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場,爲什麼不能放過對方?

昨天,有個女下屬來找我,想加工資,來找我的時候拿了一張人力資源部發給她的工資條,並直接給我看,說自己的工資少了。

我根本沒看就問她,是公司把你的工資算錯了嗎?

她說,不是。她接着補充說,前幾個月公司取消加班了,所以工資跟着變少了。我問,有嗎?是這樣的嗎?我接着說,公司取消加班了,不是早就把加班費都補到你們工資裏了嗎?公司取消了加班,跟你現在的工資有什麼關係嗎?

她無言以對。

最近幾日看新聞,總能看到“雙黃”的家庭糾紛,看到了黃奕談家暴,說自己被老公打了,儼然一幅受害者的樣子,人們總是這樣,喜歡扮演受害者,因爲受害者可以博取同情。觀衆喜歡同情弱者,大家紛紛指責她老公。

她贏了?也輸了!相戀時,你們是那麼的恩愛,我堅信你們是有真愛的,否則,兩個人也不可能輕意地走入婚姻的殿堂。分手時彼此是那麼的仇恨,恨的咬牙切齒,就差不能把對方掐死了。

既然夫妻一場,何不放過對方呢?

大家安安靜靜的分手,心平氣和的說再見,非要扒開對方的傷疤給全世界的人看,你覺得,別人真的會同情你嗎?肯定沒幾個人會。他們不過是圍觀看熱鬧罷了,希望你們彼此彼此掐的更猛一些。

沒人會真正的同情你,我們都是看客罷了。

即便是我們支持你,又如何?我舉個牌子,上面寫着:放過黃奕吧!這又有何用?你要的是陌生人的認可?安撫好身邊人,哪怕已經行同陌路了。

其實,即便是你最好的閨蜜,也沒興趣聽你的婚姻瑣事,反而會把你的這些祕密當成笑料四處傳播,別人的喝彩,別人的同情,就是一場鬧劇,家事,何必讓外人插手呢?

真正的朋友會怎麼辦?努力撮合你們!

當初,董潔跟潘粵明鬧分手的時候,我就照到了鏡子,婚姻是兩個人的事,解鈴還需繫鈴人,在這個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當局者迷,旁觀者清,但是在感情上,恰好相反,是當局者清,旁觀者迷。

我們莫去指責,莫去插手。

讓他們自己去解決,既不要輕意去支持誰,也不要輕意去指責誰,因爲婚姻的事,當局者清,旁觀者迷,我們很難知道她們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我們的參與沒有任何意義,只會讓她們鬥得更帶勁。

以前,我在東莞一家臺資企業工作的時候,我從公司老闆陳先生嘴裏聽到過一句話,他說:“當你指責別人時,一個手指指向了別人,四個手指指向了自己,問題多在自己身上,若是發生了問題,主要責任一定在於你自己。”

聽後,我還特意比劃了一下。

不過,我發現這句話其實是有點問題的,當我們一個手指指向別人的時候,只有三個手指是指向自己的,大拇指不會,你試一下是不是這樣?這也就是個比喻,有三個手指指向自己就已經夠了。

現在,遇到事我就不會像以前那樣去抱怨了,因爲別人不會同情你的,反而覺得不夠刺激,希望你再爆點猛料,何必自己當猴,讓人看熱鬧呢?

我抱怨朋友不行說明我自己不行,既然他不行,你還和他當朋友?是咱自己的問題!你跟別人說了點私事,別人很快就傳播出去了,然後再跑過來問你:“最近情況咋樣?”別人巴不得從你嘴裏再套取點“猛料”,自己好再娛樂一番,去跟別人說話聊天的時候,也好有個驚人的題材。

還有,就是關於孩子的事。

以前,賈靜雯跟孫志浩兩夫妻鬧“婚變”的時候,爲了爭奪孩子的撫養權鬧上了法庭,現在“雙黃”的“婚變”也一樣,據說雙方爲了爭奪孩子的撫養權,也鬧上了法庭。

這有必要嗎?都是孩子的父母,跟誰不是跟?既然兩個人都決定要離婚了,孩子註定只能跟父母中的其中一人過生活,跟了誰其實都是一樣的,另一個人都難免會牽腸掛肚的。

別以爲只有你對孩子纔有愛,似乎自己爭奪的越狠,纔對孩子表現的更有愛似的,你想證明給誰看?

孩子,不是一件東西,他是活生生的一個人,長大以後他會有自己的思想,也會有自己辨別世界的能力,兩夫妻離婚以後,不管孩子跟誰過,孩子都是你們兩個人共同的孩子,這一點永遠都不會改變,何必要鬧上法庭呢?

要離婚的是兩夫妻,跟孩子無關,對於孩子歸誰撫養的問題,大家可以商量着來,誰願意帶、方便帶,就由誰來帶唄!這有什麼不好解決的呢?

不要把孩子當作夫妻倆上演離婚鬧劇相互報復的一種工具,雖然沒有說,但是,在他們的內心深處,早就已經把孩子當成財產一樣了,孩子成了他們取得離婚大戰最終勝利的一種強有力的工具。

這點心思,誰看不出來呢?

要表現對孩子的愛心,想要爭奪到孩子的撫養權,對方也是孩子的父母,難道對方對自己的孩子就沒有愛了嗎?對方就不想要撫養權嗎?

他們的所作所爲,對孩子公平嗎?孩子又招誰惹誰了呢?爲什麼孩子在無緣無故當中就失去了一個爹,或者失去了一個娘呢?這都是他們兩夫妻鬧的,還好意思鬧上法庭?

搶到孩子的一方呢?真正快樂了嗎?其實,也只不過是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了對方的痛苦之上而已,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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