喜歡我,也沒關係。”
短短几個字,說出來很容易,做起來很難。
從害怕不被喜歡、擔心不合羣,到最後終於不再介意不被喜歡這件事,這過程艱辛而寂寞。
生活的各種面孔,總會翻山越嶺的來到我身邊,教會我變得溫和。
我的鋒芒不經意間消失了。
以前總覺得,要讓全世界來接受自己,才能過得自在。
現在卻認爲,只要能爲自己在心裏守住一方小小的淨土,便已經是生活裏的一種圓滿。
我沒辦法決定別人喜不喜歡自己,但我能決定的是,在未來的漫長人生,我要不要跟這個“Ta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Ta”的人長久爲伍。
往後餘生,我要努力一點,離那些討厭我的人遠一點兒;再努力一點兒,把自己活成別人看不慣,但也沒辦法改變的存在……
點亮“分享”和“在看”,如果你喜歡,那麼謝謝你,你眼光真的很好;如果你不喜歡我,那,也沒關係。
以上,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