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人說,要想寫好文,先寫個100萬字再說。這是寫作的基本功。於是,我開始算了,一天寫700字,一個月也就是兩萬字,一年呢,24萬字。目前,已經寫了22萬字,要想寫到100萬字,尚需三年多的時間。
我想,做好當下,一切,水到渠成。
2.
無論經歷了什麼,都能做到心如止水,能做到這樣,該多好。那,我不是神,也是佛了。
3.
寫文,要寫些什麼。這個問題,以前,每次提筆想寫東西時,總犯愁,不知說些什麼,又從何說起。
最近,聽了關於李娟的訪談,心裏彷彿一下子敞亮了很多。以前,不知寫什麼的那條模糊的路,頓時變得清晰了。
“把我自己的故事講給別人聽”。李娟笑着說。
自己的故事,就是自己經歷,有過去,也有現在。把那些有趣的,有價值的,值得回憶的,寫下來,分享出去。
寫作更多的是回憶,回憶過去當時情景中自己的狀態,以及那時對方的心意。如果時間隔得久遠,這就成了一件很燒腦的事。